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屠海鸣
19日傍晚,香港特区立法会以89票赞成的结果,全票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行政长官李家超随即表示,将签署国安条例,并会在3月23日刊宪公布实施。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分别发表声明,祝贺国安条例顺利通过,称其为香港回归祖国以来又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香港回归近27个年了,基本法23条规定香港特区自行立法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终于落实,可谓“27年磨一剑”!27年的“磨剑之路”给人诸多启示,主要有四个方面。
必须落实好 中央全面管治权
回归之初,香港社会曾有一种错误的认识,认为中央与香港特区是“分权”的关系,国防和外交权力归中央,其他权力归香港。这是错误地解读了“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的含义。
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意味着中央对香港拥有全面管治权,中央透过基本法把部分权力授予香港,基本法23条订明香港应自行立法维护国家安全,这个“立法权”就属于中央“授权”之一。中央与香港特区的关系是“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中央的全面管治权涵盖了香港高度自治权,二者并非“平行”关系,更不是“对立”关系。
由于认识上的模糊,加之反中乱港势力长期作乱,回归后,中央的全面管治权体现得不够充分。2003年,23条立法功亏一篑,中央依然以包容的态度等待香港社会形成共识后再推动立法。没想到反中乱港势力和外国反华势力得寸进尺,不仅“污名化”、“妖魔化”23条立法,而且策动了2014年的非法“占中”、2016年的“旺角暴乱”、2019年历时7个多月的“修例风波”。
面对香港的严峻形势,中央果断行使对香港特区的全面管治权。一是行使立法权。直接出手制定香港国安法,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二是行使监督权。督促香港特区对沦为“乱港平台”的区议会进行改革,令区议会重回基本法97条订明的“非政权区域组织”的定位。
为落实好中央的全面管治权,2020年2月,中央对港澳工作体制进行了重大调整。“中央港澳工作协调小组”变更为“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夏宝龙出任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国务院港澳办主任,执掌港澳工作。四年多来,夏宝龙坚决落实习主席和中央的治港方略,构建了前后一体、左右协同、上下有机衔接的港澳工作新机制,工作效能大大提升。
事实证明,中央全面管治权绝对不能淡化、虚化、弱化,更不能落空,否则,“一国”这个前提和基础就容易被掏空,就无法全面准确贯彻“”方针。
“爱国者治港” 必须落到实处
“爱国者治港”原则源于“一国两制”方针。由于“一国”是本与源,“两制”是支与流,治港者首先必须爱国,其次应该爱港,并将“爱国”和“爱港”统一起来。
以上道理并不复杂,但过去香港却出现不正常的现象。其一,少数人把“爱国”和“爱港”对立起来,将“爱国”等同于“卖港”,将“爱港”等同于“抗中”。其二,“爱国者治港”缺少落实机制。那些明目张胆“抗中”的人可以透过“选举”进入立法会,成为“尊贵的议员”;那些保持“政治中立”的公务员,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关键时刻,可以拒不执行特区政府的指令,甚至于为暴徒通风报讯;那些宣扬“港独”的媒体、大学教授,以“言论自由”、“学术自由”为由,可以肆无忌惮地煽动市民憎恨中央、仇视“一国”。
“歪嘴和尚念经”,只会把一部好经愈念愈歪。事实证明,“爱国者治港”没有落到实处,“一国两制”在实践中必然走样、变形。
四年多来,在中央的主导下,香港特区完成了新选制下的选委会选举、立法会选举、行政长官选举;在中央的监督下,香港特区政府顺利完成了区议会选举,把“爱国者治港”落到了实处。
实践证明,“爱国者治港”为顺利通过国安条例创造了有利条件。从这次立法会审议国安条例草案的过程看,议员们专注具体条款、设想各种可能出现的极端场景、积极思考查漏补缺的办法,提出了许多高质量的建议。在二读辩论中,88名议员代表各自的政团、界别、群体踊跃发言,坚定支持立法。整个审议过程全程直播,市民看到了大多数议员理性、专业、务实的素养,这与往届立法会“拉布”“流会”、甚至大打出手的场面形成鲜明对比。
必须坚持行政主导 积极作为
