岭南大学学者就行政长官李家超发表《2024施政报告》作出回应,详情如下:
一、岭大校长秦泗钊教授回应有关「教育及人才」政策
岭南大学(岭大)校长及韦基球数据科学讲座教授秦泗钊教授
1. 完善宿舍配套
岭大校长及韦基球数据科学讲座教授秦泗钊教授欢迎《施政报告》推出完善宿舍配套的先导计划。他表示,随著本学年起,政府资助的专上院校非本地学生限额提升一倍至百分之四十,本港高等院校有需要同步拓展教学及住宿空间,以满足新增学生的学习需求。
秦校长表示:「住宿配套是非本地学生来港升学的基本需求,也是大学其中一个吸纳人才的关键因素。随著学生人数增加,土地资源有限将会窒碍香港发展成为国际教育枢纽。岭大欢迎政府推出先导计划,协助大学觅地并加快审批兴建学生宿舍的申请。除了研究增加校内宿舍之外,探讨公私营合作发展的『校外(Off-campus)宿舍』,亦有助大学分配宿位予主要到校外学习中心上课的学生(包括岭大位于西九文化区M+大楼的『岭大@西九龙』校外学习中心),有关住宿安排必须要以安全、易于适应为大前题。大学亦期待政府进一步研究放宽地积比率,以助大学释出更多空间用作教与学、研究及住宿用途,助力香港发展成为国际一流的教育枢纽,进一步吸引更多海外、一带一路国家和内地的顶尖学生来港升学。」
2. 培育未来人才 打造「留学香港」品牌
岭大校长及韦基球数据科学讲座教授秦泗钊教授欢迎《施政报告》提出,将香港打造成「留学香港」品牌。秦校长表示:「香港面对少子化及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必须加强吸纳海外及内地尖子,以填补出生率低导致各行各业面临人才短缺的问题。目前,不少来自东盟及一带一路国家的优秀学生及人才,由于未能负担香港高昂学费及生活费,窒碍了他们选择到香港升学发展的意向。岭大欢迎政府增加以奖学金的形式,资助家境相对困难的非本地优秀人才来港升学,进一步加强香港高等院校的吸引力及竞争力,并宣传『留学香港』品牌,助力香港发展成为国际一流的教育枢纽。」
3. 成立「教育、科技和人才委员会」
岭大校长及韦基球数据科学讲座教授秦泗钊教授欢迎《施政报告》提出,成立「教育、科技和人才委员会」。秦校长表示:「教育、科技和人才的三轨发展密不可分,我认为有关委员会的成立,将会是香港高等教育界发展成国际教育枢纽的重要方向。以岭大锐意建设成为文理融合研究型大学,致力推动数字教育及使用人工智能教学为例,大学期望透过培育创新型人才,将知识转化为实际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案,实现将学术界的研究成果商品化的目标。教育强则人才强,科技强则产业强,我期待新成立的委员会,将会充分发挥高等教育界在教育、科技和人才方面的优势,鼓励本港、内地及国际顶尖人才毕业后继续留港发展,推进高端人才集聚香港,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进步,并增强本港国际高等教育及创新科技研究的影响力。
其他岭大学者回应:
二、有关「发展低空经济」的回应
岭南大学跨学科学院助理教授(校长卓越青年学者)袁伟杰教授
·李家超特首在《施政报告》中提出发展低空经济的政策措施,对本地经济及科技创新具有多方面的正面影响。首先,低空经济包括无人机配送、测量、建筑保养、安监巡防、农业植保等应用场景,这些创新应用能有效提升各行业的运营效率,降低人力成本,尤其在物流、建筑和应急救援等领域,无人机技术的普及可显著改善现有的服务质素,并加强香港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领先地位。