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8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正式公布。五年来,以《规划纲要》为统领,粤港澳大湾区“1+N+X”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行稳致远。近期中央连续出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横琴总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前海总规》)、《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营商环境行动计划》)以及《关于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的意见》(《横琴特别措施》)四份文件,为进一步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指明了方向。
文| 本刊记者 庄蕾
《营商环境行动计划》
聚焦解决企业提出的问题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充分发挥粤港澳综合优势,增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分析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现状和问题,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是经营主体的意见,聚焦解决企业提出的问题,编制了《营商环境行动计划》。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郭兰峰介绍,《营商环境行动计划》重点突出“三个结合”:一是宏观著眼与微观著手相结合。从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政务环境、开放环境这“四大环境”,对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作出部署。同时,结合大湾区实际提出一些具体举措。二是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明确提出“四大环境”的建设目标,同时聚焦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问题作出有针对性回应。三是一体推进与示范引领相结合。专门设立一章,对深入实施“湾区通”工程作出部署,同时注重发挥功能平台引领带动作用。
在市场环境方面,提出以统一高效、竞争有序为目标,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比如,研究取消或放宽对港澳投资者的准入限制,推动横琴、南沙、深圳等地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落地实施,清理取消港澳企业面临的差别化待遇。
在政务环境方面,提出以规范便捷、公开透明为目标,规范行政许可运行,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优化涉企服务,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比如,推动湾区信息资源共享互认、政务服务“同事同标”,推动“一网通办”“免申即享”,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和投诉处理机制。
在法治环境方面,提出以公平公正、健康发展为目标,提升监管质量和效率,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比如,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协作,探索允许港资、澳资企业选择港澳作为仲裁地。
在开放环境方面,提出以循环畅通、合作共赢为目标,提升“引进来”吸引力,增强“走出去”竞争力,建设国际人才高地,促进包容普惠创新。比如,充分发挥港澳在国家对外开放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推动大湾区企业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实施面向港澳人才的特殊支持政策。
同时,《营商环境行动计划》还聚焦加快提升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以深入实施“湾区通”工程为抓手,在提升跨境通关便利度、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推动跨境便利执业与行业标准共通、便利港澳居民来粤发展生活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前海总规》
全力支持香港巩固提升竞争优势
2021年9月,中央印发《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前海方案》),近日印发实施的《前海总规》是落实《前海方案》的系统全面安排。
郭兰峰告诉记者,《前海总规》有两个特点:一是始终突出深港合作、服务香港,紧紧围绕服务香港来制定政策、谋划改革、布局项目,全力支持香港巩固提升竞争优势。二是坚持聚焦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发展,香港现代服务业是香港的优势产业,前海合作区是支持香港优势行业开拓内地市场的重要载体。为此,《前海总规》在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
在突出深港合作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编制规划过程中,与有关地方一起充分听取了香港各方面的意见,包括香港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香港立法会、香港的企业、行业协会、香港高校等,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前海总规》,同时征求了香港特区政府的意见。在规划内容上,国家发展改革委设计了一些指标,立足于用这些指标引导前海合作区建设。比如,“港资企业数、香港居民就业数、在港澳提供跨境服务政务服务的事项”等,都是围绕著香港、香港居民、香港企业设置的,并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希望推动深圳和香港之间建立更广泛、更深层次的联系纽带。在法律领域,允许港资企业选择香港法律来解决合同纠纷,也可以选择香港作为仲裁地。在城市建设领域,文件明确继续实施前海新出让的产业用地向港资港企倾斜的政策,探索深港合作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在财税领域,明确对在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个人所得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也就是说香港居民在前海工作跟在香港工作税负是一样的。
在聚焦现代服务业发展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文件中设定了“现代服务业的增加值、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境外专业人士备案执业人数”等具体指标,明确重点发展金融、会展商贸物流、科技服务、专业服务等,也提出具体支持举措。比如,在财税领域,对前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适时调整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在便利执业领域,推动具有港澳或者国际职业资格的金融、税务、规划、文化、旅游等领域专业人才,经过备案或者注册后可以在前海提供服务。
《横琴总规》推进琴澳一体化发展
