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是完全依从普通法制度惯例和法理起草的,香港的惩罚力度与外国一致。如果有外国人批评23条,他们应该看一看自己国家的法律其实比香港更严。”《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已在立法会完成首读及二读,并在法案委员会全速审议。基本法委员会前副主任谭惠珠昨日接受采访时表示,条例草案在起草过程中参考了世界上多个国家的现有法律,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结构设计完整,很好平衡了维护国家安全,以及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她个人非常支持。
谭惠珠强调,非法“占中”、修例风波已经让市民清楚看到,如果香港不设防,就会有人利用漏洞危害国家安全,因此23条立法早已刻不容缓,希望条例草案可以尽快通过立法会审议。
谭惠珠表示,政府在起草条例草案时参考了包括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的相关法律共22项内容,以了解目前这些国家需要如何维护国家安全,以及不同普通法国家对相似罪行的处理方法。
她介绍,对比维护国家安全法律的数量,澳洲、新西兰、新加坡的相关法律均不少于四部,加拿大不少于六部,英国不少于九部,美国甚至不少于20部,数量都远比香港多。至于惩处方面,对于颠覆国家及恐怖活动罪,或向政府发动战争,在美国及新加坡都可判处死刑;而澳洲、加拿大、英国等国对于叛国罪都可处以最高终身监禁的刑罚。
西方国安法律远多于香港
谭惠珠强调,《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完全依从了普通法的制度惯例及法理进行起草。
在人权自由方面,香港也会一如既往依据基本法第39条有关规定、《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和普通法中的“相称原则”进行处理,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
“社会关注条例草案是否可以平衡维护国家安全,以及个人的权利和自由,我认为目前提出的草案已经做到。”谭惠珠形容《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宽紧适度已达世界水平。她指出,草案包含了叛国、间谍、煽动、破坏活动、境外干预、政治团体受外力干预、域外罪行、本地执法权力等议题,结构设计完整,还结合了香港在2014至2020年间所遇到的对国家安全造成威胁的情况,并参考了香港国安法实施后相关案件的审理情况。
谭惠珠又表示,草案起草过程中,政府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的意见。
她举例,草案提出在某些涉及重大公众利益的情况下作出披露,应可作为免责辩护。而所谓“公众利益”必须是很重大的公众利益,会大于国家安全风险。在了解部分法律界的建议后,加入了“公众利益”为辩护理由,但其定义必须清晰,防止出现滥用情况。
香港不设防恐被乘虚而入
对于有声音指立法过快、过急,谭惠珠反驳,2014年的非法“占中”已经有一股力量不希望按照基本法规定进行行政长官选举,令普选亮起红灯;2019年的颜色革命更让市民清楚看到如果香港不设防,就会有人利用漏洞危害国家安全,因此23条立法早已刻不容缓。
“现在是23条立法的成熟时候,同时也是香港履行宪制责任的时候。”谭惠珠说,她强调,香港如果不稳定便没有发展前途,更不会有人愿意来投资。而保卫国家安全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公民的应尽责任,因此完成23条立法越快越好,立法会按程序加速审议绝对符合香港市民的共识。
来源: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