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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向阳 | 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院长
与现有国际经济合作机制的规则导向相比,「一带一路」建设的一个突出特征是其发展导向。过去几年来,这一特征正在为国际社会所认同。在实践中,「一带一路」既可以与各国的发展战略对接,又与现行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并行不悖、相互补充;既增加了世界范围内的基础设施供给,又增强了不发达国家的比较优势,促进了沿线国家乃至世界的发展。
开放的「一带一路」需要合作规则
谈到「发展导向」这个词的时候,我们必须规范对它的定义。它与现行全球治理导向下的规则导向相对应。发展导向与规则导向的区别在于,发展导向是先谈合作后定规则的,而现行全球治理体系,无论是多边的还是区域的,都是先定规则后谈合作。
随著合作的深化与拓展,「一带一路」对规则的需求不断增长。在2023年的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国家主席习近平明确提出,未来将稳妥推进「一带一路」的机制化建设。这表明「一带一路」在进入第二个十年的时候,越来越需要标准规则和机制化的建设。
「一带一路」的发展导向不以规则为门槛,从而为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参与国际经济合作提供了一个前提条件。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一带一路」具有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开放性。同时「一带一路」以互联互通作为基础。「一带一路」的发展导向体现为它以解决区域间或者是国家间的发展不平衡为目标,所以「一带一路」的发展导向对现行全球治理体系,无论是多边的还是区域的都是一个超越,但两者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关系。
「一带一路」具有开放性,不以规则作为门槛,但不等于不要规则。随著合作的深化,对规则的需求是一个自然产生的过程。所以这种规则的制定看起来跟现行全球治理体系殊途同归,但是其开放性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参与全球经济合作奠定了基础,体现民主化的特征。
「一带一路」以基础设施领域 作为投资先导
过去10年,「一带一路」最突出的就是在基础设施领域的大量投资,以至于在国际社会一些人把它简化为「一带一路」是中国在推行以基础设施为核心的互联互通。这种说法不准确,但也反映出在基础设施领域,国际社会长期以来存在著供给不足现象。为什么跨国公司或者是西方发达国家这些年来在这个领域不愿意投资?因为基础设施领域一个最主要的特征就是投资规模大、风险大、收益见效慢,这个趋势的背后反映了经济学意义上的市场失灵。国际社会不存在世界政府,所以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必须靠各国政府之间,尤其是大国之间的合作。因此在这个意义上,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以基础设施领域作为投资的先导,为解决世界范围内的市场失灵问题提供了出路。
同时我们也看到「一带一路」的溢出效应,我把它称之为「鲶鱼效应」。由于中国「一带一路」的提出,其他发达国家在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越来越多。从2017年日本最早倡导的「亚非增长走廊」计划,到2023年美国与七国集团(G7)提出的「印度—中东—欧洲经济走廊」,表明基础设施领域已经受到越来越多大国的关注。
发展导向决定「一带一路」
同现有多边主义不一样
发展导向决定了「一带一路」同现有的全球治理下的多边主义不一样。因为无论是世界贸易组织(WTO)还是自由贸易协定(FTA),目的都是要利用国家间的贸易比较优势,因为这是国际经济合作的基础。但是「一带一路」除了利用成员国的比较优势以外,还有一个特殊的功能,就是要为部分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创造新的比较优势。
例如,在「一带一路」出现之前,可能很多人都没意识到中国与巴基斯坦有自贸区协定,在中国的商店里几乎见不到巴基斯坦生产出口的产品,因为巴基斯坦不具备向中国出口的生产能力。所以巴基斯坦这样的国家参与国际经济合作时,需要「一带一路」为其先创造比较优势,而这就体现在「一带一路」的一个重要载体「六大经济走廊」中。经济走廊与FTA的不同之处在于,经济走廊是一个通过特定的地理标识把沿途经济体联系起来的机制,它最主要的功能是解决区域的发展不平衡问题,而要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就需要从最初级的交通运输性的经济走廊开始,逐步发展到最高级的国际间的经济合作。以经济走廊为主要载体的「一带一路」具有双重功能,因此它不是一种简单的对外援助,也不是对现行全球治理体系的取代方式,「一带一路」是对现行全球治理体系的超越。
本文发表于《紫荆论坛》2024年5-6月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