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3日,《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条例)刊宪生效,我非常荣幸能参与维护国安立法这项光荣使命,见证条例在特区政府和立法会的不懈努力下得以全票通过。这是香港回归以来又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天,为香港早日实现由治及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的最高原则。近年来,美西方试图透过打“香港牌”遏制我国发展,尽管面对外部势力的干预和破坏,部分港人却未有唤醒“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的深刻认知,直到2019年爆发“黑暴”,港人的岁月静好被打破,国家安全隐患被揭开,我们才猛然惊觉:国安风险原来近在咫尺!
于是,在全港市民翘首以盼之际,基本法第23条本地立法工作终于被提上了日程。
保障市民切身利益
自行立法维护国家安全是香港特区延宕近27年的宪制责任,是港人等了近27年的历史义务,是全国14亿人民盼了近27年的历史时刻。自立法咨询工作开始以来,在整整25次会议、近50小时对咨询文件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中,法案委员会委员都义无反顾地投入,高质高效地履职尽责。全体议员众志成城地推动立法工作朝着“早一日、得一日”的目标迈进。
在审议的过程中,有几点令我深受鼓舞、倍感振奋。
议员们竭尽所能,确保条例与香港国安法衔接、兼容和互补。条例订明香港国安法第四章的程序适用于条例的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赋权行政机关订立维护国家安全附属法例,保障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前瞻性和有效性,这是通行的做法;同时也赋权行政长官可在其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就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认定问题,发出证明书。
议员们费尽心力,明确条例符合国际人权公约适用于香港的规定,尊重和保障基本人权自由和法治原则,但这些权利和自由并不是绝对的,尤其是众多普通法司法管辖区均同样因维护国家安全所需依法受到必要限制。在对被羁留人士和获保释人士作出限制方面,条例清晰订明行使相关执法权力的条件和限制,以及给予批准的机关和程序,确保有关权力不超过维护国家安全所需。
议员们苦心钻研,探索条例可如何既借鉴其他普通法国家的立法经验,又以香港实际情况作为依归。条例在新增罪行、执法权力、罚则和域外效力等方面借鉴了其他普通法国家的做法,但并不全盘照搬;同时,又致力完善现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对不合时宜的表述进行适应化处理。
议员们务实求精,保障香港居民和其他在港人士的根本福祉和合法权益。条例增设“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活动”罪,打击意图或罔顾是否会危害国家安全而损坏或削弱公共基础设施的行为,更好地保障公众的切身利益。
保护正常商业行为
议员们力求完善,明确特区内的财产和投资受到法律保护。条例清晰界定罪行的意图和行为,对某些罪行设定了免责辩护和例外情况,明确“境外干预罪”为“危害国家安全的境外干预罪”,再三强调保护在香港的正常商业行为和国际交流需要。
历经多个“咖啡续航”的日子、“十分钟内充电”的时光,委员会成员培养出合作默契,技术型和情景型的问题由不同背景的议员负责提出,大大提升审议的效率;连续多个“饭盒”快餐会,更增强了彼此的凝聚力,加深团队的协作情谊。
这是一次历久弥新意难忘的宝贵经历。尤记得3月19日《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条例》三读全票通过时的百感交集,难以言表。
这是一场奋楫逐浪天地宽的时代机遇。条例通过的第二天,就有25间重点企业落户香港的好消息接踵而来,对香港的前景投下信心的一票。
这是一片一枝一叶总关情的民心所向。公众咨询期间特区政府收到逾1。3万份意见,当中98.6%表示支持,充分表明了条例的民意基础,也显示了香港市民视国家安全为头等大事。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在全国14亿人民的呼唤和期盼下,条例上周六刊宪生效以堵溃堤之蚁穴、除酿祸之微末,这是近27年筚路蓝缕的成果、砥砺奋进的创举!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在2024年3月23日这个历史铭记的日子,我们一同筑好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实屏障,东方之珠的光华璀璨耀眼、名不朽、意铿锵。
https://minio.bau.com.hk/zjsp/xX18iUGXRB2dnvbEAEqVbjwhPRPvWgcw.jpg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手机
+关注
2024年3月23日,《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条例)刊宪生效,我非常荣幸能参与维护国安立法这项光荣使命,见证条例在特区政府和立法会的不懈努力下得以全票通过。这是香港回归以来又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天,为香港早日实现由治及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的最高原则。近年来,美西方试图透过打“香港牌”遏制我国发展,尽管面对外部势力的干预和破坏,部分港人却未有唤醒“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的深刻认知,直到2019年爆发“黑暴”,港人的岁月静好被打破,国家安全隐患被揭开,我们才猛然惊觉:国安风险原来近在咫尺!