基本法订明了“三权分置,行政主导,司法独立,行政长官代表特区向中央负总责”的政治体制。但香港回归后,“行政主导”并未落实到位。一方面,反中乱港势力将香港的政治体制解读为“三权分立”,误导公众;另一方面,香港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小政府,大市场”、“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政府奉行“积极不干预”政策;渐渐地,政府也变得“谦让”有余、主动不够。
2003年推动23条立法失败之后,历届政府都以“时机不成熟”为由,一拖再拖。说到底,还是“行政主导”没有落到实处,政府没有决心和底气啃下这块“硬骨头”。
行政长官李家超及第六届特区政府就任后,“行政主导”落到了实处,政府积极作为,彰显了“当家人”和“第一责任人”的担当。
李家超在2023年施政报告中明确提出:2024年内完成23条立法,由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保安局局长邓炳强牵头负责立法工作。一年多来,他们做了扎实的前期准备工作,既注重与香港国安法、与本地原有法律的衔接,又注重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特区的有关规定衔接;同时,还借鉴了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
今年1月特区政府启动立法的公众咨询,发布长达80多页的咨询文件,召开了30场解说宣讲会。政务司司长陈国基利用各种公开场合,向公众讲述23条立法是“保护香港的良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积极向外国商会、外商解读国安条例草案,阐明国安条例无损香港营商环境;民政及青年局局长麦美娟深入社区,就市民关心的问题反复进行解说……整个政府团队形成了推动立法的巨大合力。
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后,林定国、邓炳强等特区政府官员在立法会回答议员提出的逾1,000条问题,条分缕析,深入浅出,令人信服。在3月13日下午立法会完成“逐条审议条文”后,当晚9时前特区政府就提交了修正案内容,速度实属罕见;根据议员的意见,政府总共提交了91项修正案,体现出认真负责、科学专业、包容谦逊的做事风格。
可以看出,由于“行政主导”落到实处,政府官员推动23条立法的信心和底气十足,推动立法的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必须弘扬 “一国两制”主流价值观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庆祝大会暨第六届特区政府就职典礼上的讲话中指出:“希望全体香港同胞大力弘扬以爱国爱港为核心、同‘一国两制’方针相适应的主流价值观。”习主席高瞻远瞩,直指要害。弘扬同“一国两制”方针相适应的主流价值观,对于香港来说十分重要。
回顾来路,凡是香港社会动荡不安的时候,都是价值观混乱的时候。2019年的“修例风波”不是偶然的,而是反中乱港势力和境外反华势力长期渗透、煽动的结果。没有形成主流价值观的社会,注定是“一盘散沙”,经不起风浪的考验。
此次国安条例之所以能顺利通过,还在于香港社会在经历“黑暴”之后,绝大多数人认识到香港不能再乱,国安才能港安,香港必须构筑坚固的“防波堤”。风雨之后,香港社会的主流价值观愈来愈清晰,对“一国两制”的实践规律认识愈来愈明确,支持维护国安的合力愈来愈强大。
国安条例公众咨询以来,本港各主要政团、社团、商会等500多个代表性团体组织纷纷发声支持立法;公众咨询阶段,特区政府共收到1.3万份意见,支持立法的比例高达98.58%;还有不少专业人士主动作为,向市民及业界解说国安条例内容,消除人们的忧虑。这都体现出同“一国两制”相适应的主流价值观在不断强化。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在参加政协港澳联组讨论时指出:“实践证明,维护国家安全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丁薛祥副总理的讲话提示我们,国安条例通过仅仅是一个开始,未来还可能遇到更加复杂多变的局面,我们应从“27年磨一剑”的过程中汲取经验和教训,今后在维护国家安全上做得更好,推进“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作者系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暨南大学“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长、客座教授,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文原刊于香港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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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屠海鸣