其次,低空经济的发展需要建立先进的管理系统,这将推动通信技术、人工智能和数字产业的进步,带动相关高科技产业链的发展,吸引更多科技企业和人才来港,促进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在与内地的合作方面,香港可以与大湾区及内地省市携手推动低空经济的发展。两地政府可以在跨境无人机航线、清关安排等方面进行政策协调和合作,建立统一的低空飞行标准,实现无人机在跨境运输中的无缝对接。此外,香港可与内地共同开发基础设施,如低空通讯网络、起降场、充电站等,这将有助于建立高效的低空管理系统,保障两地之间的低空活动安全。透过这些合作,香港与内地能共同促进低空经济的繁荣,并在全球低空产业竞争中占据更有利的地位。
三、有关「解决㓥房问题」、将合标㓥房名为「简朴房」的回应
岭南大学社会学及社会政策系助理教授黎苑姗教授
施政报告提出实施住宅楼宇分间单位出租制度,展示了政府解决㓥房的决心。我们期待政府稍后公布更多政策细节,特别关注以下四项:
1. 安置政策:政府将如何为受影响住户规划安置路线图,确保他们在取缔㓥房的过程中能顺利迁往过渡性房屋、简约公屋、中转屋或其他居所,并提供搬迁补偿及津贴。
2. 执行方式:政府将如何厘定宽限期及如何检控及惩治未有登记分间单位或未履行责任之业主。
3. 租金管制:政府会否透过进一步规管租金,例如实施起始租金,以调节可能因新制度而出现的租金上涨,以防止弱势住户「挨贵租」或被逼迁往更偏远地区。
4. 支援措施:除7个社区客厅外,政府会否资助现有在各区服务㓥房户的地区组织在改善生活环境及安置安排方面支援住户,以配合出租制度的实施。
四、有关「房屋政策及楼宇安全」新措施的回应
岭南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及社会学及社会政策系教授邱勇教授
新措施 | 回应 |
推动公营房屋建筑和管理数字化 101.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已挑选十条屋邨为智慧屋邨管理试点,明年起建立中央物业管理平台,在日常管理引入数字科技,提升管理效率及服务质素。房委会亦会由明年起逐步在新建公营房屋工程项目中应用项目资讯管理及分析平台,实践工程项目数字化管理,善用三维数码地图、虚拟数码模型等,提升工程效率。 | 本人十分欢迎政府推动公营房屋建筑和管理数字化。物业管理数字化转型可以结合传统的物业管理模式与现代数字技术,令物业管理行业朝专业化发展。资讯科技、数字技术等的应用能实现遥距管理,令物业管理更高效、更智能、更便捷。加快物业管理数码化步伐,实是配合香港智慧城市发展。 |
112.政府会为职业训练局新成立的香港资讯科技学院兴建校舍以及发展升降机及自动梯技术中心。 | 升降机事故近年频生,更曾夺命,就非常值得关注。香港升降机及自动梯维修人手长期不足,青黄不接的情况严重,成立技术中心有望为业界填补新血。可是,要可以扭转现时年青人不愿入行的困局,还需改善维修人员待遇,还要解决维修工程「价低者得」等结构性问题。 |
制订住宅楼宇分间单位出租制度 解决「㓥房」问题 161. 「解决㓥房问题」工作组已提交报告,政府决定以立法方式制订住宅楼宇分间单位的出租制度,合标单位将名为「简朴房」。 162. 现时不同分间单位的情况差异很大,包括在消防、通风、面积,以至是否有独立厨厕或厨厕合并等方面,有必要订立最低标准,取缔不适切单位。现约有110 000户人家居住在分间单位,显示分间单位有实际需求。由于把原有单位分间后出租的租金总收入比整个没分间单位出租高出很多,业主有很大经济诱因经营这类租赁。适当的规管会让出租的「简朴房」在符合标准下满足市场需求。 163. 不合标的住宅楼宇分间单位必须改建成合标准的「简朴房」,由专业人士确认并申请认证,否则业主将不合标单位出租便要负刑事责任,住客则不须负法律责任。