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屠海鸣
上周,是香港特区政府和立法会最繁忙的一周。立法会《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委员会经过连续6天、召开近40个小时的会议后,3月13日下午宣布完成“逐条审议条文”阶段,14日再开两次会议审议修正案,完成审议草案的工作。16日中午12时前,议员提交修正案。接下来,《条例草案》提交大会恢复二读辩论。这标志着23条立法进入了“最后冲刺”的时刻。
行政长官李家超多次表示,23条立法是履行特区的宪制责任,国家安全风险是真实的,是持续存在的,是可以突如其来的。外部势力每日都虎视眈眈,须尽快立法,“早一日得一日”。
法不可不立,国不可不安。李家超不仅亲自主持解说会,向外国驻港领事、外国商会和本地主要商会代表讲解咨询文件内容并解答问题,他还力撑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和保安局局长邓炳强等政府官员,向法律专业团体、金融界、新闻界、区议员、地区服务及关爱队伍、地区人士等不同社会阶层广泛进行解释。李家超多次强调,社会和任何经济活动都必须有安全和稳定的环境,是次立法正是为确保香港营商和投资环境安全稳定,继续使香港成为具吸引力、有竞争力的国际城市。他还反复忠告社会各界,国家安全风险被排除了,香港就可以加速向前迈进,无后顾之忧,全力拼经济,扩大市场,开拓商机,改善民生。
李家超以上观点得到市民极大认同,从公众咨询结果看,23条立法支持率高达98.6%;行政官员和立法会议员的高效配合,也体现出对李家超以上观点的支持。尤其是行政官员在《条例草案》审议过程中表现出的高效作风、专业水准、谦虚态度、快捷反应,令人印象深刻,值得点赞!
罕见速度 彰显行政效率
3月13日下午宣布完成“逐条审议条文”,当晚9时前特区政府就提交了修正案内容。这样的速度,在以往看来几乎是不可能的,本港不少媒体惊叹:“实属罕见!”
实属罕见的速度,当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近日在社交平台展示多张照片,显示在办公室及立法会会议室均摆放了“零食加油站”,原因是大家都在为审议工作而加班加点,无暇用餐,只能用零食补充能量。由此可见,这真的是一次争分夺秒的“冲刺”。
审议期间,议员们从不同角度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设想出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修订的工作量之大、要求之高、范围之广,前所未有。政府工作人员能够迅速吃透意图、吸纳建议,并很快修订相关条款,说明大家非常专注地思考问题,各个环节高速运转,把立法过程当成了一次“与时间赛跑”,敬业精神堪称一流。
实属罕见的速度,更折射出“有为政府”建设实效。李家超及本届政府就任后,大力提升行政效能,借鉴企业的考核办法,对政府部门制定了绩效考核指标;同时,对于那些不愿意宣誓或签署声明效忠香港特区的政府雇员,予以解聘,如此“减肥健体”,令政府团队的工作效能得到全面提升。
审议速度快只是表象,涉及问题之复杂,才可以看出政府官员的专业水准。
问题逾千 测试专业水准
整份草案共有181项条文,议员们在“逐条审议条文”阶段提出的问题超过1,000条,设想了大量特殊情形询问政府官员,官员们在解答时清楚说明罪与非罪的界限,以及甚么情况属合理辩护理由或可获豁免。
比如,有议员询问“市民若家中存放《苹果日报》是否违法?”政府官员指出,管有煽动刊物要成功入罪必须符合几个要求:保留有关刊物,其目的是否出于煽动;控方必须证明被告人是在没有合理辩解的情况下管有有关刊物,才可被法庭定罪。等等。
再比如,有议员针对“披露他人犯叛国罪”询问,如何处理法律界的保密条款?官员解答,若有人向律师咨询组织军队推翻特区,整个咨询过程需要保密,律师不向外披露,不会触犯法例。但若有人以朋友身份向律师透露自己即将叛乱,律师如不作出披露就属于违法,不受法律专业保密权保障。
又比如,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解释,《条例草案》中“因应危害国家安全情况,可限制咨询相关个别律师”。该条款旨在限制个别律师以咨询为名,通风报信、毁灭证据、妨碍司法公正等,条文不影响相关人士咨询其他律师的法律权利。
