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荆杂志(记者 冯琳)宁海报道:今年正值村务管理系列国家标准实施2周年,5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有关专家及经验地区代表等120余人齐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制度”全国首创地——浙江省宁海县,参加《村务管理》系列国家标准新闻通气会暨现场交流会。
《村务管理》系列国家标准新闻通气会现场 2022年3月,由宁海县人民政府作为第一牵头单位起草的《村务管理 基础术语与事项分类》等3项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实施。其中,《村务管理 基础术语与事项分类》明确了村务管理相关的基本概念,将村务管理事项划分为决策类、管理类和代办类三大类事项,20个中类事项以及90个小类事项,为乡村基层工作人员开展村务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依据;《村务管理 事项运行流程编制指南》规定了村务流程化管理事项的编制程序,将村级事务事项编制方法科学固化下来,为科学开展村务流程化管理工作提供了保障;《村务管理 村务流程化管理实施指南》给出了村务流程化管理的实施流程和组织实施等方面需要考虑的相关信息,为促进村务流程化管理有效落地和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
宁海县探索形成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制度,推动上升成为县级地方标准、国家标准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一级巡视员徐长兴指出,上述标准是对“千万工程”中乡村治理经验的科学总结,为全国提供了乡村振兴可复制、可推广的“浙江样本”。标准实施两年来,对指导我国转变村务管理方式,规范开展乡村治理工作,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夯实乡村振兴基础发挥了良好的作用,为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新画卷起到了重要支撑。
徐长兴表示,村务管理系列国家标准的发布和有效实施,标志著我国乡村治理标准化工作迈出了更加坚实的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将在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在各地区的大力支持下,更好地推动标准落地,为助力“千万工程”经验的推广和实施作出应有的贡献!
与会人员分别考察参观了宁海县乡村治理中心和岔路镇下畈村等点位当天,与会人员分别考察参观了宁海县乡村治理中心和岔路镇下畈村等点位。新闻通气会上发布了《〈村务管理〉系列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报告》,证实标准适用性强、可操作性强,并进一步向全国推广实施经验,提升标准实施效果。
会议还对《村务管理》相关国家标准情况、浙江省农业农村标准化创新做法和建设成果进行展示介绍。浙江省宁海县、北京市密云区十里堡镇、浙江省武义县、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等四个地区作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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