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许鸿鹄
正当当今世界唯一霸权国家美国,被以色列屠杀巴勒斯坦人、国内反战示威,以及俄乌冲突弄得焦头烂额,无暇干预插手中国香港内部事务之时,作为美国“忠诚小弟”的英国,毅然披甲上阵为主子分忧,出手侵犯滋扰中国香港。据报,英国昨日以自身国家安全法起诉三名男子,指控众人为中国香港从事情报工作,当中包括一名中国香港驻伦敦经贸办职员;三人主要“罪名”,乃为中国香港情报部门监视身处英国的通缉犯罗冠聪和刘祖迪等。正如中国驻英大使馆所言,这是英方也打著司法和国家安全旗号,任意骚扰、逮捕和拘留在英中国公民,亦是对中方的严重挑衅,严重违反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英国国安法覆盖范围极广
先旨声明,本文无意探讨英方提出的所谓“案情”,盖因现阶段还有很多不清不楚的地方,况且众所周知,英国今次引用的国家安全法,本身覆盖范围极广,当中很多条文和内容,更加被指是违法《欧洲人权公约》,甚至是普通法原则,在此情况下,侃侃而谈英国单方面提出的所谓“案情”,对受害人肯定有害无益,弊大于利。
不谈案情,我们还是可以谈谈法例。在此,我们不妨先看看今次英方引用的国安法条文内容,看完后大家都会明白,为何笔者指该法覆盖范围极广。被指控的三人,所牵涉的控罪为英国《国家安全法案2023》第3章 “协助外国情报部门”和第13章“外国干预”,当中清楚列明,任何人从事任何类型活动,只要与英国相关,而且是实质协助外国情报机构,即属犯罪。另外,该法又规定,任何人罔顾可能产生干预效果,参与合乎外国势力条件的被禁行为,即属犯罪。
英国国安法极严厉
正如曾任保安局局长的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召集人、立法会议员叶刘淑仪所言,英国的国安法非常严厉,而且加入禁止外国势力干预的罪行,很容易堕入法网:“若真涉及特区政府职员、涉及职务的话,特区政府应协助佢寻求法律援助。”另一曾任保安局局长的立法会议员黎栋国也认同,英国的国家安全法罪行本身是广阔的,凡是涉及对于国家安全利益造成不利,同时又符合外国势力条件,即构成犯罪。
英国的控罪是否合理,被告又是否有从事被指控的行为,这些谜团确是亟待中央和特区政府为我们广大中国香港市民解开。不过撇开今次案件不谈,当看罢英国国安法内辛辣的条文,笔者随即想起其“老大哥”美国的恶行。2022年,美国《华尔街日报》刊出一篇文章,揭开中国龙头电讯设备供应商“华为”的副董事长、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捕的细节,文章指出,2018年12月,加拿大应美国要求拘押孟晚舟,但其实早在同年8月,美国控方已准备就绪,但期间一直保密,直到确定孟晚舟于一个“美国有能力采取行动的国家”出现。
当年,孟晚舟在中国香港登机往加拿大,报道指孟晚舟身处中国香港期间,美国派出的特工采用高科技记录孟的一举一动,而且得到美国在港代理人协助。而在孟晚舟乘航班往温哥华的同时,加拿大警方亦也收到美国特工传来的体貌特征照片;此外,报道亦指出,在孟晚舟走进香港国际机场时,相关消息其实已通过一条安全线路传到时任美国国家安全顾问博尔顿(John Bolton)处。
检控背后考虑值得深思
笔者无意混淆视听,亦非要将孟晚舟在中国香港被美国特工跟踪监视与中国香港政府员工被英国政府检控两者混为一谈;今次英国的行动,是否如孟晚舟案中加拿大般的“美国有能力采取行动的国家”,相信各位心清眼亮的读者内心已有答案,在此不赘。笔者重提孟晚舟案,仅希望带出,若按照英国国安法标准,有理由相信其“老大哥”美国其实每一天都在犯法,当中不少更极可能“与英国相关”,若然英国国安部门认真执法,而不是选择性执法的话,相信定可以拘捕不少美国特工,真切维护自身国家安全。
为美国作马前卒,挨风缉缝找借口去侵犯只想集中精力拼经济的中国香港,最终只会伤害英国自身利益。
(作者系香港青年时事评论员协会成员,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