19日傍晚,香港特区立法会以89票赞成的结果,全票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行政长官李家超随即表示,将签署国安条例,并会在3月23日刊宪公布实施。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分别发表声明,祝贺国安条例顺利通过,称其为香港回归祖国以来又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香港回归近27个年了,基本法23条规定香港特区自行立法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终于落实,可谓“27年磨一剑”!27年的“磨剑之路”给人诸多启示,主要有四个方面。
必须落实好 中央全面管治权
回归之初,香港社会曾有一种错误的认识,认为中央与香港特区是“分权”的关系,国防和外交权力归中央,其他权力归香港。这是错误地解读了“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的含义。
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意味着中央对香港拥有全面管治权,中央透过基本法把部分权力授予香港,基本法23条订明香港应自行立法维护国家安全,这个“立法权”就属于中央“授权”之一。中央与香港特区的关系是“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中央的全面管治权涵盖了香港高度自治权,二者并非“平行”关系,更不是“对立”关系。
由于认识上的模糊,加之反中乱港势力长期作乱,回归后,中央的全面管治权体现得不够充分。2003年,23条立法功亏一篑,中央依然以包容的态度等待香港社会形成共识后再推动立法。没想到反中乱港势力和外国反华势力得寸进尺,不仅“污名化”、“妖魔化”23条立法,而且策动了2014年的非法“占中”、2016年的“旺角暴乱”、2019年历时7个多月的“修例风波”。
面对香港的严峻形势,中央果断行使对香港特区的全面管治权。一是行使立法权。直接出手制定香港国安法,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二是行使监督权。督促香港特区对沦为“乱港平台”的区议会进行改革,令区议会重回基本法97条订明的“非政权区域组织”的定位。
为落实好中央的全面管治权,2020年2月,中央对港澳工作体制进行了重大调整。“中央港澳工作协调小组”变更为“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夏宝龙出任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国务院港澳办主任,执掌港澳工作。四年多来,夏宝龙坚决落实习主席和中央的治港方略,构建了前后一体、左右协同、上下有机衔接的港澳工作新机制,工作效能大大提升。
事实证明,中央全面管治权绝对不能淡化、虚化、弱化,更不能落空,否则,“一国”这个前提和基础就容易被掏空,就无法全面准确贯彻“”方针。
“爱国者治港” 必须落到实处
“爱国者治港”原则源于“一国两制”方针。由于“一国”是本与源,“两制”是支与流,治港者首先必须爱国,其次应该爱港,并将“爱国”和“爱港”统一起来。
以上道理并不复杂,但过去香港却出现不正常的现象。其一,少数人把“爱国”和“爱港”对立起来,将“爱国”等同于“卖港”,将“爱港”等同于“抗中”。其二,“爱国者治港”缺少落实机制。那些明目张胆“抗中”的人可以透过“选举”进入立法会,成为“尊贵的议员”;那些保持“政治中立”的公务员,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关键时刻,可以拒不执行特区政府的指令,甚至于为暴徒通风报讯;那些宣扬“港独”的媒体、大学教授,以“言论自由”、“学术自由”为由,可以肆无忌惮地煽动市民憎恨中央、仇视“一国”。
“歪嘴和尚念经”,只会把一部好经愈念愈歪。事实证明,“爱国者治港”没有落到实处,“一国两制”在实践中必然走样、变形。
四年多来,在中央的主导下,香港特区完成了新选制下的选委会选举、立法会选举、行政长官选举;在中央的监督下,香港特区政府顺利完成了区议会选举,把“爱国者治港”落到了实处。
实践证明,“爱国者治港”为顺利通过国安条例创造了有利条件。从这次立法会审议国安条例草案的过程看,议员们专注具体条款、设想各种可能出现的极端场景、积极思考查漏补缺的办法,提出了许多高质量的建议。在二读辩论中,88名议员代表各自的政团、界别、群体踊跃发言,坚定支持立法。整个审议过程全程直播,市民看到了大多数议员理性、专业、务实的素养,这与往届立法会“拉布”“流会”、甚至大打出手的场面形成鲜明对比。
必须坚持行政主导 积极作为