以上解答仅是公众关注度较高的几个问题;事实上,议员们还提出了许多扑朔迷离、错综复杂、盘根错节的问题,包括英文表述的用词和语法是否准确等细节,都得到官员的积极回应。可以看出,政府官员事先做足了“功课”,回答和解说问题从容不迫、应对自如,体现出应有的专业水准。
从善如流 体现谦虚态度
经过立法会“逐条审议条文”后,特区政府提交的修正案内容非常丰富。有的是直接采纳了议员讨论时提出的建议;有的是从议员的“反向思维”受到启发,补充更具体的规定;有的是官员和议员在讨论中“碰出火花”,做出更精准的修正;有的是依据议员设想的各种场景,考虑到极端情况,做出更严密的表述。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在立法会表示,议员们提出的“到肉”问题,令政府能作出反思和修订;同时,市民从这些讨论的问题中,可以加深对条例的了解,消除“误堕法网”的担忧。
审议过程中,多名议员认为,《条例草案》中对“潜逃者”要等待6个月才确认,并不合理,并举例说,许智峰等“港独”分子潜逃离港后,已在外国公开现身,且继续从事反中乱港活动,事实已证明其为“潜逃者”,根本没有必要再等6个月才认定。如果对“潜逃者”的认定期限太长,客观上放任他们继续损害国家安全和香港利益,建议缩短认证限期或直接删除有关文字。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听取议员意见后,表示将检视有关条文,收紧针对“潜逃者”措施,及时取消其特区护照及专业资格,让他们付出代价。
从整个审议过程看,政府官员始终以开放的心态、谦虚的态度,聆听议员的意见,并迅速采纳合理的意见,及时修订有关条款。
彭博通讯社日前报道称,香港23条立法后,Facebook等社交平台会被禁用。特区官员立即反驳,用事实证明这纯属造谣,彭博社不得不发出澄清报道。
也有人指称,条文可赋权行政长官及行政会议随意立例,恫吓港人。邓炳强立即反驳,称并不会发生有关情况,因为附属法例在香港十分普遍,普通法国家亦经常使用,包括英国、美国等,又指出附属法例是为体现主体法例,不会超越主体法例。
《条例草案》有212页,内容很多。对于普通市民来说,短时间要吃透这些条款并非易事。最近一段时间,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局长麦美娟带领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向市民解说有关条款,消除误读误解。
及时应变 消除负面影响
工商界和外国投资者非常关注23条立法对香港营商环境的影响,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主动向他们解读有关条款,打消投资者疑虑。
政务司司长陈国基日前会见传媒时表示,23条立法的法案内容很清晰,包括国际公约保障的人权自由,检控由法庭决定,也要视乎犯罪意图及行为,政府的权力是受约束,不会出现过大的情况。通过之后,最重要除了是执法外,也要教育市民国家安全的重要性。
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主任、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去年在全国港澳研究会成立十周年庆祝大会讲话中指出:“相信特区政府一定会不断展现出敢于担当、善作善成的新风尚,把有为政府和高效市场更好结合起来,破除利益固化藩篱,着力破解经济社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充分释放香港社会蕴藏的巨大创造力和发展活力。”
从这次推动23条立法可以看出,政府官员不负厚望。无论是会场内外,都不遗余力地解说《条例草案》,敞开心扉倾听各种意见,力求将其打造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一部法律,成为守护香港稳定之法、促进香港繁荣之法。政府官员全力以赴助力23条立法,再次彰显有为政府的新形象、新风貌,应该点一个大大的“赞”!
