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吴子伦
国家安全是一切发展的基石,关乎市民的福祉。自2020年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香港迅速从“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不过,正如中央港澳办主任、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所说,“香港社会看似平静,实则暗流涌动,乱的根源尚未根除,治的基础尚需巩固”。陆续有海外媒体以偏颇、负面及错误的言论去“解读”23条立法,笔者希望在此回应部分观点:
第一,有报道指出新法例会成为政府进一步限制公民自由的工具。这样的论调在香港国安法订立前已经存在,但相关法例实施三年多,正当的公民自由明显没有被影响,可见这句话毫无根据。事实上,不少报道都会挂上“自由”一词,企图以此凌驾一切规范。但法治社会一直就是以法律限制人的不当行为,借此让每个市民的权益得到保障。笔者相信不会有人会认为以法规限制袭击、抢劫等行为是有问题的,那么现时在保护人权的情况下立法限制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这样又有何不可呢?
第二,有报道指立法将会把香港跟境外的联系完全切断,认为香港已完全变成一个内地城市。这样的理解也是非常肤浅,存在各种谬误。香港自回归以来就是一个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中央政府一直坚定不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23条立法不会改变香港普通法制度,也不会改变香港作为特区的事实,那么何来变成一个“内地城市”的说法?而且咨询文件第七章也曾提到“并不建议‘一刀切’全面禁止上述交流,但这些政治活动,必须是以合法、正当的手段进行,而且不可构成国家安全风险”,所谓把香港跟境外联系完全切断是危言耸听。
第三,有报道指出立法可能会控制互联网或影响数据运营,西方大型互联网公司可能会面临政治风险而撤出香港。各互联网搜寻引擎均有自己的服务条款,限制了某些范畴的搜寻结果,例如恐怖主义、非法内容等,它们绝对有能力和机制过滤有关讯息。全球多国都有国家安全相关的规例,其适用范围也包含互联网,但这些互联网公司依然存在于当地。因此,23条立法加入“在没有合理许可权下就电脑或者电子系统,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而得出这些公司会撤出香港的结论,实在是站不住脚。
“国泰民安才能各得其所,百业兴旺”。基本法第23条立法,不但是香港的宪制责任,也具有迫切的现实需要。
(作者系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辽宁省青联委员,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来源: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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