于是,在全港市民翘首以盼之际,基本法第23条本地立法工作终于被提上了日程。
保障市民切身利益
自行立法维护国家安全是香港特区延宕近27年的宪制责任,是港人等了近27年的历史义务,是全国14亿人民盼了近27年的历史时刻。自立法咨询工作开始以来,在整整25次会议、近50小时对咨询文件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中,法案委员会委员都义无反顾地投入,高质高效地履职尽责。全体议员众志成城地推动立法工作朝着“早一日、得一日”的目标迈进。
在审议的过程中,有几点令我深受鼓舞、倍感振奋。
议员们竭尽所能,确保条例与香港国安法衔接、兼容和互补。条例订明香港国安法第四章的程序适用于条例的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赋权行政机关订立维护国家安全附属法例,保障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前瞻性和有效性,这是通行的做法;同时也赋权行政长官可在其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就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认定问题,发出证明书。
议员们费尽心力,明确条例符合国际人权公约适用于香港的规定,尊重和保障基本人权自由和法治原则,但这些权利和自由并不是绝对的,尤其是众多普通法司法管辖区均同样因维护国家安全所需依法受到必要限制。在对被羁留人士和获保释人士作出限制方面,条例清晰订明行使相关执法权力的条件和限制,以及给予批准的机关和程序,确保有关权力不超过维护国家安全所需。
议员们苦心钻研,探索条例可如何既借鉴其他普通法国家的立法经验,又以香港实际情况作为依归。条例在新增罪行、执法权力、罚则和域外效力等方面借鉴了其他普通法国家的做法,但并不全盘照搬;同时,又致力完善现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对不合时宜的表述进行适应化处理。
议员们务实求精,保障香港居民和其他在港人士的根本福祉和合法权益。条例增设“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活动”罪,打击意图或罔顾是否会危害国家安全而损坏或削弱公共基础设施的行为,更好地保障公众的切身利益。
保护正常商业行为
议员们力求完善,明确特区内的财产和投资受到法律保护。条例清晰界定罪行的意图和行为,对某些罪行设定了免责辩护和例外情况,明确“境外干预罪”为“危害国家安全的境外干预罪”,再三强调保护在香港的正常商业行为和国际交流需要。
历经多个“咖啡续航”的日子、“十分钟内充电”的时光,委员会成员培养出合作默契,技术型和情景型的问题由不同背景的议员负责提出,大大提升审议的效率;连续多个“饭盒”快餐会,更增强了彼此的凝聚力,加深团队的协作情谊。
这是一次历久弥新意难忘的宝贵经历。尤记得3月19日《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条例》三读全票通过时的百感交集,难以言表。
这是一场奋楫逐浪天地宽的时代机遇。条例通过的第二天,就有25间重点企业落户香港的好消息接踵而来,对香港的前景投下信心的一票。
这是一片一枝一叶总关情的民心所向。公众咨询期间特区政府收到逾1。3万份意见,当中98.6%表示支持,充分表明了条例的民意基础,也显示了香港市民视国家安全为头等大事。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在全国14亿人民的呼唤和期盼下,条例上周六刊宪生效以堵溃堤之蚁穴、除酿祸之微末,这是近27年筚路蓝缕的成果、砥砺奋进的创举!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在2024年3月23日这个历史铭记的日子,我们一同筑好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实屏障,东方之珠的光华璀璨耀眼、名不朽、意铿锵。
https://minio.bau.com.hk/zjsp/xX18iUGXRB2dnvbEAEqVbjwhPRPvWgcw.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