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北京 王一鸣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决定》),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擘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战略举措,是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总动员、总部署,彰显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决心和强烈使命担当,必将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习近平总书记用“两个关键一招”,深刻阐明改革开放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关键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靠的就是改革开放。新时代新征程上,要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根本上也要靠改革开放。党的二十大确立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心任务,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要把这些战略部署落到实处,把中国式现代化宏伟蓝图变为现实,根本在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战略选择。当前,世界上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全球性问题加剧,来自外部对我国的打压遏制不断升级,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国际战略竞争从根本上说是制度的竞争。只有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才能把自身的比较优势、资源禀赋、发展潜力转化为竞争优势,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胜出。只有不断创新体制机制,用完善的制度防范化解风险、有效应对挑战,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才能赢得战略主动。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迫切需要。推动高质量发展,既是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优化、增长动力转换的过程,更是体制变革和创新的过程,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当前,推动高质量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依然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必须牢牢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补齐制度短板,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内在要求。人民群众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才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总之,中国式现代化是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推进的,也必将在改革开放中开辟广阔前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才能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开辟中国式现代化更加美好光明的前景。
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
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决定》进一步强调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统筹部署经济体制改革和其他各领域改革。抓住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牛鼻子”,发挥其牵引作用,才能以重点带动全局,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经济体制改革牵引力增强了,全面深化改革才能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乘风破浪,行稳致远。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领导全国人民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实践中提出,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科学回答了新时代要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实现发展问题。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推动高质量发展,才能不断提高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综合国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更为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把中国式现代化宏伟蓝图一步步变成美好现实。
新征程上,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要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奔著问题去、盯著问题改。比如,市场体系仍不健全,市场发育还不充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产业体系整体大而不强、全而不精,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仍然较大,民生保障、生态环境保护仍存短板,等等。这些问题都是发展中的问题,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来解决,不断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强劲动力、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把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摆在突出位置
《决定》把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强调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调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明确了“到2035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决定》聚焦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对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出部署。
围绕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决定》提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推进能源、铁路、电信、水利、公用事业等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和“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等,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围绕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决定》提出了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等改革举措。
围绕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决定》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同时,《决定》还提出了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市场准入制度、企业退出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等改革要求。
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当前,推动高质量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依然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从体制机制上推动解决。
《决定》围绕发展以高技术、高效能、高质量为特征的生产力,既强调“新”的培育——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完善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战略性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也强调“旧”的改造——以国家标准提升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支持企业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强化环保、安全等制度约束。同时,强调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大幅提升全要素生产率。
推动高质量发展,实体经济是坚实支撑,数字经济是重要驱动力量。《决定》明确“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建立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投入机制,合理降低制造业综合成本和税费负担”“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等一系列要求,持续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决定》还对“完善发展服务业体制机制”“健全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健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制度”等作出部署。
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决定》对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作出部署,明确提出必须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统筹推进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
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需要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决定》提出完善国家战略规划体系和政策统筹协调机制,强调要“构建国家战略制定和实施机制”“增强国家战略宏观引导、统筹协调功能”等。《决定》要求探索实行国家宏观资产负债表管理,这对加强存量资产管理、优化存量结构,把增量结构调整和存量结构调整结合起来,有重要意义。
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决定》围绕健全预算制度,提出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绩效评价制度、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统一预算分配权等;围绕健全税收制度,提出研究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健全直接税体系等;围绕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提出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适当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等举措。
围绕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决定》从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完善金融机构定位和治理、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完善金融监管体系等多方面作出前瞻性、系统性的顶层设计,并提出制定金融法,强调“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明确“构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防火墙’”等。
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决定》提出,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围绕城乡融合,在“城”的方面,《决定》提出,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构建产业升级、人口集聚、城镇发展良性互动机制。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乡”的方面,为解除进城落户农民后顾之忧,决定提出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是关键。《决定》提出,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各类耕地占用纳入统一管理,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机制。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
城乡融合发展,要补短板、强弱项。《决定》提出,加快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统筹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在主产区利益补偿上迈出实质步伐。
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是改革开放40多年积累的宝贵经验。我国已经深度融入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分工体系,是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超大规模国内市场加上开放的国际市场,给中国经济发展带来显著优势,为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提供有利条件,也为各国企业投资中国创造了极为有利的产业和市场环境。要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决定》提出,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领域等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扩大自主开放,有序扩大我国商品市场、服务市场、资本市场、劳务市场等对外开放,扩大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
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决定》提出,强化贸易政策和财税、金融、产业政策协同,打造贸易强国制度支撑和政策支持体系,并重点就创新发展数字贸易、创新提升服务贸易作出部署。在数字贸易方面,《决定》提出,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建设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建设全球集散分拨中心,支持各类主体有序布局海外流通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国际物流枢纽中心和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在服务贸易方面,《决定》强调,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鼓励专业服务机构提升国际化服务能力。《决定》还提出,加快推进离岸贸易发展,发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建立健全跨境金融服务体系,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
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决定》明确提出,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推动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在深化外商投资促进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决定》强调,保障外资企业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标准制定、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国民待遇,支持参与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协作。完善境外人员入境居住、医疗、支付等生活便利制度。在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决定》提出,完善促进和保障对外投资体制机制,健全对外投资管理服务体系,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
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发挥“一国两制”制度优势,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这就要求香港主动适应外部环境的深刻复杂变化,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提升国际竞争力,在国家对外开放中更好发挥作用。《决定》强调,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强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这将为香港加强与内地合作创造更有利的环境。
中国正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将依托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促进双循环中不断拓展开放的深度和广度,塑造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优势,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改革,与世界各国共享发展机遇、共创美好未来。
(作者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标题有编改,本文发布于《紫荆》杂志2024年8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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