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锦辉
上诉庭日前裁定律政司上诉得直,批出临时禁制令,限制发布「港独」歌曲《愿荣光》。《愿荣光》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煽动仇恨和破坏法治,继续任由传播,只会荼毒年轻人。禁制令明确针对具有犯罪意图的不法行为,令市民和包括社交平台在内的各相关方知所行止、奉公守法。
2019年修例风波,本港经历了前所未有的社会动荡,当时有不少煽动性的文宣和歌曲出现,不仅对国家的安全和稳定造成了威胁,也对本港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构成了严重的挑战。直至香港国安法出台后,乱局才得以平定。不过,反中乱港者贼心不死,「港独」歌曲《愿荣光》仍持续于网络传播。
值得注意的是,《愿荣光》已多次在不同场合被冒用作所谓香港「国歌」播放,引起广泛社会争议。「独歌」的传播,或令人误会香港是一个主权国家和拥有自己的国歌。
对于国歌的使用和传播,国家有着明确而严格的规定。任何形式的误用或滥用,都是对国家尊严的亵渎。而《愿荣光》这首歌曲,由于其特定的背景和歌词内容被频繁用于煽暴播「独」活动中,其煽动性和分裂性不容忽视。
在申请禁制令的过程中,特区政府遵循了严格的法律程序,确保禁令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此前,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局长孙东表示,当局在向谷歌提出下架相关歌曲视频时,被告知须证明搜寻结果违反当地法律,并须有法庭手令方可移除,因此政府决定申请禁制令。不过,在法庭作出裁决后,多个音乐串流平台上不同版本的《愿荣光》仍未下架,相关歌曲视频仍可在谷歌旗下的YouTube搜寻得到。各社交和视频平台应尊重及遵守本地法律,尽快依法移除有关内容,尊重香港法治,保持国际形象,不应再拿言论自由当挡箭牌,为散播「港独」、挑战法治的非法行为提供便利。
有反中乱港者抹黑特区政府对该歌曲煽动仇恨的指控,并认为法院没有为有关煽动仇恨的内容订出一条清晰的界线。不过,言论自由作为现代社会的基本价值观之一,其行使必须建立在尊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之上。在香港,言论自由必须在基本法、香港国安法、香港国安条例及《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等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今次法庭裁决,正是基于这一原则,对言论自由进行了合理的限制和规范,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稳定,保护社会的和谐与繁荣。禁止播放《愿荣光》是特区政府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而采取的必要措施,广大市民和媒体机构应该清楚法律底线,更应自觉遵守法律,对「独歌」说「不」。
(作者系立法会议员、香港中文大学工程学院副院长(外务)、香港专业及资深行政人员协会副会长,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https://res.youuu.com/zjres/2024/5/17/Ngq4hYokTcTEjNIxqg5LqeYPytTsAgootmH.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