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屠海鸣
本周一,《香港经济日报》评论版刊发黄慧日的《江旻憓入马会做高管,其他运动员怎么办》一文,引来舆论广泛关注。巴黎奥运会女子个人重剑金牌得主江旻憓退役后,近日受聘香港赛马会,任对外事务助理经理。黄慧日撰文认为,人们在为江旻憓祝福的同时,应更多关注退役运动员的出路问题。
正如黄慧日所言,赛场夺冠者毕竟是凤毛麟角,大批运动员拼搏多年,由于种种原因未能脱颖而出,退役之后求职之路并不平坦,而长年高强度训练留下的伤痛,也将伴其一生,给生活平添了不少困难。在香港这样一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他们往往处于竞争劣势地位。
任何优秀人才都离不开成长的优质土壤;香港要产生更多的体育人才,必须作长远规划,为运动员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制度保障。
培育阶段:不可荒废学业
许多国家都存在运动员退役后“求职难”的现象;从源头上看,是过早地荒废学业,不少人从中学阶段就把主要精力用在训练和比赛上,文化课糟糕得一塌糊涂,退役后沦为低级打工仔。
美国大多数小孩四五岁就开始踢足球、练跆拳道、打网球,目的是令孩子从小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美国的大学也有体育特长生,这些学生也有不愿学习文化课的现象;但美国不鼓励学生放弃学业去搞体育运动,如果学习成绩低于一定标准,就会失去上场比赛的机会。
香港发展体育事业应明确两大问题:其一,体育运动的终极目标是强身健体;因此,以体育比赛带动全民健身、提高人口素质,这才是根本。其二,少数佼佼者总是在庞大运动员队伍的基础上脱颖而出的;因此,应做大体育人才的“基数”,“多中选优”“多中培优”才是发力重点。
基于以上两点,不应让孩子荒废学业,而应以“全生命周期”的理念,让孩子学业与体育并进,令今后成长就业有多种选择。
训练期间:应该提高待遇
近年来,特区政府在体育上的投入持续增加,以2023/2024年度为例,支出72.3亿元,用于“普及化”的投入超过80%,用于“精英化”的投入约13%--15%。
在“精英化”投入方面,分为“成人队、精英丙、精英乙、精英乙级+、精英甲和精英甲+”共6个级别,每月资助额由7130元至44500元不等。运动员取得重大比赛参赛资格,可晋身“精英丙”,每月资助11520元;如能在奥运或亚运赛事中夺牌,每月资助44500元。非全职运动员的资助额则为每月2530元至10070元不等。
近日,有运动员“吐槽”,成人队7130元的资助额太低,在最低工资之下,致使不少年轻人放弃体育运动,希望政府改善运动员待遇,至少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这些呼声值得重视,运动员需要高强度训练,营养必须跟上,不能参照普通人的生活费为其制定标准,应当适当提高资助额度。此外,还应对体育资助项目进行系统梳理,看看还有哪些项目的资助力度不够,哪些资助标准需要细化,等等。精英项目重在一个“精”字,“好钢要用在刀刃上”才是关键。
退役出路:提供更多帮助
江旻憓退役后获得不错的就业岗位,这是一个特例。大多数运动员并无这样的好机会。这其中的情况千差万别,有运动员个人素质的原因,有所从事体育项目的约朿,有就业市场的局限,不一而足。比如,有的运动项目观赏性强,运动员知名度高,商业代言的订单足以令其过上富裕生活;而有些运动项目则比较冷僻,很难获得商业代言机会。
政府的作用在于“拾遗补缺”,在“市场失灵”的地方,挥动“政府之手”保障社会公平。因此,政府的重要职责不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政府应为退役运动员提供更多帮助。
比如,设置公益性岗位。可称为“全民健身教练”或“全民健身指导”,由政府发放薪酬,在社区或体育场馆为市民提供免费的健身指导。——这符合“精英带动大众”“体育运动带动全民健身”的逻辑。
又比如,鼓励学校聘用退役运动员当体育教师。对聘用退役运动员当体育教师的学校,按人头每年给予资金支持,可在公立学校试行,随后推广到所有学校。——这符合“人尽其才”的逻辑。
政府的帮助,当然不限于就业,也可支持退役运动员求学。不少运动员退役后选择“回炉再造”,学“一技之长”,固“立身之本”,政府可给予一定资金补贴。对于大多数运动员来说,他们虽没有夺得重大比赛的奖牌,但他们为此努力过,也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应该得到一定补偿。——这符合“付出与回报成正比”的逻辑。
退休制度:重在兜牢底线
