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吴志隆
不少人认同“吸烟有害健康”,却也有人认为毕竟法律没有禁止,吸烟与否纯纯是个人选择,只要吸烟者不影响他人,法律似乎没有过多干扰的必要。但如果是这样思考的话,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力推的“无烟香港”是否画蛇添足,无此必要?
不!在吸烟这件事情上,不单纯是个人选择。
一个人吸烟是个人选择,但社会上烟民众多则成为一个公共事件,因为很多研究表明,吸烟最终会增加社会公共医疗成本,最终由大众买单。从这个角度来看,法律在吸烟这件事上应有一定角色,譬如避免吸烟者在公众地方干扰非吸烟者。
特区政府近此前公布新一期禁烟措施,其中10项短期内落实的措施包括:引入完税烟标签制度、提高未完税的相关罚则、全面禁止另类烟产品,以及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烟草产品等。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表示,为达成“无烟香港”的目标,当局考虑各方后,除上述10项短期措施外,2026年还推出中期措施,随后还有长期措施,力求达成目标。
然而,在降低吸烟对社会的危害的同时,政府需要同时思考法规对不同范畴的影响,特别是公众健康与个人权益之间的微妙平衡。公共健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烟草烟雾中的有害物质对吸烟者本人和周围人的健康都构成了严重威胁,特别是在公共场所,对吸烟行为的规管显得甚有必要。但吸烟者可能会认为,既然法律没有禁止,他们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两者之间如何达到平衡?
法律法规明析与执行是关键
笔者以为可从以下几方面思考,法律法规的明晰与执行是首要关键。政府应该通过立法明确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并设立严格的处罚措施来确保法律的执行。同时,对于私人空间内的吸烟行为,虽然不能强制禁止,但可以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吸烟危害的认识,从而引导人们减少吸烟。
其次,我们还需要重视公众教育和宣传。通过广泛的健康教育活动,我们可以提高公众对吸烟危害的认识,增强大家的健康意识。这样,不仅吸烟者可能会自愿减少或放弃吸烟,非吸烟者也会更加坚决地反对吸烟行为,从而形成一个更加健康的社会环境。
在宣传之余,还需要关注吸烟者的戒烟和康复服务。许多吸烟者其实也有戒烟的意愿,但往往因为缺乏有效的方法和支持而失败。政府和社会应该提供更多的戒烟服务和康复专案,帮助吸烟者摆脱对烟草的依赖。
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对吸烟行为的管控只是其中一个例子,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包括社会文化、经济发展水准、公众意识等各种因素。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社会组织和每一个个体都需要发挥自己的作用,共同推动这一平衡的实现。
(作者系“就是敢言”执行主席,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来源:HKG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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