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屠海鸣
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主任、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多次强调,中央十分重视香港普通法地位,希望香港擦亮法治的“金字招牌”。
昨日,夏宝龙在北京会见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一行时指出,香港是全球法治水平最高的地区之一。中央坚定支持香港保持普通法制度,支持香港完善特区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支持香港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充分发挥法治优势,推动香港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
香港法治这面“金字招牌”对香港来说十分重要,对于国家同样十分重要。夏宝龙再论香港法治,释放出明确的信号:中央一如既往地支持香港发挥好普通法地区的独特优势,支持香港把法治的“金字招牌”越擦越亮。
“金字招牌”,不是想抹黑就能抹黑的
夏宝龙强调:“香港法治的‘金字招牌’是由包括各级法官在内的香港司法法律界全体共同努力打造和维护的。一直以来,香港特区各级法官秉持无惧、无偏、无私、无欺的精神,为维护香港法治、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表现出捍卫国家和香港根本利益、捍卫‘一国两制’、捍卫香港法治的坚定决心意志,对此应予充分肯定。”
夏宝龙的这段论述是有的放矢。不久前,曾任香港特区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的Jonathan Sumption宣布辞职后竟公然在媒体上发表文章攻击抹黑香港法治。称香港国安法和煽动叛乱相关条文严重限制法官的行动自由,又指香港现时沦为“集权社会”,等等。作为一名在国际上享有一定声誉的资深法官,彻底丢弃专业精神和职业操守,竟然罔顾事实、信口雌黄,令人错愕震惊!
夏宝龙所言,就是要清晰地告诉香港社会各界,香港拥有今天的法治地位,这不是英国殖民者赏赐的,也不是一两名英籍法官的“独家功勋”,这是香港一代代司法法律界人士辛苦努力的结果,是香港社会鼎力支持的结果,是中央决定在香港实施“一国两制”、允许“法律基本不变”的结果,是回归后中央全力支持香港的结果。
香港一两名法官辞职,并不会破坏香港普通法的根基,“没了张屠户,不吃混毛猪”,香港法治基础坚若磐石。相反,Jonathan Sumption丧失法官的信条和良知,甘当某些政治势力的工具,则是自毁名节、取笑于天下。
夏宝龙的观点有坚实的事实支撑。到去年底,香港人口重回750万顶峰,香港财富管理市场规模近4万亿;截至今年4月,香港共有超过143万间本地公司,共有约1.5万间非香港公司,均创历史新高。这一切都说明,香港的法治环境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信赖。
夏宝龙对香港法治“金字招牌”的评价,对香港司法法律界的高度肯定,给香港社会注入信心和力量。在日益复杂的国际环境下,外国势力千方百计给香港制造麻烦,包括策动香港法官以辞职来要挟香港,对此,我们要保持清醒认识和非凡定力,香港法治的“金字招牌”不是一两个人打造的,也不是一两个人想抹黑就能抹黑的。
“三个坚决”力挺香港法治
夏宝龙强调:“中央将坚决维护香港的法治尊严和法官尊严,坚决支持香港法院依法独立进行审判,坚决保障香港法官和司法人员的合法权益。”夏宝龙以“三个坚决”阐明了中央力挺香港法治的三个著力点。
其一,香港的法治尊严和法官尊严必须坚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构成了香港的宪制秩序,而不是其他什么法律。任何人挑战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原则,违反香港国安法,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法官秉公执法,理应受到全社会的尊重。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个别人以极端手段发泄对国安案件审判结果的不满,出现过多起治安案件,都遭到了香港社会的齐声谴责并受到治安处罚。这说明,香港社会拥有“遵法守法”的良好基因。
其二,香港法院的独立审判权必须坚决支持。基本法第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这正是香港“司法独立”的来源。香港回归以来,中央从未干涉香港的独立审判权。Jonathan Sumption撰文称:“如中国不喜欢法院判决,可透过人大释法推翻”。此言荒谬之极!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把“人大释法”与“干涉香港独立审判权”混为一谈,这是混淆视听、故意制造混乱。