在全世界体育界,最令人羡慕的是NBA退休金制度,被称为“金色保障”的制度,球员打满三赛季可享受退休待遇。球员可选择45岁起领取退休金,也可以选择在50岁或60岁时领取。一名球员在45岁时开始领取,每月能获得的金额是“306.34美元的三分之二,乘以他的效力年限”;若60岁起领取,则为“1666.7美元乘以他的效力年限”。
由于NBA得到的商业赞助数额庞大,完全有能力为运动员建立这样优越的退休金制度。在建立运动员退休金制度上,香港应“把有为政府同高效市场结合起来”,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著手:
第一,鼓励体育俱乐部为运动员建立退休金制度。对于那些商业价值较高的体育项目,支持其将一部分收入投入到运动员退休金“蓄水池”,政府可按照一定比例投入配套资金,共同做大“蓄水池”。
第二,政府为运动员建立补充养老金制度。许多体育项目并不能带来可观的商业收入,政府可出资为运动员建立补充养老保险,令运动员多一份保障。
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港澳办主任、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上个月在京会见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时说:“对于面临内外环境深刻变化的香港来说,同样要识变、应变、求变,通过改革实现更好发展。”
夏宝龙这段话是针对香港社会的整体情况而言,单就体育运动来看,同样有“通过改革实现更好发展”的必要,无论是举办“体育盛事”,还是推动全民健身,都需要长远规划;因此,为运动员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制度保障,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课题。
(作者系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暨南大学“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长、客座教授,本文原刊于《香港经济日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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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屠海鸣
本周一,《香港经济日报》评论版刊发黄慧日的《江旻憓入马会做高管,其他运动员怎么办》一文,引来舆论广泛关注。巴黎奥运会女子个人重剑金牌得主江旻憓退役后,近日受聘香港赛马会,任对外事务助理经理。黄慧日撰文认为,人们在为江旻憓祝福的同时,应更多关注退役运动员的出路问题。
正如黄慧日所言,赛场夺冠者毕竟是凤毛麟角,大批运动员拼搏多年,由于种种原因未能脱颖而出,退役之后求职之路并不平坦,而长年高强度训练留下的伤痛,也将伴其一生,给生活平添了不少困难。在香港这样一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他们往往处于竞争劣势地位。
任何优秀人才都离不开成长的优质土壤;香港要产生更多的体育人才,必须作长远规划,为运动员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制度保障。
培育阶段:不可荒废学业
许多国家都存在运动员退役后“求职难”的现象;从源头上看,是过早地荒废学业,不少人从中学阶段就把主要精力用在训练和比赛上,文化课糟糕得一塌糊涂,退役后沦为低级打工仔。
美国大多数小孩四五岁就开始踢足球、练跆拳道、打网球,目的是令孩子从小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美国的大学也有体育特长生,这些学生也有不愿学习文化课的现象;但美国不鼓励学生放弃学业去搞体育运动,如果学习成绩低于一定标准,就会失去上场比赛的机会。
香港发展体育事业应明确两大问题:其一,体育运动的终极目标是强身健体;因此,以体育比赛带动全民健身、提高人口素质,这才是根本。其二,少数佼佼者总是在庞大运动员队伍的基础上脱颖而出的;因此,应做大体育人才的“基数”,“多中选优”“多中培优”才是发力重点。
基于以上两点,不应让孩子荒废学业,而应以“全生命周期”的理念,让孩子学业与体育并进,令今后成长就业有多种选择。
训练期间:应该提高待遇
近年来,特区政府在体育上的投入持续增加,以2023/2024年度为例,支出72.3亿元,用于“普及化”的投入超过80%,用于“精英化”的投入约13%--15%。
