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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启真:美国强推涉港恶法终将反受其害
日前,美国国会众议院悍然通过了所谓“香港经济和贸易办事处认证法案”,肆意诋毁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无端指责香港的人权状况,扬言要取消香港特区驻美经贸办特权豁免待遇甚至要将其关闭。此等霸凌行径严重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是对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
其实,只要稍为了解本港实际情况,就清楚美方的有关指摘纯属欲加之罪。当前,香港的国安法律是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同时,以法治精神充分关注和保障人权。以《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为例,其立法接轨国际通行和主流做法,尊重香港的普通法传统,在保护人权、维护公众利益和新闻自由等方面,较西方发达国家更表现出色。比如,《条例》对部分罪行设置了较高的入罪门槛,并规定了免责辩护及排除事项;同时,就部分执法措施,设立了严格的执法程序。
在执法过程中,维护国家安全也是依法推动的。例如,特区政府在处理“独歌”《荣光》时,并未简单地以行政手段强令网络运营商下架相关内容,而是通过法院程序,以申请禁制令的方式阻止歌曲传播。在“35+颠覆政权”案中,高等法院原诉庭裁定14名被告罪成,有着充分的事实证据和法律理据;至于两名未被定罪的被告,原诉庭从“无罪推定”原则出发,认定控方证据不足,彰显了对法治原则的坚守。在“8·18流水式集会案”中,法院就7名被告的上诉,没有一刀切地否定域外判例的参考价值,而是认真考虑、分析这些判例的可对比性,体现了普通法开放包容的精神。
反观美国,不仅早已制定实施全面、严苛的国家安全法律,更是滥用国安概念进行“长臂管辖”。近年来,美国当局常以行政手段打压制裁中国企业、逮捕羁押中国公民,手段卑劣。在本国人权状况方面,美国更是劣迹斑斑。《2023年美国侵犯人权报告》披露:在国内,枪支暴力、种族歧视引发人权惨剧频发,普通民众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被严重践踏;在国外,美国长期奉行霸权主义、单边主义和强权政治,肆意侵犯他国主权和人权。
行文至此,笔者不禁想起网络广传的一句话:“部分美西方国家指责别人的事情,要么它曾经做过,要么它正在做。”再打个比方,美国就像班级里的差生,将自己干过的坏事强加在香港特区这个尊重法治和人权的优等生身上。美国这么做,从来不是真正关心港人福祉,而是“内病外治”,将国内党争等矛盾转移视线,利用一切场合否定香港的国安法律实践,抹黑唱衰香港,妄图达到“以港遏华”目的。
不过,香港发展的步伐不会被这些杂音阻滞,美国挥舞制裁恫吓大棒必将遭到反噬、自食恶果。正如香港特区政府声明指出:若美方一意孤行,藉所谓《认证法案》破坏港美本应互惠互利的关系,最终会损害美国及其企业的利益。
(作者系香港山东社团总会副秘书长、法律专业协进会副会长、华菁会会员,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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