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促进创新的重要保障。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郭雯介绍,《方案》是新时代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的“施工图”,为进一步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文| 本刊记者 黄晓华 冯琳
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和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共同加快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这是相关部门强化协同配合,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加快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高效办成一件事”的一项重要举措。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郭雯表示,《方案》创新保护制度、保护手段和保护模式,系统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谁来建”和“怎么建”的问题,致力提高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现代化、智能化水平。
《方案》提出了“两个阶段性目标”,到2027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大保护工作格局全面形成;到2035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形成现代化知识产权保护治理体系。
“第一个阶段性目标,主要是立足当前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确定的近期主攻方向。第二个阶段性目标,主要是对标2035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具体任务,提出的远景工作展望。”郭雯告诉记者。
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方案》从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出发,重点在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标准体系、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体系、知识产权授权确权体系、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体系、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体系、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治理体系、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支撑体系等七个方面展开部署。这些具体任务有机衔接、系统集成,既贴近当前发展实际,又满足未来一段时期发展需要。
郭雯表示,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方案》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夯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基础,更好塑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有效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
共治体系
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体系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健全社会治理制度、提升治理效能的具体体现。《方案》提出,坚持政府引导、行业自律,发挥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的重要作用,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提升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能力,营造良好保护氛围,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体系。
郭雯介绍,截至目前,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指导管理的调解组织达2,000家,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为化解知识产权领域纠纷的重要力量。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送案件调解成功率达80%;会同司法部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仲裁工作,2023年全国29个省(区、市)121家仲裁机构开展了知识产权仲裁工作,处理仲裁案件5,249件,标的额超49亿元人民币。
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是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体系的重要一环。为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了《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对知识产权领域失信行为予以规制。印发《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启动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加大对知识产权服务业信用监管力度。截至目前,累计将279名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予以惩戒。同时,对于已纠正失信行为,且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1年的主体,及时开展信用修复。目前,已为11名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帮助当事人重塑信用,恢复正常经营活动。
郭雯表示,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照《方案》部署,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依法依规对知识产权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进行惩戒,持续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积极构建便捷高效、解纷多元、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体系。
布局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
“快”是新时代科技创新的脉搏速度,也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更高要求。近年来,为了更好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地方布局建设了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为创新主体、经营主体提供集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站式”综合服务。它们是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载体,是实现知识产权快保护的重要支撑。
如今,我国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覆盖面持续扩大。截至目前,全国已布局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71家,快速维权中心42家。全国主要的大城市、经济强市基本建设了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要小商品、快消商品产业集聚区也基本建设了快速维权中心。
知识产权快保护工作成效日益突显。今年1至4月,全国快保护机构共受理维权案件3.5万件,平均办理周期2周左右;受理专利预审请求8.5万件,通过预审的发明专利授权周期保持在3个月以内,极大地便利了权利人获权维权。
知识产权快保护服务惠及广大创新主体。目前,在快保护机构备案的企事业单位已经超过15万家。2023年,全国快保护机构共发布专利分析导航报告833个,开展公益培训活动2,142次,培训人数达41.3万人次,服务创新主体的作用更加明显。
在此基础上,《方案》提出,以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机构为主体,以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为支撑,建设横向协同、纵向联动、衔接顺畅、运行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体系。到2027年,纳入全国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的快保护机构布局建设更加科学合理,地方知识产权快保护网络初步建立,快保护机构省级覆盖度达90%,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基本覆盖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基本覆盖千亿级县域特色产业集聚区。
郭雯表示,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照《方案》部署,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作用,推动形成以国家级快保护机构为支点,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保护机构为延伸,梯次布局、协调联动的工作体系,培育打造一批“高精优”快保护机构,进一步助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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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促进创新的重要保障。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郭雯介绍,《方案》是新时代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的“施工图”,为进一步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文| 本刊记者 黄晓华 冯琳
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和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共同加快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这是相关部门强化协同配合,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加快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高效办成一件事”的一项重要举措。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郭雯表示,《方案》创新保护制度、保护手段和保护模式,系统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谁来建”和“怎么建”的问题,致力提高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现代化、智能化水平。
《方案》提出了“两个阶段性目标”,到2027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大保护工作格局全面形成;到2035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形成现代化知识产权保护治理体系。
“第一个阶段性目标,主要是立足当前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确定的近期主攻方向。第二个阶段性目标,主要是对标2035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具体任务,提出的远景工作展望。”郭雯告诉记者。
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方案》从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出发,重点在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标准体系、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体系、知识产权授权确权体系、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体系、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体系、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治理体系、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支撑体系等七个方面展开部署。这些具体任务有机衔接、系统集成,既贴近当前发展实际,又满足未来一段时期发展需要。
郭雯表示,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方案》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夯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基础,更好塑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有效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
共治体系
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体系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健全社会治理制度、提升治理效能的具体体现。《方案》提出,坚持政府引导、行业自律,发挥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的重要作用,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提升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能力,营造良好保护氛围,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体系。
郭雯介绍,截至目前,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指导管理的调解组织达2,000家,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为化解知识产权领域纠纷的重要力量。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送案件调解成功率达80%;会同司法部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仲裁工作,2023年全国29个省(区、市)121家仲裁机构开展了知识产权仲裁工作,处理仲裁案件5,249件,标的额超49亿元人民币。
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是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体系的重要一环。为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了《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对知识产权领域失信行为予以规制。印发《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启动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加大对知识产权服务业信用监管力度。截至目前,累计将279名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予以惩戒。同时,对于已纠正失信行为,且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1年的主体,及时开展信用修复。目前,已为11名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帮助当事人重塑信用,恢复正常经营活动。
郭雯表示,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照《方案》部署,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依法依规对知识产权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进行惩戒,持续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积极构建便捷高效、解纷多元、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体系。
布局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
“快”是新时代科技创新的脉搏速度,也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更高要求。近年来,为了更好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地方布局建设了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为创新主体、经营主体提供集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站式”综合服务。它们是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载体,是实现知识产权快保护的重要支撑。
如今,我国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覆盖面持续扩大。截至目前,全国已布局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71家,快速维权中心42家。全国主要的大城市、经济强市基本建设了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要小商品、快消商品产业集聚区也基本建设了快速维权中心。
知识产权快保护工作成效日益突显。今年1至4月,全国快保护机构共受理维权案件3.5万件,平均办理周期2周左右;受理专利预审请求8.5万件,通过预审的发明专利授权周期保持在3个月以内,极大地便利了权利人获权维权。
知识产权快保护服务惠及广大创新主体。目前,在快保护机构备案的企事业单位已经超过15万家。2023年,全国快保护机构共发布专利分析导航报告833个,开展公益培训活动2,142次,培训人数达41.3万人次,服务创新主体的作用更加明显。
在此基础上,《方案》提出,以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机构为主体,以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为支撑,建设横向协同、纵向联动、衔接顺畅、运行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体系。到2027年,纳入全国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的快保护机构布局建设更加科学合理,地方知识产权快保护网络初步建立,快保护机构省级覆盖度达90%,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基本覆盖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基本覆盖千亿级县域特色产业集聚区。
郭雯表示,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照《方案》部署,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作用,推动形成以国家级快保护机构为支点,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保护机构为延伸,梯次布局、协调联动的工作体系,培育打造一批“高精优”快保护机构,进一步助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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