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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伟杰:斩草必除根 切断反中乱港份子的“银根”
文|潘伟杰
保安局今早对外公告,就针对罗冠聪、蒙兆达等六名潜逃英国的被通缉人士,禁止任何人向他们提供或处理资金,并撤销六人的特区护照。笔者认为,撤销六人的特区护照只是附带内容而已,今次真正目的,特区政府打算将这班反中乱港潜逃者的财政来源完全堵塞,斩断其“银根”,迫使他们在缺乏财政的支援下,难以在境外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事实上,今次是立法会于3月23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简称《维护国家安全法》)后,政府首次引用相关法例来禁止境外的潜逃者有关财政支援。政府引用条例中第89(1) 条及第89(4) 条所赋予的权力,藉在宪报刊登公告,指明罗冠聪、蒙兆达、刘祖廸、郑文杰、霍嘉志及蔡明达,6名潜逃英国并因涉嫌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而被法院发出拘捕令的人,并指明针对有关潜逃者施行的措施。
另外,根据该条例中第90条(2) 有关“禁止提供资金等或处理资金等”内容,“任何人不得 — (a) 直接或间接向有关潜逃者提供任何资金或其他财务资产或经济资源,亦不得为有关潜逃者的利益而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资金或其他财务资产或经济资源;或 (b) 直接或间接处理属于有关潜逃者的任何资金或其他财务资产或经济资源,亦不得直接或间接处理由有关潜逃者拥有或控制的任何资金或其他财务资产或经济资源。”以上内容已经指明,如有任何人向潜逃者提供经济支援,或协助他们处理经济支援等行为,即属违法,可判处7年监禁。
自2019年后,大多反中乱港份子逃离香港后,为了维持自己奢华的生活,都是化身成“网络达人”,透过主播煽动的短片来刷存在感!罗冠聪、许智峰等经常利用公众社交平台(如Patreon、YouTube 等) “出post”,每次都是批评特区政府施政的不是,无中生有,无非就是向其身在香港的信徒“呃like”,并要求支持者向他们“课金”。这班潜逃者虽离乡别井,但仍食著由香港送来的“人血馒头”!
特区政府虽公布有关4项措施,包括“禁止提供资金等或处理资金等”、“禁止与不动产相关的某些活动”、“与涉及有关潜逃者的合资企业或合伙相关的禁止”及“撤销特区护照等”,但对他们而言,都是“针唔拮到肉唔知痛”!若果要真正切断他们“银根”的做法,必须要从源头入手,惩处付费收看“反中乱港”频道的支持者,以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法》第90条(2a) 的罪名进行起诉,向若干支持者进行检控,将他们一网打尽。
笔者认为,《维护国家安全法》订立后,假若没有行使它应有的法律权力,就等于“无牙老虎”一样,令到潜逃者有有恃无恐地继续抹黑香港。
(作者系香港青年时事评论员协会成员,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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