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北京 杨晶华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决定》)共提出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统部署,也为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提供重要制度支撑,同时指明当前对台工作的方向及任务使命,推动两岸同胞共创共享民族复兴伟业。
在促融促统上大陆持续保持战略定力与战略自信
二十届三中全会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为整体基调,对未来5年涉及经济、政治、社会等各领域改革进行全面规划。在涉及两岸及对台工作层面,《决定》著重提出“完善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和政策,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完善港澳台和侨务工作机制”。
可以预见,下一阶段中央对台工作将持续以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总体方略为依循,坚决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坚定维护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牢牢把握两岸关系主导权和主动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对台工作理念,积极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以“决不容忍、决不姑息,决不听之任之”的立场,坚决粉碎“台独”分裂行径和外来干涉图谋,坚定推进祖国统一进程。
尽管当前国际形势波谲云诡,美国总统选举增加台海态势的复杂性,同时赖清德上台后不断发表“台独”挑衅言论,并勾结外部干预势力谋“独”挑衅,企图升高两岸对立攫取个人政治私利,但这都无法影响两岸同属一个国家、两岸同胞同属一个民族的历史事实和法理基础,也无法影响大陆方面在促融促统上保有的极强战略定力与战略自信,及粉碎任何“台独”分裂图谋的意志、信心与能力。
深化共享共创全面推动两岸融合发展
在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的政策指引下,大陆方面陆续推出《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31 条措施”)、《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26 条措施”)、《关于应对疫情统筹做好支持台资企业发展和推进台资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助力台企“11 条”)、《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农林 22 条措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以及涉台地方性法律法规,逐渐走入融合深水层。
为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大陆将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贯彻“两岸同胞同属中华民族、两岸经济同属中华民族经济”要求,积极开展全局性、多轮次、多层面、渐进性的政策部署与落实工作,牢牢把握两岸关系的主动权与主导权,以两岸同胞的共同福祉为要,以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本,不会因民进党当局以及“台独”的滋扰而改变政策方向或是放缓节奏,将持续推动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为台湾同胞“登陆”创业、就业、就学、生活,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营造更为良好的环境、搭建更为广阔的平台、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岛内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的核心议题与政策导向,尤其是促融政策的创新发展及释放空间。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新一轮改革将激活社会动力与市场活力,为有意“登陆”发展的台资企业发挥科技创新及生产管理优势创造更大的发展平台,为其抵御外部风险,克服市场狭小、资源禀赋不足等困境提供强大助力。同时,大陆将进一步加快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强化新领域新赛道的制度保障,推动传统产业的数智化转型升级,助力新兴与未来产业的蓄能,培育经济增长新引擎,这些都将为台资企业赴陆发展提供更为广阔、适配的机会。另外,大陆鼓励激励台资企业积极参与到中国大陆经济社会发展中,与大陆产业及行业形成优势互补链条,形成互利共赢发展模式,共同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发展。
系列惩戒举措对“台独”形成强大威慑力
坚持粉碎“台独”分裂与外部势力干预图谋是祖国统一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大陆依法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惩“独”举措,如为“台独”划设“红线”,并且对玩火者给予明确警告,形成强大威慑力,展示大陆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的坚定决心与信心。
2021年11月5日、2022年8月18日国台办先后宣布两批“台独”顽固分子清单,对极力煽动两岸对立、勾连外部势力谋“独”、恶意攻击诬蔑大陆、严重破坏两岸关系、严重损害两岸同胞共同利益和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少数顽固分子实施惩戒,禁止其本人及家属进入大陆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限制其关联机构与大陆有关组织、个人进行合作,绝不允许其关联企业和“金主”在大陆谋利,以及采取其它必要的惩戒措施,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终身有效。
2024年6月21日,“两高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实施《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对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组织、策划、实施“法理台独”“倚外谋独”“以武谋独”等分裂行径,明确适用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的具体情形,规定相关犯罪所涉“首要分子”“罪行重大”“积极参加”等认定标准;明确规定与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明确对“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案件可以依法适用缺席审判程序。
实现国家完全统一的第一要务就是坚决反对“台独”。大陆一直致力于强化运用法律手段遏“独”的力度与实效,推动遏“独”的法制化发展。《决定》明确把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内容,并明确部署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提高涉外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水平,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机制,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未来,大陆将持续强化反“独”反干涉法律能力的提升及法律手段的运用,强有力维护国家安全。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举行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将开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新篇章,擘画推进祖国统一、民族复兴的新蓝图。新一轮系统性、全面性、完善性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在新发展格局快速构建、高质量发展稳步推动、新质生产力迅速壮大的发展态势下,两岸融合发展也将获得更为强劲的动能、更加广阔的空间与更多发展机遇。两岸同胞都应抓住宝贵的时代机遇,在大有所为的新时代,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进程,追梦筑梦圆梦,共同书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华章。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副研究员,本文刊发于《紫荆》杂志2024年10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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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 杨晶华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决定》)共提出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统部署,也为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提供重要制度支撑,同时指明当前对台工作的方向及任务使命,推动两岸同胞共创共享民族复兴伟业。