在“精英化”投入方面,分为“成人队、精英丙、精英乙、精英乙级+、精英甲和精英甲+”共6个级别,每月资助额由7130元至44500元不等。运动员取得重大比赛参赛资格,可晋身“精英丙”,每月资助11520元;如能在奥运或亚运赛事中夺牌,每月资助44500元。非全职运动员的资助额则为每月2530元至10070元不等。
近日,有运动员“吐槽”,成人队7130元的资助额太低,在最低工资之下,致使不少年轻人放弃体育运动,希望政府改善运动员待遇,至少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这些呼声值得重视,运动员需要高强度训练,营养必须跟上,不能参照普通人的生活费为其制定标准,应当适当提高资助额度。此外,还应对体育资助项目进行系统梳理,看看还有哪些项目的资助力度不够,哪些资助标准需要细化,等等。精英项目重在一个“精”字,“好钢要用在刀刃上”才是关键。
退役出路:提供更多帮助
江旻憓退役后获得不错的就业岗位,这是一个特例。大多数运动员并无这样的好机会。这其中的情况千差万别,有运动员个人素质的原因,有所从事体育项目的约朿,有就业市场的局限,不一而足。比如,有的运动项目观赏性强,运动员知名度高,商业代言的订单足以令其过上富裕生活;而有些运动项目则比较冷僻,很难获得商业代言机会。
政府的作用在于“拾遗补缺”,在“市场失灵”的地方,挥动“政府之手”保障社会公平。因此,政府的重要职责不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政府应为退役运动员提供更多帮助。
比如,设置公益性岗位。可称为“全民健身教练”或“全民健身指导”,由政府发放薪酬,在社区或体育场馆为市民提供免费的健身指导。——这符合“精英带动大众”“体育运动带动全民健身”的逻辑。
又比如,鼓励学校聘用退役运动员当体育教师。对聘用退役运动员当体育教师的学校,按人头每年给予资金支持,可在公立学校试行,随后推广到所有学校。——这符合“人尽其才”的逻辑。
政府的帮助,当然不限于就业,也可支持退役运动员求学。不少运动员退役后选择“回炉再造”,学“一技之长”,固“立身之本”,政府可给予一定资金补贴。对于大多数运动员来说,他们虽没有夺得重大比赛的奖牌,但他们为此努力过,也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应该得到一定补偿。——这符合“付出与回报成正比”的逻辑。
退休制度:重在兜牢底线
在全世界体育界,最令人羡慕的是NBA退休金制度,被称为“金色保障”的制度,球员打满三赛季可享受退休待遇。球员可选择45岁起领取退休金,也可以选择在50岁或60岁时领取。一名球员在45岁时开始领取,每月能获得的金额是“306.34美元的三分之二,乘以他的效力年限”;若60岁起领取,则为“1666.7美元乘以他的效力年限”。
由于NBA得到的商业赞助数额庞大,完全有能力为运动员建立这样优越的退休金制度。在建立运动员退休金制度上,香港应“把有为政府同高效市场结合起来”,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著手:
第一,鼓励体育俱乐部为运动员建立退休金制度。对于那些商业价值较高的体育项目,支持其将一部分收入投入到运动员退休金“蓄水池”,政府可按照一定比例投入配套资金,共同做大“蓄水池”。
第二,政府为运动员建立补充养老金制度。许多体育项目并不能带来可观的商业收入,政府可出资为运动员建立补充养老保险,令运动员多一份保障。
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港澳办主任、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上个月在京会见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时说:“对于面临内外环境深刻变化的香港来说,同样要识变、应变、求变,通过改革实现更好发展。”
夏宝龙这段话是针对香港社会的整体情况而言,单就体育运动来看,同样有“通过改革实现更好发展”的必要,无论是举办“体育盛事”,还是推动全民健身,都需要长远规划;因此,为运动员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制度保障,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课题。
(作者系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暨南大学“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长、客座教授,本文原刊于《香港经济日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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