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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启真:行政长官的这次介入,合规合理且必要
文|董启真
近日,香港大学校委会在副校长任命一事上出现争议,引起社会各界关注。最新报道显示,作为港大校监的行政长官李家超已分别会见校长张翔和校委会主席王沛诗,强调良好沟通与相互配合的重要性,并提议成立一个协调小组,以寻求争议的妥善解决。笔者认为,行政长官亲自介入事件合规合理,是必要及时之举。
根据《香港大学条例》及《香港大学规程》相关规定,校监在学校组织架构和管治体系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校监由行政长官出任,是大学的首席人员,有权委任包括校委会主席在内的多名校委会成员;而副校长由校委会委任。
在这一框架下,行政长官以校监身份介入涉及副校长任命的争议,是其依规履职的体现。我们不妨将行政长官比作一家公司的董事长,副校长则类似于公司的副总经理。当副总经理的人事任命引发争议时,董事长出面协调公司高管,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自港大校政风波发生后,外界围绕风波背后原因及真相的猜测不一而足。若任由相关争议发酵蔓延,既不利于事态向好发展,更会给大学的日常运作甚至百年声誉带来持续负面影响。如今特区“当家人”行政长官亲自介入,将有助事件得到更及时、全面、公正的调查和处理。
另外,行政长官此举也是对社会负责任的表现。毕竟,作为世界知名高等学府,港大的声誉与稳定对教育界、学术界乃至整个香港社会都有标志性意义。行政长官本人出面协调,可以说向最终定纷止争迈出了关键一步。期待这场风波早日平息,学校尽快重回正轨,让广大师生、校友和关心港大的朋友放心。
(作者系法律专业协进会副会长、香港山东社团总会副秘书长、华菁会会员,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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