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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关扩展「自由贸易协定中转货物便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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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关于九月一日起将「自由贸易协定中转货物便利计划」(「中转易」)扩展至由内地经香港中转往越南及尼加拉瓜的货物,及由塞尔维亚经香港中转往内地的货物。
香港海关自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推行「中转易」,为贸易商提供海关监管服务及签发证明货物中转香港期间未再加工的「中转确认书」。「中转易」的服务范围原涵盖内地与其贸易伙伴所签订的二十项贸易协定下涉及六十八个经济体经香港中转北行至内地的货物,以及七项贸易协定下由内地经香港中转南行往台湾、韩国、新加坡和澳洲的货物。
计划扩展后,本地贸易商即日起可为内地经香港中转至越南及尼加拉瓜的货物,及由塞尔维亚经香港中转往内地的货物向香港海关申请「中转确认书」,以享有《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中国─尼加拉瓜自由贸易协定》或《中国─塞尔维亚自由贸易协定》下提供的关税优惠。
未来,香港海关会持续积极扩展「中转易」的服务范围,便利更多经香港中转的货物可享有相关贸易协定下提供的关税优惠,为企业开拓海外市场,亦会不断致力向业界推广「中转易」,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货运物流枢纽的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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