在促融促统上大陆持续保持战略定力与战略自信
二十届三中全会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为整体基调,对未来5年涉及经济、政治、社会等各领域改革进行全面规划。在涉及两岸及对台工作层面,《决定》著重提出“完善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和政策,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完善港澳台和侨务工作机制”。
可以预见,下一阶段中央对台工作将持续以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总体方略为依循,坚决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坚定维护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牢牢把握两岸关系主导权和主动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对台工作理念,积极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以“决不容忍、决不姑息,决不听之任之”的立场,坚决粉碎“台独”分裂行径和外来干涉图谋,坚定推进祖国统一进程。
尽管当前国际形势波谲云诡,美国总统选举增加台海态势的复杂性,同时赖清德上台后不断发表“台独”挑衅言论,并勾结外部干预势力谋“独”挑衅,企图升高两岸对立攫取个人政治私利,但这都无法影响两岸同属一个国家、两岸同胞同属一个民族的历史事实和法理基础,也无法影响大陆方面在促融促统上保有的极强战略定力与战略自信,及粉碎任何“台独”分裂图谋的意志、信心与能力。
深化共享共创全面推动两岸融合发展
在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的政策指引下,大陆方面陆续推出《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31 条措施”)、《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26 条措施”)、《关于应对疫情统筹做好支持台资企业发展和推进台资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助力台企“11 条”)、《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农林 22 条措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以及涉台地方性法律法规,逐渐走入融合深水层。
为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大陆将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贯彻“两岸同胞同属中华民族、两岸经济同属中华民族经济”要求,积极开展全局性、多轮次、多层面、渐进性的政策部署与落实工作,牢牢把握两岸关系的主动权与主导权,以两岸同胞的共同福祉为要,以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本,不会因民进党当局以及“台独”的滋扰而改变政策方向或是放缓节奏,将持续推动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为台湾同胞“登陆”创业、就业、就学、生活,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营造更为良好的环境、搭建更为广阔的平台、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岛内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的核心议题与政策导向,尤其是促融政策的创新发展及释放空间。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新一轮改革将激活社会动力与市场活力,为有意“登陆”发展的台资企业发挥科技创新及生产管理优势创造更大的发展平台,为其抵御外部风险,克服市场狭小、资源禀赋不足等困境提供强大助力。同时,大陆将进一步加快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强化新领域新赛道的制度保障,推动传统产业的数智化转型升级,助力新兴与未来产业的蓄能,培育经济增长新引擎,这些都将为台资企业赴陆发展提供更为广阔、适配的机会。另外,大陆鼓励激励台资企业积极参与到中国大陆经济社会发展中,与大陆产业及行业形成优势互补链条,形成互利共赢发展模式,共同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发展。
系列惩戒举措对“台独”形成强大威慑力
坚持粉碎“台独”分裂与外部势力干预图谋是祖国统一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大陆依法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惩“独”举措,如为“台独”划设“红线”,并且对玩火者给予明确警告,形成强大威慑力,展示大陆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的坚定决心与信心。
2021年11月5日、2022年8月18日国台办先后宣布两批“台独”顽固分子清单,对极力煽动两岸对立、勾连外部势力谋“独”、恶意攻击诬蔑大陆、严重破坏两岸关系、严重损害两岸同胞共同利益和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少数顽固分子实施惩戒,禁止其本人及家属进入大陆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限制其关联机构与大陆有关组织、个人进行合作,绝不允许其关联企业和“金主”在大陆谋利,以及采取其它必要的惩戒措施,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终身有效。
2024年6月21日,“两高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实施《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对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组织、策划、实施“法理台独”“倚外谋独”“以武谋独”等分裂行径,明确适用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的具体情形,规定相关犯罪所涉“首要分子”“罪行重大”“积极参加”等认定标准;明确规定与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明确对“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案件可以依法适用缺席审判程序。
实现国家完全统一的第一要务就是坚决反对“台独”。大陆一直致力于强化运用法律手段遏“独”的力度与实效,推动遏“独”的法制化发展。《决定》明确把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内容,并明确部署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提高涉外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水平,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机制,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未来,大陆将持续强化反“独”反干涉法律能力的提升及法律手段的运用,强有力维护国家安全。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举行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将开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新篇章,擘画推进祖国统一、民族复兴的新蓝图。新一轮系统性、全面性、完善性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在新发展格局快速构建、高质量发展稳步推动、新质生产力迅速壮大的发展态势下,两岸融合发展也将获得更为强劲的动能、更加广阔的空间与更多发展机遇。两岸同胞都应抓住宝贵的时代机遇,在大有所为的新时代,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进程,追梦筑梦圆梦,共同书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华章。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副研究员,本文刊发于《紫荆》杂志2024年10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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