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丽华
我是一只猫。我确定我是一只猫,是从主人的呼唤中知道的。
尽管大主人叫我Kitty,小主人叫我宝贝,但唯有老主人声声入耳的“猫咪,吃肉肉了……”那一瞬间,我所有有关猫的嗅觉味觉全被那吃肉肉声迷糊了。
每天傍晚,我都准时表演“行天桥”。当然我的步伐、派头及气场全被我的小主人写在《行天桥的猫》一文里。今天,我趁著老主人端著大盆衣服去阳台时,赶紧溜出去。我从她的脚踝之间快速地向外冲,这让她吓了一跳并失去平衡,她盆里的衣服因此掉得满地都是。她气呼呼地叫著:“死猫!”并恼怒地拿件衣服砸向我。不到一分钟,无疑她懊悔了,边收拾衣服边亲暱呼唤著我的名字。这些举动都被躲在花盆后的我仔细地观察著。最后,她不得不重新把衣服塞到洗衣机里。
不落雨的傍晚,街上的人行色匆匆,车也来来往往;最迷人的是灯光,千家万户齐齐亮著。我并不贪恋这人间烟火气息,因为我最想要自由。今天我又惯常跳到了窗户的边缘上,开始周游列国……
从A座到F座的阳台原本是一个整体,但每个住户之间用座石墙隔离,石墙对我没有丝毫难度,我纵身一跃就轻而易举跳到上面。更省心的是,主人设置的储物柜比石墙还矮。所以我借著柜台爬上墙身,每天再顺道从F室溜到A室。我从四楼往下看,人影清晰、街道整齐,就连人们之间的对话我都听得清清楚楚。空中高高翘著我的尾巴,这是在炫酷的同时,也在维持身体的平衡。你要知道,我脚下的小道只有四个手指那么宽,如果下雨,湿滑得不能表演,唯有晴朗时,才能进退自如。
“猫咪,吃肉肉呀!”老主人的声音一扫往日里的淡定,惊慌失措里有了颤音。我尽管被“肉肉”两个字电击了,刹时收脚停滞不前。然而光明磊落的我,气宇轩昂的我,桀傲不训的我又怎会回头?我如王者在自己的领土上巡视,脚下的直线似乎更直。但也有不巧的时候,小主人不知甚么时候敲开了A座的门,早已同A座的三个小孩在那里恭候我大驾。运气不好时被她们捉住,运气好时我立马调头企定:昂首挺胸,飘飘然得行驶在天桥上,风轻柔、月朦胧,白色的长毛被风吹得蓬松,像披了件白色战袍那般的荣耀。主人揪心我的安危,惊恐不安地举著猫条等著我凯旋而归。可当我舌尖才舔到肉肉,一只大手粗爆地拎起我的后颈,结果可想而知:我又被禁锢了。
躲在沙发底下的我看到一双红色大拖鞋来回移动,嘴里碎碎念:“给我滚出来,臭猫咪!”直觉告诉我不太安全了。我倏地冲到隔壁房的上铺,床上玫瑰花香味混合著大主人的气息,立马让我镇静。
“猫咪,猫咪……”厨房传来语气柔和的声音。哎!老主人又多虑起我的安危了。
来源:地区报《港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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