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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起,平潭将每年11月1日设立为“平潭企业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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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平潭综合实验区工商联获悉,经实验区人大工委会议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自2024年起,将每年的11月1日设立为「平潭企业家日」。
据了解,实验区民营企业在促进实验区经济增长、稳定就业、保障民生等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已成为推动实验区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
实验区的民营经济具有「七六七八九」的特征,即贡献了平潭7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地区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和90%以上的企业数量。
设立「平潭企业家日」充分体现了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及社会各界对民营企业家的尊重和鼓励,有利于进一步增强职能部门服务好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意识,为实验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凝聚磅礡力量。
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局长、工商联主席林润表示,设立「平潭企业家日」是在全社会倡导重商、爱商、亲商、护商风气的长远之计,更是弘扬企业家精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务实之举。今后,将努力把「平潭企业家日」打造成为民营经济工作的品牌,以实际行动推动实验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2019年10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将每年11月1日设立为「深圳企业家日」的决定,深圳成为全国首个设立「企业家日」的城市。
2020年3月,吉林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将每年11月1日设立为「吉林省企业家日」的议案,此为全国第一个省级企业家日。
此后,广东佛山市,江苏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安徽宣城市、阜阳市,湖南长沙市、郴州市,山东青岛市、威海市,以及福建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莆田等地纷纷将每年11月1日定为「企业家日」。
来源:平潭融媒体中心、平潭发布
https://minio.bau.com.hk/zjsp/dvw8WHfMpTviNq0pAs5AUyhNNvUD9qQ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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