(作者系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暨南大学“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长、客座教授,原文刊于香港《经济日报》,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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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屠海鸣
上周,是香港特区政府和立法会最繁忙的一周。立法会《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委员会经过连续6天、召开近40个小时的会议后,3月13日下午宣布完成“逐条审议条文”阶段,14日再开两次会议审议修正案,完成审议草案的工作。16日中午12时前,议员提交修正案。接下来,《条例草案》提交大会恢复二读辩论。这标志着23条立法进入了“最后冲刺”的时刻。
行政长官李家超多次表示,23条立法是履行特区的宪制责任,国家安全风险是真实的,是持续存在的,是可以突如其来的。外部势力每日都虎视眈眈,须尽快立法,“早一日得一日”。
法不可不立,国不可不安。李家超不仅亲自主持解说会,向外国驻港领事、外国商会和本地主要商会代表讲解咨询文件内容并解答问题,他还力撑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和保安局局长邓炳强等政府官员,向法律专业团体、金融界、新闻界、区议员、地区服务及关爱队伍、地区人士等不同社会阶层广泛进行解释。李家超多次强调,社会和任何经济活动都必须有安全和稳定的环境,是次立法正是为确保香港营商和投资环境安全稳定,继续使香港成为具吸引力、有竞争力的国际城市。他还反复忠告社会各界,国家安全风险被排除了,香港就可以加速向前迈进,无后顾之忧,全力拼经济,扩大市场,开拓商机,改善民生。
李家超以上观点得到市民极大认同,从公众咨询结果看,23条立法支持率高达98.6%;行政官员和立法会议员的高效配合,也体现出对李家超以上观点的支持。尤其是行政官员在《条例草案》审议过程中表现出的高效作风、专业水准、谦虚态度、快捷反应,令人印象深刻,值得点赞!
罕见速度 彰显行政效率
3月13日下午宣布完成“逐条审议条文”,当晚9时前特区政府就提交了修正案内容。这样的速度,在以往看来几乎是不可能的,本港不少媒体惊叹:“实属罕见!”
实属罕见的速度,当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近日在社交平台展示多张照片,显示在办公室及立法会会议室均摆放了“零食加油站”,原因是大家都在为审议工作而加班加点,无暇用餐,只能用零食补充能量。由此可见,这真的是一次争分夺秒的“冲刺”。
审议期间,议员们从不同角度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设想出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修订的工作量之大、要求之高、范围之广,前所未有。政府工作人员能够迅速吃透意图、吸纳建议,并很快修订相关条款,说明大家非常专注地思考问题,各个环节高速运转,把立法过程当成了一次“与时间赛跑”,敬业精神堪称一流。
实属罕见的速度,更折射出“有为政府”建设实效。李家超及本届政府就任后,大力提升行政效能,借鉴企业的考核办法,对政府部门制定了绩效考核指标;同时,对于那些不愿意宣誓或签署声明效忠香港特区的政府雇员,予以解聘,如此“减肥健体”,令政府团队的工作效能得到全面提升。
审议速度快只是表象,涉及问题之复杂,才可以看出政府官员的专业水准。
问题逾千 测试专业水准
整份草案共有181项条文,议员们在“逐条审议条文”阶段提出的问题超过1,000条,设想了大量特殊情形询问政府官员,官员们在解答时清楚说明罪与非罪的界限,以及甚么情况属合理辩护理由或可获豁免。
比如,有议员询问“市民若家中存放《苹果日报》是否违法?”政府官员指出,管有煽动刊物要成功入罪必须符合几个要求:保留有关刊物,其目的是否出于煽动;控方必须证明被告人是在没有合理辩解的情况下管有有关刊物,才可被法庭定罪。等等。
再比如,有议员针对“披露他人犯叛国罪”询问,如何处理法律界的保密条款?官员解答,若有人向律师咨询组织军队推翻特区,整个咨询过程需要保密,律师不向外披露,不会触犯法例。但若有人以朋友身份向律师透露自己即将叛乱,律师如不作出披露就属于违法,不受法律专业保密权保障。
又比如,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解释,《条例草案》中“因应危害国家安全情况,可限制咨询相关个别律师”。该条款旨在限制个别律师以咨询为名,通风报信、毁灭证据、妨碍司法公正等,条文不影响相关人士咨询其他律师的法律权利。
