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董启真
以“总体国家安全观10周年”为主题的2024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幕典礼昨天(4月15日)在湾仔会展中心举行,中央港澳办主任、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发表视频主旨致辞,强调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对于特区维护国安及繁荣发展的重要性,并就香港实现由治及兴提出“五个需要”。笔者在现场聆听讲话深受启发,结合自身从事的领域,深感本港法律界有责任当好国家安全的守门员和宣传员。
总体国家安全观由习近平主席于2014年4月15日创造性提出,强调要以整体角度,全盘理解和维护国家的整体安全,突出的是“大安全”概念,涵盖20个环环相扣的重点领域。该科学理论系统完整、逻辑严密、互相贯通,是有效应对新时代国家安全形势重大变化的根本遵循与行动指南。夏主任在阐释这一全新安全观的同时寄语本港“五个需要”,包括需要守牢国家安全底线,需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挑战、展现新担当等。他重申,国安才能港安,国安才能家安,不筑牢国家安全屏障,“一国两制”和香港繁荣稳定都无从谈起。
在香港国安法与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驻港国安公署与特区国安委“双法双机制”完全到位后的今时今日,维护国家安全已然成为特区法律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法律实践并不仅仅局限于对条文的直接应用,还要求法律从业者对立法背景和保护的权益有深入了解。比如,法官在处理涉国安案件时,必须具备对国家安全的整体和正确理解,并深刻认同总体国家安全观。这样才能避免因误解立法意图或相关定义而作出损害国家安全或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判决,避免引发关于国安法律的不必要争议。再如,检控人员在起诉过程中也应树立正确的国安意识,这是其履行职责的基石。
至于律师、大律师等法律从业者,通过深入学习总体国家安全观,能更有效地为客户提供针对性的法律服务,确保在维护国安前提下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等法律从业者经常要处理各种敏感信息,它们不仅关乎个人、公司的利益,也可能关乎国家安全。处理这些信息时必须极为谨慎,防止任何可能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信息泄露。掌握好总体国家安全观,法律从业者就能更全面理解国家安全的含义,绷紧“国家安全”这根弦,更好甄别敏感信息;必要时需采取适当保密措施,对信息来源和传播途径进行严格审查,防止无意中成为安全威胁的传播媒介。换言之,正确的国家安全意识是法律从业者须具备的核心能力之一。
长期以来,香港的法律从业者因专业性强、角色重要而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公信力。正因此,他们在普及法律知识、尤其关于国家安全法的知识方面,既有独特优势也有更大的责任担当。如何做好国家安全的宣传员?可利用专业知识,通过举办讲座、研讨会等详解国安法律的条款、实施细则;也可通过撰文、受访或参与广电节目解释国安法律的重要性,驳斥外部势力的攻击抹黑;还可参与社区普法活动,以案例分析、互动问答等向市民普及国安法律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消除公众误解。
“今天的香港结束了动荡不安局面,终结了维护国家安全不设防的历史;今天的香港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摆脱了政治争拗,展现出特区政府高效运作、全社会干事创业的新气象;今天的香港有国安法律护航,终于迎来了全力拼经济谋发展的最好时期。”正如夏主任所言,在特区维护国安工作取得一系列成效后,包括法律界在内的社会各界还应持续学习宣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推动香港由治及兴、护航高质量发展出一份力。
(作者系香港执业律师、法律专业协进会副会长,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