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汤家骅
美国智库“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CSIS)最近发布了一份由美国国务院赞助,题为“2020年以来香港自治权的削弱:对美国意义”的报告。一如所料,该报告得出的结论与近来不少西方智库在此课题上之所谓研究如出一辙,同样对核心问题认知不足。
首先,报告将特区政府依法处理2019年黑暴和中央制定香港国安法、香港特区制定《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宣称是所谓“香港高度自治被削弱的实证”。报告明显地对《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列明的高度自治定义存有严重误解。在“一国两制”下,高度自治并不等于绝对或完全自治。高度自治不涉及国家问题,更与国家安全问题、国防或国际关系沾不上边。报告的作者在不了解香港特区高度自治的界限时就试图对高度自治定义,无异于在评论美国宪法时不参考其修正案一般,是指鹿为马。
世上没有损害国安的权利
如果称维护国家安全的法例限制了港人的“权利”,那就等同意味着港人拥有损害国家安全的权利和自由,这种说法不但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相违,更扭曲了基本法下高度自治的界限。没有权利,何来剥削?事实是,世上没有一个国家或地方会给予人民损害国家安全的权利,子虚乌有的“权利”根本与高度自治拉不上关系。
在基本法下,香港的高度自治乃建基于三大支柱:“港人治港”、司法独立和在中央政府赋权下维持我们的国际地位。
就“港人治港”而言,毋庸置疑,历届行政长官均是香港人,也是依据香港法律由选举产生。诚然,香港还没有普选行政长官,但在港英时期又何曾有普选“港督”?《中英联合声明》从来没有提及政改,只有中央政府制定的基本法才给予香港人普选的承诺。中央政府于2014年主动提出了普选行政长官政改方案,但可惜的是最后在立法会遭到所谓的“泛民”否决了。该次不幸地是政改失败而非香港人权利被剥削。
在司法独立上,我们从没见到丝毫受损迹象;反之我们目睹法治不断彰显,继续让香港生机勃勃。CSIS报告硬套政客所谓的国家安全法例削弱了司法独立论调,不过,报告并没有举出任何例子来支持其说法。恰恰相反,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香港国安法和香港特区制订实施维护国安条例,均不约而同强调香港持之有效的法治精神之重要性。今天,外国法官仍继续在香港各级法院进行审判,法院也继续使用英文作为预设语言;所有呈堂证据也是公开的;所有判决皆是经审慎考量后公诸于众及接受所有人监察的,可见香港司法独立受损之说实属无稽之谈。
CSIS报告没有提及香港在中央赋权下之特殊国际地位。该报告提到本港经济濒倒退;然而,报告避谈疫情、地缘政治冲突、香港和内地的密切联系和外国制裁中国对香港经济的影响。另外,报告只单看香港下跌的贸易数字,却不研究香港在各种国际机构和论坛中的单独地位,是非常肤浅的。香港作为单独经济体的地位不仅没有改变,况且作为一个国际金融和商业中心,我们将不断前进。
纵观整份报告,其论据可说是完全与事实脱节及欠缺说服力。当中唯一比较可取的部分只有其建议美国对香港采取“策略交流”方式,以巩固彼此官方和非官方持份者间之实际协作。然而,即便是在这建议中,报告仍以重点“惩罚措施”为“策略交流”之基础,谈不上就事实作公平合理之对等交流,借以加强相互了解和信任,实乃此报告之最大败笔。
(作者系行政会议成员、民主思路召集人、资深大律师,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来源:大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