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晓峰
香港体育发展兴旺,在行政长官李家超的领导下,全城集气齐撑港队在奥运得到佳绩、启德体育园开幕在即、香港特区联合主办来届的全运会,体育盛事正蓬勃发展。然而,关注到部分体育总会近期暴露了一些管治问题,笔者作为港协暨奥委会奥委会新任命的法律顾问以及由外交部和国际政府间组织委任的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的主任,希望能够向行政长官建议一个 “一箭双雕” 的方案,在提升香港体育产业的管治、专业化、产业化发展的同时,开辟 “亚太区体育产业争议解决中心”的康庄大道,进一步落实在“十四五”规划下香港特区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定位及责任,推进“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据专业分析员估计,到2028年,全球体育市场价值将超过6800亿美元。随著体育发展精英化、专业化、盛事化、产业化和普及化,本港、亚太区以至“ 一带一路”参与国家体育业界的高速健康发展需要一个可靠的争议解决机制。
目前,体育界没有一个成而有效的规条指引,使体育相关争议能被快速有效且终局地解决的机制。即使体育协会或港协暨奥委会作出裁定,争议相关人士仍有可能诉诸法院,或提出司法覆核。但法院审理案件周期较长,法律成本高昂可能浪费政府及有心人士的财政支持,甚至影响到运动员出赛的黄金机会,因此法院诉讼未必是最佳解决争议机制。
另一方面,亦有业界人士认为设在瑞士的“国际体育仲裁法庭” (“CAS”)也并不完全可靠。回看过往案件,CAS常委派可能有偏颇不中立的人士决定国际级的体育争议,令人难以信服其裁决结果。
由于运动员的参赛机会十分宝贵,及时、公正、保密而有效地解决体育相关争议,对职业运动员生涯短暂而面对紧凑比赛安排的情况相当重要。
笔者建议香港善用可信赖国际级有中央政府以及另外48个亚洲非洲法律协商组织成员国支持的“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AALCO-HKRAC”)发展低成本,高效而稳健的替代争议解决机制,以调解和仲裁确保公平竞争、维护体育的操守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作为香港唯一具有国际组织地位的争议解决中心,不仅能把国际标准带来香港,服务香港体育界,更可以进一步服务国家,进而推广香港体育争议机制至包括48个成员国在内的全世界。
建立体育相关争议解决机制更可以为运动员提供第二职涯。由于体育相关争议解决往往需要特定的相关专业知识和理解,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提供调解和仲裁课程给有志者。在相对短暂的运动职业生涯后,运动员可以进修选择成为调解员或仲裁员,一方面为香港争议解决人才库增添力量,另一方面也帮助这些运动员的个人发展,做到双赢。
成本方面,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希望政府拨款支持以培养更多优秀的仲裁员和调解员,扩大处理各类纠纷的专业人才库。但由于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已经有发展体育相关争议解决机制的基石,成本效益较设立一个新的争议解决中心高。
资金方面,笔者建议政府成立专款,资助解决体育相关争议。得到政府支持,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将能够培养更多优秀的体育争议解决仲裁员和调解员,扩大处理各类纠纷的专业人才库。专款同时亦可以为本地体育协会等参与体育相关仲裁的争议当事人、争议解决人员提供补贴,并协助利用资金支持体育协会完善其章程和管治。
(作者系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