以上解答仅是公众关注度较高的几个问题;事实上,议员们还提出了许多扑朔迷离、错综复杂、盘根错节的问题,包括英文表述的用词和语法是否准确等细节,都得到官员的积极回应。可以看出,政府官员事先做足了“功课”,回答和解说问题从容不迫、应对自如,体现出应有的专业水准。
从善如流 体现谦虚态度
经过立法会“逐条审议条文”后,特区政府提交的修正案内容非常丰富。有的是直接采纳了议员讨论时提出的建议;有的是从议员的“反向思维”受到启发,补充更具体的规定;有的是官员和议员在讨论中“碰出火花”,做出更精准的修正;有的是依据议员设想的各种场景,考虑到极端情况,做出更严密的表述。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在立法会表示,议员们提出的“到肉”问题,令政府能作出反思和修订;同时,市民从这些讨论的问题中,可以加深对条例的了解,消除“误堕法网”的担忧。
审议过程中,多名议员认为,《条例草案》中对“潜逃者”要等待6个月才确认,并不合理,并举例说,许智峰等“港独”分子潜逃离港后,已在外国公开现身,且继续从事反中乱港活动,事实已证明其为“潜逃者”,根本没有必要再等6个月才认定。如果对“潜逃者”的认定期限太长,客观上放任他们继续损害国家安全和香港利益,建议缩短认证限期或直接删除有关文字。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听取议员意见后,表示将检视有关条文,收紧针对“潜逃者”措施,及时取消其特区护照及专业资格,让他们付出代价。
从整个审议过程看,政府官员始终以开放的心态、谦虚的态度,聆听议员的意见,并迅速采纳合理的意见,及时修订有关条款。
彭博通讯社日前报道称,香港23条立法后,Facebook等社交平台会被禁用。特区官员立即反驳,用事实证明这纯属造谣,彭博社不得不发出澄清报道。
也有人指称,条文可赋权行政长官及行政会议随意立例,恫吓港人。邓炳强立即反驳,称并不会发生有关情况,因为附属法例在香港十分普遍,普通法国家亦经常使用,包括英国、美国等,又指出附属法例是为体现主体法例,不会超越主体法例。
《条例草案》有212页,内容很多。对于普通市民来说,短时间要吃透这些条款并非易事。最近一段时间,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局长麦美娟带领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向市民解说有关条款,消除误读误解。
及时应变 消除负面影响
工商界和外国投资者非常关注23条立法对香港营商环境的影响,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主动向他们解读有关条款,打消投资者疑虑。
政务司司长陈国基日前会见传媒时表示,23条立法的法案内容很清晰,包括国际公约保障的人权自由,检控由法庭决定,也要视乎犯罪意图及行为,政府的权力是受约束,不会出现过大的情况。通过之后,最重要除了是执法外,也要教育市民国家安全的重要性。
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主任、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去年在全国港澳研究会成立十周年庆祝大会讲话中指出:“相信特区政府一定会不断展现出敢于担当、善作善成的新风尚,把有为政府和高效市场更好结合起来,破除利益固化藩篱,着力破解经济社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充分释放香港社会蕴藏的巨大创造力和发展活力。”
从这次推动23条立法可以看出,政府官员不负厚望。无论是会场内外,都不遗余力地解说《条例草案》,敞开心扉倾听各种意见,力求将其打造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一部法律,成为守护香港稳定之法、促进香港繁荣之法。政府官员全力以赴助力23条立法,再次彰显有为政府的新形象、新风貌,应该点一个大大的“赞”!
(作者系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暨南大学“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长、客座教授,原文刊于香港《经济日报》,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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