其三,香港法官和司法人员的合法权益必须坚决保障。基本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人员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不受法律追究。”中央和特区政府一直尊重香港法院的独立审判权,依法保障司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自由。Jonathan Sumption撰文称“香港国安法和煽动叛乱相关条文严重限制法官的行动自由”,他却拿不出证据,相反,他于2021年3月曾在媒体上发表文章称:“中国政府及香港特区政府从没有干预司法独立,香港国安法明文保障人权。”以“今天之我”否定“昨天之我”,可见,不是国安法“限制了法官的行动自由”,而是Jonathan Sumption身后的政治势力限制了“他的说话自由”。
完全相信司法法律界恪尽职守
夏宝龙强调:“我们完全相信香港司法法律界一定能团结一致,坚守法治理念,恪尽职守,为推动香港由治及兴作出应有贡献。”
夏宝龙以“完全相信”表达了对香港司法法律界的高度信任。自香港国安法生效后,香港司法法律界秉公执法,审理了一批国安案件,法官做出的公正判决,对违反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起到阻吓作用,令香港市民更加明白了“罪与非罪”的界限,促使人们加深了对“一国两制”实践规律的认识。司法法律界对香港治理的贡献,不仅体现在眼前的社会稳定,更体现在法治意识、国家安全观念深入人心,对香港长治久安产生深远影响。
夏宝龙以“为推动香港由治及兴作出应有贡献”表达了对香港司法法律界的真诚期望。时下,全球地缘政治冲突频繁,大国博弈激烈程度加剧,香港作为一座国际化城市,对全球风云变幻的感知最为明显。但无论世界怎么变,司法法律界都应恪尽职守,始终秉持无惧、无偏、无私、无欺的精神,维护公平正义,不被外部政治势力渗透、操纵。
香港司法法律界是香港治理体系中一支重要力量,在香港昔日止暴制乱、由乱到治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今在香港由治及兴的过程中,司法法律界须恪尽职守,继续发挥作用。
夏宝龙再论香港法治,传递了中央对香港管治团队及社会各界的信任和期望;香港社会应团结一心,齐心协力维护好香港法治优势,把香港法治的“金字招牌”越擦越亮,使“一国两制”的道路越走越宽。
(作者系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暨南大学“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长、客座教授,本文原刊于《大公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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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屠海鸣
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主任、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多次强调,中央十分重视香港普通法地位,希望香港擦亮法治的“金字招牌”。
昨日,夏宝龙在北京会见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一行时指出,香港是全球法治水平最高的地区之一。中央坚定支持香港保持普通法制度,支持香港完善特区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支持香港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充分发挥法治优势,推动香港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
香港法治这面“金字招牌”对香港来说十分重要,对于国家同样十分重要。夏宝龙再论香港法治,释放出明确的信号:中央一如既往地支持香港发挥好普通法地区的独特优势,支持香港把法治的“金字招牌”越擦越亮。
“金字招牌”,不是想抹黑就能抹黑的
夏宝龙强调:“香港法治的‘金字招牌’是由包括各级法官在内的香港司法法律界全体共同努力打造和维护的。一直以来,香港特区各级法官秉持无惧、无偏、无私、无欺的精神,为维护香港法治、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表现出捍卫国家和香港根本利益、捍卫‘一国两制’、捍卫香港法治的坚定决心意志,对此应予充分肯定。”
夏宝龙的这段论述是有的放矢。不久前,曾任香港特区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的Jonathan Sumption宣布辞职后竟公然在媒体上发表文章攻击抹黑香港法治。称香港国安法和煽动叛乱相关条文严重限制法官的行动自由,又指香港现时沦为“集权社会”,等等。作为一名在国际上享有一定声誉的资深法官,彻底丢弃专业精神和职业操守,竟然罔顾事实、信口雌黄,令人错愕震惊!
