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许鸿鹄
香港特区政府为完成拖欠国家超过26年的宪制责任,早前向立法会提出就基本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立法,立法会法案委员会早前已完成相关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草案》)审议,《草案》已呈上立法会大会,立法程序进入“大直路”。为支持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立法、呼吁立法会尽快通过《草案》,由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及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董建华牵头成立的“香港再出发大联盟”,早前在网上发布情景剧《门》,以轻松和浅白的手法向公众讲解必须尽快完成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立法的原因。
《门》剧的微言大义
《门》剧所说的是什么?简单来说,就是将香港比喻为“家”,一旦“家”没有安装大门等防盗和保障隐私设施,居于这个“家”的人必定惶惶不可终日,寝不安席,食不甘味。一个“家”没有合适的“门”,那就是名副其实开门揖盗,纵然居于这个“家”的人可以堆砌一万个理由装作正常,但抚心自问,若真正爱这个“家”,生活怎可能不是惴惴不安,每一天都如坐针毡?
事实上,特首李家超亦曾试过以“防盗”作比喻,阐明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立法的“重要”和“必要”。上月20日,他出席行政会议前便以“爆窃”为例,强调必须要有有效的门锁,确保自己的家不会遭“爆窃”,并重申“如果无人来烦我哋,呢条法律系不适用”,大家相安无事。
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有效防“爆窃”
不管是《门》剧,还是李家超的比喻,两者均指向同一道理: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立法全属“防守性”,目的是保护国家安全。国家安全的意涵,简而言之是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而维护国家安全,其实就是维护全体民众的安全和利益;国家得益,获益的只会是国民,这做法及理念举世皆然。
香港必须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除因为那是宪制责任,亦是出于实际需要。揭发美国全球大规模监听计划“棱镜计划”的美国中央情报局前雇员斯诺登当年便透露,美国驻港总领事馆内设有中情局分部,长期在港运作;这个在香港的中情局分部至今是否运作如常?我们不知道,也正因为不知道,我们才更需要装好“门”、锁好“窗”,避免遭到执意阻挠中国崛起、藉介入香港事务去干涉中国内政的外国势力乘虚而入。
美国中央情报局局长威廉‧伯恩斯,今年1月在《外交事务》网站撰文,透露该局自2021年起设立一个专门针对中国的任务中心,协调对华工作的中央机制;他在文中又得意洋洋地公布,未来对中国的情报经费会增加一倍以上。面对这种不安好心、以针对中国为目标的情报组织,面对已将打压中国视为基本国策的美国,尽快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立法,堵塞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漏洞、建立完整的国安体系,绝对是香港唯一正确选择。
(作者系香港青年时事评论员协会成员,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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