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周文港
摩根士丹利前首席经济学家罗奇早前撰文称,由于香港股市表现不济,加上受不同政治因素影响下,“香港已玩完(Hong Kong is over)”。这种低水准评论,完全不应该是由一位经济学家的口中说出。包括英国、美国等地,其国家安全法例的严苛程度、数目、全面性等都比香港严厉得多,怎么只有香港因为香港国安法和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就会“玩完”?有识之士难道也会认为,香港放弃捍卫国家安全,就能换取经济繁荣?可能吗?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稳健的金融体系、良好的营商环境是致胜之道。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重要讲话强调,“安全是发展的基础,稳定是强盛的前提”。与其他地区一样,只有完善国家安全体系,方可全面巩固海内外投资者的信心,进一步提升香港的竞争力。
安全乃发展之本
事实上,香港拥有“背靠祖国,联通世界”的优势,可算是一个天生丽质的福地。惟不难发现的是,近年美、西方国家肆意打击中国和香港的经济,不断为我们制造安全漏洞和风险。因此,我们将从起草基本法阶段就讨论超过30多年的基本法第23条正式立法,理所当然。一方面,香港本着人才汇聚、成熟的金融市场、自由贸易政策等利好因素,自回归祖国以来,已吸引大量中资企业来港扎根,为香港经济注入源源不绝的动力。另一方面,诚如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所指,投资内地具发展潜力企业的黄金机会,吸引了环球金融机构及投资者驻扎香港,据了解,近年股票现货交易量有超过4成来自海外投资者,而在特区政府管理的超过34万亿元资产中,亦有超过6成源自非香港海外投资者。
正所谓“树大必然招风”,自特朗普上台,到现时拜登掌政,美国正联同其他西方国家于经济和金融市场上围堵中国,近年更加强针对香港;其中,发动“贸易战”、“棒打”中概股、禁止美国的企业与个人对中国个高科技领域的投资,便是铁一般例子。这些根本没有任何道理可言,完全是对抗行为。针对上述情况,香港有必要采取措施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稳定,避免有违法分子或境外不法势力破坏市场正常运作,是理所当然的正当行为。
经济安全则经济繁荣
用放大镜看一看,“纽(纽约)伦(伦敦)港(香港)”向来获誉为全球三大国际金融中心,而“星(新加坡)”则正急起直追,但这4个经济体中,香港的国家安全体系其实是最薄弱,并不足以应对上述林林总总的风险和挑战。须知道,当今香港只有一套针对4种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香港国安法,其他相关规定只是散见于《刑事罪行条例》、《公安条例》、《官方机密条例》等属于配套性质的法律,而且亦相对局限于传统安全领域(政治安全)的框框,却较少触及诸如经济安全、金融安全、网络安全等非传统领域。
举例来说,过往提起“国家秘密”,人们会立即联想起防务、战术部署、外交等常人“遥不可触及”的资料,但参考英国《2023年国家安全法》、加拿大的《资讯安全法》第16条、美国总统发出关于国家安全资料的保密级别的行政命令13526号、澳洲《2018年国家安全立法修正案(间谍活动及外国干预)法》等多项例子可见,这些主要的海外先进经济体已陆续将“商业”、“经济”、“财政”元素纳入“国家秘密”的范围,更引入类似“破坏活动罪”,禁止针对公共基础设施的破坏活动或植入弱点的行为,而这更不限于“实体”性质的破坏,还会针对通过电脑、人工智能(AI)等所进行的破坏。
在没有足够有效的国安法例的保障下,当前香港的公共基础设施、尤其关键的电子系统(包括能确保金融市场稳定的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时刻存在着被“黑客”威胁和入侵的风险。笔者了解特区政府公布基本法第23条立法公众咨询文件后,乐见当局与时并进,包括(一)建议新增“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活动”罪,杜绝公共基础设施受到攻击,以及(二)建议将“国家秘密”涵盖“关乎国家或香港特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秘密”等核心范畴,预期将增加对香港的安全保障。
全社会同心捍卫国安
坦白来说,我们将从起草基本法阶段讨论至今超过30多年的基本法第23条正式立法,已较任何地区有充足的讨论。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亦指出,推出咨询至今没有听到有人不支持立法,亦充分理解香港有宪制责任立法。换言之,在特区政府带领下,工商专业、智库及高等教育界等须及早作出前瞻规划,共同思考和制订更多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和措施,借此巩固香港作为投融资、集资中心的吸引力。其中,受制于美国政府全方位遏制中国发展,导致港股所面对的地缘政治风险升温,我们如何在继续争取包括传统西方资金留港、新资金来港的同时,亦需要为香港金融市场引入更加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是关乎未来香港能否继续扮演好国际和国家的境外首要投融资、集资中心的关键。
总括而言,从经济和金融角度来观察,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完全是必须的制度保障和与时并进之举,让香港能无后顾之忧地全力拼经济、谋发展!
(作者系 立法会议员、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香港高等教育评议会秘书长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