基本法订明了“三权分置,行政主导,司法独立,行政长官代表特区向中央负总责”的政治体制。但香港回归后,“行政主导”并未落实到位。一方面,反中乱港势力将香港的政治体制解读为“三权分立”,误导公众;另一方面,香港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小政府,大市场”、“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政府奉行“积极不干预”政策;渐渐地,政府也变得“谦让”有余、主动不够。
2003年推动23条立法失败之后,历届政府都以“时机不成熟”为由,一拖再拖。说到底,还是“行政主导”没有落到实处,政府没有决心和底气啃下这块“硬骨头”。
行政长官李家超及第六届特区政府就任后,“行政主导”落到了实处,政府积极作为,彰显了“当家人”和“第一责任人”的担当。
李家超在2023年施政报告中明确提出:2024年内完成23条立法,由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保安局局长邓炳强牵头负责立法工作。一年多来,他们做了扎实的前期准备工作,既注重与香港国安法、与本地原有法律的衔接,又注重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特区的有关规定衔接;同时,还借鉴了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
今年1月特区政府启动立法的公众咨询,发布长达80多页的咨询文件,召开了30场解说宣讲会。政务司司长陈国基利用各种公开场合,向公众讲述23条立法是“保护香港的良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积极向外国商会、外商解读国安条例草案,阐明国安条例无损香港营商环境;民政及青年局局长麦美娟深入社区,就市民关心的问题反复进行解说……整个政府团队形成了推动立法的巨大合力。
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后,林定国、邓炳强等特区政府官员在立法会回答议员提出的逾1,000条问题,条分缕析,深入浅出,令人信服。在3月13日下午立法会完成“逐条审议条文”后,当晚9时前特区政府就提交了修正案内容,速度实属罕见;根据议员的意见,政府总共提交了91项修正案,体现出认真负责、科学专业、包容谦逊的做事风格。
可以看出,由于“行政主导”落到实处,政府官员推动23条立法的信心和底气十足,推动立法的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必须弘扬 “一国两制”主流价值观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庆祝大会暨第六届特区政府就职典礼上的讲话中指出:“希望全体香港同胞大力弘扬以爱国爱港为核心、同‘一国两制’方针相适应的主流价值观。”习主席高瞻远瞩,直指要害。弘扬同“一国两制”方针相适应的主流价值观,对于香港来说十分重要。
回顾来路,凡是香港社会动荡不安的时候,都是价值观混乱的时候。2019年的“修例风波”不是偶然的,而是反中乱港势力和境外反华势力长期渗透、煽动的结果。没有形成主流价值观的社会,注定是“一盘散沙”,经不起风浪的考验。
此次国安条例之所以能顺利通过,还在于香港社会在经历“黑暴”之后,绝大多数人认识到香港不能再乱,国安才能港安,香港必须构筑坚固的“防波堤”。风雨之后,香港社会的主流价值观愈来愈清晰,对“一国两制”的实践规律认识愈来愈明确,支持维护国安的合力愈来愈强大。
国安条例公众咨询以来,本港各主要政团、社团、商会等500多个代表性团体组织纷纷发声支持立法;公众咨询阶段,特区政府共收到1.3万份意见,支持立法的比例高达98.58%;还有不少专业人士主动作为,向市民及业界解说国安条例内容,消除人们的忧虑。这都体现出同“一国两制”相适应的主流价值观在不断强化。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在参加政协港澳联组讨论时指出:“实践证明,维护国家安全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丁薛祥副总理的讲话提示我们,国安条例通过仅仅是一个开始,未来还可能遇到更加复杂多变的局面,我们应从“27年磨一剑”的过程中汲取经验和教训,今后在维护国家安全上做得更好,推进“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作者系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暨南大学“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长、客座教授,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文原刊于香港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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