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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署回应“寿司盲盒”:超市售盒装寿司可用透明胶盒
环境保护署回应传媒有关即弃塑胶餐具管制如何应用于在超级市场和美食广场提供食物的查询,指超市等场所销售预先包装可供即时食用的食物如盒装寿司,业务模式视作外卖,因此可使用胶食物盒。
环保署表示,一些以零售为主的业务场所如超市、百货公司等会销售已预先包装可供即时食用的食物,如盒装寿司、三文治,有关货品放置在货架上供顾客选购,并便利顾客将该货品带离该场所。这种业务模式视作外卖,因此可使用胶杯和胶食物盒。顾客在甚么地方进食,并无关系。
商场或大型百货公司内的美食广场经营模式则不相同。美食广场内的食店一般会按顾客下单而即时制备和提供食物,如炒粉面,美食广场也设有用餐区供顾客堂食,这种业务模式基本上与一般餐厅无异,因此美食广场内的食店须遵守就堂食的餐具管制规定。和其他食肆一样,如顾客是购买食品作外卖,则不会被视为提供堂食服务,可使用胶杯和胶食物盒。
美食广场如提供预先包装可供即时食用的食物,如盒装寿司、三文治,放置在货架上或经自动售卖机供顾客选购零售,并便利顾客将该货品带离该场所,按上述原则同样视作外卖,因此也可使用胶食物盒包装。
至于超市内的熟食部提供按顾客下单而即时制备的食物,如炒粉面,并有用餐区供顾客堂食,则情况与美食广场的经营模式相似,也与一般餐厅无异,在这情况下须遵守就堂食的餐具管制规定。这与环保署早前在零售服务业界培训讲座中有关超市情况的讲解内容一致。
该署重申,就顾客而言,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因购买和使用某些即弃塑胶产品而触犯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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