我们会给予现行住宅楼宇分间单位的业主时间,进行所需工程。法例会设宽限期,期间不就违法出租采取执法行动。政府会为此设立登记制度,让已登记业主享有宽限期。登记制度只接受现有的出租住宅楼宇分间单位登记;而新进入市场的分间单位必须申请认证为符合标准的「简朴房」才可出租,因此不需给予改建宽限期。由于新进入市场的分间单位必须是已获认证为符合标准的「简朴房」,而已登记的现有单位必须改建为合标的「简朴房」,否则宽限期过后业主继续出租不合标单位便属违法,相关单位会有序被取缔,因此不合标的住宅楼宇分间单位数目会逐步减少,直至清零。 164. 为让现时分间单位业主和住户有时间作好安排,政府会设定足够的宽限期,并且会配合市场上「简朴房」的供应,以及公营房屋的供应和政策,把住宅楼宇分间单位分批有序处理。房屋局局长将获法例授权在宽限期完结后,按实际情况,决定何时针对哪些分间单位分批有序采取执法行动。 165. 政府建议「简朴房」的标准包括必须有窗、有独立厕所、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等。工作组组长财政司副司长及副组长房屋局局长会公布细节,并咨询立法会及持份者,制订立法内容及登记时间表等措施。 | 本人认同政府推行认证制度,业主要出租㓥房单位,就必须由专业人士申请认证,以确保有关㓥房单位乎合相关标准。不过,本人对政府「以立法方式,制订㓥房出租制度」的提案有几个疑问。 1. 标准是否完全根据法定要求订定?会否出现一些「符合标准」但「不完全符合法规」的简朴房?如果会的话,为何政府仍容许这些新「合标但违规」的简朴房进入市场? 2. 为何要区分「现有」及「新进入市场」的㓥房单位?为何不直接要求在「宽限期」届满后,所有出租的㓥房单位都必须要是获专业人士认证的「简朴房」? 3. 登记制度只针对现在㓥房单位,究竟登记制度所为何用?用作冻结调查(freezing survey)?抑或当成发牌制度? |
推进公屋重建 168. 房委会正进行11个重建计划,今年内会公布重建彩虹邨的研究结果和细节,明年会公布西环邨及马头围邨的重建方案。 | 本人赞成政府加快重建旧式公屋屋邨,因为这些屋邨维修费用高昂,加上设计及配置跟不上现时需求,不利政府推行「居家安老」政策。不过,要重建公屋屋邨,政府要评估对公屋居民(尤其是长者)的影响,尽量原区安置。另外,可以藉着屋邨重建的机遇,把重建后的公屋屋邨打造成新的社区地标,为社区注入新动力。 |
进一步改善楼宇安全及大厦管理 171. 民政事务总署透过「大厦管理专业顾问服务计划」,两年间先后于九个较多「三无大厦」的地区,协助成立约100个业主立案法团。计划已在年中推展至全港,合约亦延长至三年。 172. 政府明年会于选定小区推行「联厦联管」试验计划,安排同一物管公司联合管理邻近旧楼,令「三无大厦」和旧式楼宇能以相宜的费用获得基本管理服务。 | 「联厦联管」的概念可以一试,本人认为只要不牵涉大维修、大工程,旧楼业主/住客未必抗拒参与有关试验计划。不过,在实际操作上,仍有不少挑战,例如像合租时有人中途退租,如没有新租客顶替,其余租客必要分担更高租金。同样的情况可能会在「联厦联管」中发生,所以一套清晰的「退场」机制是不可或缺的。 |
174. 政府会缔造长者友善的楼宇环境,将提出有利长者生活的楼宇设计建议,分批实施。 | 因应本港人口老化问题,本人支持政府相关建议。政府除了通过修改《建筑物条例》外,亦可以像推广绿色环保建筑一样,用额外楼面面积/地积比率作诱因。 |
五、有关「扶贫及就业支援」的回应
岭南大学社会学及社会政策系助理教授欧阳达初教授