夏宝龙所言,就是要清晰地告诉香港社会各界,香港拥有今天的法治地位,这不是英国殖民者赏赐的,也不是一两名英籍法官的“独家功勋”,这是香港一代代司法法律界人士辛苦努力的结果,是香港社会鼎力支持的结果,是中央决定在香港实施“一国两制”、允许“法律基本不变”的结果,是回归后中央全力支持香港的结果。
香港一两名法官辞职,并不会破坏香港普通法的根基,“没了张屠户,不吃混毛猪”,香港法治基础坚若磐石。相反,Jonathan Sumption丧失法官的信条和良知,甘当某些政治势力的工具,则是自毁名节、取笑于天下。
夏宝龙的观点有坚实的事实支撑。到去年底,香港人口重回750万顶峰,香港财富管理市场规模近4万亿;截至今年4月,香港共有超过143万间本地公司,共有约1.5万间非香港公司,均创历史新高。这一切都说明,香港的法治环境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信赖。
夏宝龙对香港法治“金字招牌”的评价,对香港司法法律界的高度肯定,给香港社会注入信心和力量。在日益复杂的国际环境下,外国势力千方百计给香港制造麻烦,包括策动香港法官以辞职来要挟香港,对此,我们要保持清醒认识和非凡定力,香港法治的“金字招牌”不是一两个人打造的,也不是一两个人想抹黑就能抹黑的。
“三个坚决”力挺香港法治
夏宝龙强调:“中央将坚决维护香港的法治尊严和法官尊严,坚决支持香港法院依法独立进行审判,坚决保障香港法官和司法人员的合法权益。”夏宝龙以“三个坚决”阐明了中央力挺香港法治的三个著力点。
其一,香港的法治尊严和法官尊严必须坚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构成了香港的宪制秩序,而不是其他什么法律。任何人挑战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原则,违反香港国安法,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法官秉公执法,理应受到全社会的尊重。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个别人以极端手段发泄对国安案件审判结果的不满,出现过多起治安案件,都遭到了香港社会的齐声谴责并受到治安处罚。这说明,香港社会拥有“遵法守法”的良好基因。
其二,香港法院的独立审判权必须坚决支持。基本法第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这正是香港“司法独立”的来源。香港回归以来,中央从未干涉香港的独立审判权。Jonathan Sumption撰文称:“如中国不喜欢法院判决,可透过人大释法推翻”。此言荒谬之极!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把“人大释法”与“干涉香港独立审判权”混为一谈,这是混淆视听、故意制造混乱。
其三,香港法官和司法人员的合法权益必须坚决保障。基本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人员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不受法律追究。”中央和特区政府一直尊重香港法院的独立审判权,依法保障司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自由。Jonathan Sumption撰文称“香港国安法和煽动叛乱相关条文严重限制法官的行动自由”,他却拿不出证据,相反,他于2021年3月曾在媒体上发表文章称:“中国政府及香港特区政府从没有干预司法独立,香港国安法明文保障人权。”以“今天之我”否定“昨天之我”,可见,不是国安法“限制了法官的行动自由”,而是Jonathan Sumption身后的政治势力限制了“他的说话自由”。
完全相信司法法律界恪尽职守
夏宝龙强调:“我们完全相信香港司法法律界一定能团结一致,坚守法治理念,恪尽职守,为推动香港由治及兴作出应有贡献。”
夏宝龙以“完全相信”表达了对香港司法法律界的高度信任。自香港国安法生效后,香港司法法律界秉公执法,审理了一批国安案件,法官做出的公正判决,对违反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起到阻吓作用,令香港市民更加明白了“罪与非罪”的界限,促使人们加深了对“一国两制”实践规律的认识。司法法律界对香港治理的贡献,不仅体现在眼前的社会稳定,更体现在法治意识、国家安全观念深入人心,对香港长治久安产生深远影响。
夏宝龙以“为推动香港由治及兴作出应有贡献”表达了对香港司法法律界的真诚期望。时下,全球地缘政治冲突频繁,大国博弈激烈程度加剧,香港作为一座国际化城市,对全球风云变幻的感知最为明显。但无论世界怎么变,司法法律界都应恪尽职守,始终秉持无惧、无偏、无私、无欺的精神,维护公平正义,不被外部政治势力渗透、操纵。
香港司法法律界是香港治理体系中一支重要力量,在香港昔日止暴制乱、由乱到治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今在香港由治及兴的过程中,司法法律界须恪尽职守,继续发挥作用。
夏宝龙再论香港法治,传递了中央对香港管治团队及社会各界的信任和期望;香港社会应团结一心,齐心协力维护好香港法治优势,把香港法治的“金字招牌”越擦越亮,使“一国两制”的道路越走越宽。
(作者系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暨南大学“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长、客座教授,本文原刊于《大公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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