近期出台的《横琴总规》是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横琴方案》)的一个综合性规划。《横琴总规》紧扣初心使命,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明确了几个目标,包括在横琴就业的澳门居民数、在横琴居住的澳门居民数、在横琴生产经营的澳资企业数,以及在横琴的澳资产业增加值等,著力把横琴的工作引向为澳门服务的初心。
《横琴规划》的编制过程中,横琴合作区执委会中包括澳门60多个工作人员都参与了规划编制。对规划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澳门、广东方面经常进行沟通协商。同时,还通过各种方式听取澳门各界意见,包括澳门居民、澳门行政人员、澳门企业等。文件规划成熟以后,又专门征求了澳门特区政府的意见。
郭兰峰告诉记者,横琴合作区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推动琴澳一体化发展,文件中明确打造融合互动的琴澳“一河两岸”合作轴带,推进琴澳从同源走向一体化,要求构建琴澳同城化的立体化交通体系,畅通澳门交通联系、开设轮渡航线、建设智能化口岸等。
对于澳门社会高度关注“分线管理”落地及人员、货物等要素跨境便捷流动的问题,横琴很快就要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理”。在规划中,“二线”封关以后,将实施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分类监管、风险监管,构建与横琴发展相适应的海关监管制度。同时,针对澳门居民关心的食品能不能方便进入横琴的问题,规划中提出要持续深化输入内地的澳门制造的食品安全监管合作,便利更多的澳门制造食品进入合作区。目前“分线管理”涉及的有关税收和海关实施细则正在抓紧报批,一系列便利措施将逐步落地。
对于澳门居民特别关注在横琴生活居住的便利性,目前,在横琴专门面向澳门居民建设的澳门新街坊已经开售,大概有4,000套,小区配套建设了澳门特色学校、卫生站,还有长者服务中心。在规划中,围绕便利澳门居民在横琴生活居住提出了一系列的举措,包括要建设更多趋同于澳门生活的街坊,推动澳门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民生公共服务延伸到横琴等。总体来看,规划通篇贯彻服务澳门、协同澳门,推进琴澳一体化发展的理念。
《横琴特别措施》
聚焦澳门未来发展重点产业
为更好构建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市场准入体系和市场环境,促进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印发实施《横琴特别措施》。《横琴特别措施》聚焦现代金融、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医药健康、专业服务和其他领域等6大领域,都是澳门未来要发展的重点产业,由此部署实施一批首创性、引领性改革举措,旨在为横琴量身打造便捷的市场准入政策安排。
首先,著眼于横琴特殊定位,精准促进澳门产业多元发展。文化旅游是澳门特色的产业,具有竞争优势,所以在特别措施中专门提出,允许港澳导游跨境执业,放开澳门单牌营运车辆中的旅游客车出入横琴,下放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行政审批权限等针对性举措,积极引导文旅产业健康发展。
其次,著眼于优化“澳门新街坊”等民生设施服务,便利澳门居民在横琴生活创业就业。比如,文件中提出完善琴澳双向跨境转诊合作机制,优化转诊流程,更好解决澳门居民看病就医现实困难。又如,允许在横琴特定区域布设澳门政务服务智能终端,在横琴居住的澳门居民不回本岛就可以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允许布设澳门银行内地分支机构的电子智能柜台及服务窗口,方便居民取钱存钱;支持使用澳门元缴费支付,解决澳门居民便民需求。
再次,著眼破解市场准入梗阻,推动集聚更多国际优质资源。文件中,为更好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创新实施“居住在澳门、工作在合作区”“科研在澳门、转化在合作区”这种模式。还有研究建立合作区科研试点单位研发用物品“白名单”,对合作区科研设备、样品、试剂、耗材等物资入境免于强制性产品认证。再比如,充分发挥横琴便利通关优势,吸引葡语系国家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先进技术资源高效汇聚,支持建设横琴国际先进技术应用推进中心,搭建先进技术应用推广平台。
最后,著眼于规则衔接改革引领,推动琴澳一体化发展。发挥横琴对外开放窗口的重要作用,在与澳门和国际规则制度衔接上下功夫,推动更高水平的制度型开放。文件中提出,支持重点行业企业联合成立在澳门注册、在合作区运营的国际绿色能源认证中心,重点面向粤港澳大湾区、葡语系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认证业务。
香港正加快推动与前海
的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
近年来,香港特区政府全力对接国家“十四五”规划、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要战略,期望与粤深政府贯彻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推动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陈国基向记者表示,《前海总规》指出,开放建设合作区是支持香港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粤港澳合作水平、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香港凭著“一国两制”制度优势,以及高度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将深化港深合作,落实《前海总规》,香港将继续发挥作为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以及国际航空枢纽的优势,助力前海加快推动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以及现代服务业发展。
在金融方面,港深两地一直紧密合作,早前作出联合发布,支持前海深港风投创投的联动发展。香港特区政府支持《前海总规》提出进一步举措,以巩固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以及资金双向流动桥梁的地位,并且助力内地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有关举措包括积极推进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前海企业利用香港平台融资、开拓海外业务、发行绿色债券;以及促进金融科技合作。
在法律方面,香港是国家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辖区,汇聚国际法律人才和企业,前海更已实施“港资港法港仲裁”。香港特区政府将继续发展香港成为亚太区国际法律积极争议解决服务中心,配合《前海总规》推动深港跨境法律规则衔接,并支持具有大湾区律师执业证的香港律师,担当当地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
在专业服务方面,香港特区政府支持前海推出更多“先行先试”的政策突破。例如在建筑及相关工程领域,前海将支持已经备案执业的香港专业机构和人士,在规划设计等阶段提供服务,并扩大试行香港工程建设管理模式范围。此外,前海将支持会计师事务所,联合香港会计师展开非审计业务。
长远来说,香港正全力建设北部都会区,作为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重大节点,深度对接大湾区规划,包括发展高端专业服务和物流枢纽。这个枢纽在洪水桥一带,跟前海合作区只是一湾之隔,将来更有港深西部铁路的连接优势。香港将联通前海,在金融、物流、专业服务等领域促进高端经济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并推动更多前海企业,通过香港拓展海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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