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今日(10月13日)举行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行政长官由400名选委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选出。
今年是澳门回归祖国25周年,也是澳门《行政长官选举法》修改后首次举行行政长官选举。已获确定为行政长官候选人的岑浩辉是本次选举的唯一被提名人,他获得386名选委提名。
今年62岁的岑浩辉于1999年12月20日获任命为澳门特区终审法院院长。今年8月28日,他正式宣布参加澳门特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
选委会委员须带备澳门永居身份证及选委证投票
行政长官选举今日上午于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综合体会议厅举行,投票站内设有32个划票间(包括2个无障碍划票间)和8个投票箱,供全体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划票及投票之用。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提醒选举委员会委员,今早须带同个人的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管委会发出的选委证前往投票站。
管委会提醒,选委会委员于今日早上9时至10时期间,带同个人的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管委会发出的选委证,从中葡综合体正门经登录后进入票站,等待投票程序开始;如遗失或忘记携带选委证,可向现场工作人员查询。
届时,选委会委员完成投票后,将随即进行点票、唱票、总核算工作及宣布选举结果等程序,管委会就各个环节均已作好工作部署。
选委会委员须使用专用印章在选票上的方格盖印
选委会委员在划票间内,必须使用管委会提供的专用印章在选票上的方格盖印;非按上述方式填划选票,或在选票上作出任何撕剪、绘画、涂改或写上任何字句,均视作废票。选委会委员亦须确保投票保密,并在划票后即时将选票放入投票箱内。同时,禁止在投票站范围内使用具錄影或拍照功能的手提电话或其他电子媒体方式记錄选委会委员本人或第三人在选票上表达的投票意向,违者构成《刑法典》第312条第2款所指的加重违令罪。
此外,按照《行政长官选举法》相关规定,选委会委员不得在投票站内及其运作的建筑物外100公尺范围内透露其已作的投票或投票意向,任何人亦不得以任何借口迫使其透露已作的投票或投票意向,否则会构成违法行为。
相关投票站设置及所有选举安排都已准备就绪
澳门行政长官贺一诚昨日(12日)前往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综合体,视察及了解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埸地和准备情况,并听取澳门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汇报。贺一诚指示管委会全力确保《行政长官选举法》修改后的首次行政长官选举,依法有序地顺利完成。
贺一诚表示,去年修订的《行政长官选举法》,旨在进一步落实“爱国者治澳”原则,10月13日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深具意义,将是继选委会委员选举后,突显修法成果的再一次重要体现;因此,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须在既有的良好工作基础上,深化部署,全盘审度,力求选举流程中各项细节均得到妥善安排,支持全体选委会委员更好地尽责履职,为澳门特别行政区选出第六任行政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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