政府在是次施政报告中,提出了一些关注基层民生的措施,包括房屋、育儿、扶贫等,可算部份地回应了民间社会的声音,纾减市民的一些经济压力。但面对不稳定及不似预期的经济复苏,报告对社会保障的著墨较少,政府应考虑以下措施加强对基层市民的支援:
1. 扶贫及收入保障
·精准扶贫及保留相对贫穷线
目前政府倾向使用精准扶贫策略来识别有需要的群体,例如居于㓥房的儿童、长者及单亲家庭等。当然,这些群体及其相关的社会经济处境,作为贫穷的风险因素是无可否定的。不过,以相对收入作为量度贫穷的指标,仍然有其重要性,例如反映整体社会与低收入住户生活水平的差距。
因此,政府在重订贫穷的量度方法时,应延续目前的相对贫穷线,再加入其他相关的指标,例如开支模式、资产、社会参与等,并进一步收集贫穷家庭不同范畴的数据。政府除了提供「社区客厅」、「共创明Teen」等计划服务外,应制定更多元化的收入保障,包括制度化短期失业援助、儿童津贴、照顾者津贴等。
·改革在职家庭津贴,提高收入保障的覆盖面
职津目前仍以3-4人在职家庭为目标群体,根据现时的工时限制及经济审查,只有从事全职或较长工时的家庭可以受惠,但忽视了零散工的保障,亦削弱了家中第二名在职人士的工作动机,因为害怕失去领取职津的资格。政府应检讨职津的申请单位,对家中有第二名在职人士设有较高的收入上限。同时,因为较多年长的低薪工人未必可以满足职津的工时要求,政府对1-2人个案应考虑放宽工时限制,提高贫困长者劳工的收入保障及工作动机。
·短期放宽长者生活津贴 长远考虑引入养老保险
现时申请长津设有收入限制,但其水平只占工资中位数约一半(为$10710),部份65岁以上长者因此面对工作与收入的两难。全职工作可能令他们失去领取长津的资格,令长津未能覆盖从事全职工作的中低收入长者。
短期来说,政府应提高长津的收入限制。当然,这可能会增加长津的个案及社会开支,所以长期来说,政府可引入三方供款的第一支柱,减少对「零支柱」(审查式长者福利)的依赖,亦减少审查制度对就业动机的负面影响。报告提到的强积金自由行终于实施,政府应收集更多雇员投资方式及结果的数据,以了解强积金制度是否强化收入的不平等。
2. 就业支援及劳工保障
·零散工人的保障
修订「连续性合约」至4星期合计68小时,自然是改善零散工保障的一个起步。但目前本港的劳资关系仍是相当不对等,使用68小时作临界线,雇主仍可以将工时安排至67以避过相关的责任。因此政府应再考虑按工时比例计算零散工的劳工保障,以增加保障而非合约的覆盖面。
再者,政府似乎无意再介入对平台经济及劳工权益。反观新加坡及其他东亚地区,均已开始用不同的方式,将平台劳工纳入保障的对象中。政府应检讨目前平台工人的职安健及赔偿问题,加强对假自雇的规管及惩罚。
·改革雇员再培训局及支援中高龄人士就业
政府提高再培训局的角色与定位,特别是从「就业为本」提升至「技能为本」的方向值得肯定。短期来说,除了参与再培训的资格及课程内容,应考虑从成人教育、成人职涯发展角度,著重建立成人(包括长者)的持续人力资本发展。因此,政府需预备加强对再培训的社会投资,不再只著重再就业的速度及数量,而追求就业的质素。
除了整体的人力发展策略外,政府亦可考虑针对个别群体,例如长者、妇女、身心障碍者等,提供较度身订造的就业及培训配套,需持续检讨「再就业津贴试行计划」的成效,特别对50岁以上人士的作用。政府应加强力度,从利得税及企业支援的角度入手,创造更大的经济动机,以及在配套上支援企业,创造年龄友善的工作环境及减低职场的年龄歧视。另外,国际上的积极劳动市场政策,都要加强需求面的介入,故除鼓励龙头企业参与外,整体商界、不同行业的协调亦需要政府有较强的角色,以厘订人力发展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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