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市民支持特区政府就《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
超六成市民认同23条立法不会影响媒体正常编采工作
特区政府于1月31日起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展开公众咨询。香港民意观察研究中心于2月15日至20日,透过音频电话随机抽样,成功访问了552名香港市民,了解他们对《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取态。数据按特区政府统计处公布的性别及年龄人口分布加权处理,详细结果如下:
近七成市民认同维护国家安全是特区政府的宪制责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决定》指出香港特区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具有宪制责任。《香港国安法》第三条重申香港特区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特区政府责无旁贷。调查显示有67.9%受访市民倾向赞成维护国家安全是特区政府的宪制责任,当中更有近半即47.7%表示“非常赞成”,另外表示倾向不赞成的则有23.3%,表示“无意见/唔知道”的则有8.8%(见表1)。结果反映维护国家安全具有坚实的民意基础,特区政府应尽快堵塞国家安全漏洞,制定有效法律加以防范。
六成市民支持特区政府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
每个国家都会制定维护国家安全法律,这既是主权国家的固有权利,也是国际惯例,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份,应自觉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针对特区政府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有59.7%受访市民表示倾向支持,同样有近半即47.4%受访市民对此表示“非常支持”,另外则有32.0%表示倾向不支持。结果反映,大部分香港市民支持特区政府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应尽快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见表2)。
五成七市民认同应为新闻和言论自由设立法律规范
在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立法时,特区政府已经充分尊重《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特区法律规定而享有的新闻和言论自由,因此市民可以继续依法享有《基本法》所保障的权利和自由。是次调查显示,现时有57.1%受访市民倾向赞成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就新闻和言论自由设立法律规范,另外有31.8%则表示不赞成,有11.1%表示“无意见/唔知道”。结果反映,多数市民认同新闻和言论自由并非绝对,是可以为达至保障国家安全而根据法律作出规范(见表3)。
近六成市民认同维护国家安全有助保障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
调查结果显示有近六成(58.9%)受访者赞成维护国家安全可以更好地保障包括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在内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另外有32.2%则表示不赞成。结果反映维护国家安全与尊重保障人权并行不悖,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行为,才可以更好地保障市民的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见表4)。
逾六成市民认同应立法保护国家秘密 保障资讯自由建基于保护国家机密
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必须予以保密,否则会构成严重的国家安全风险,香港特区有责任保护国家秘密,香港市民也有义务保守国家秘密。针对是否赞成透过立法保护“国家秘密”以维护国家安全,超过六成(62.3%)受访市民表示赞成,另外有26.2%则倾向不赞成(见表5)。另外,针对保护国家机密与保障资讯自由的关系,有60.1%受访市民赞成资讯自由建基于于是否有效保护“国家秘密”的基础上。结果反映立法保护国家秘密获得市民普遍认同(见表6)。
超六成受访者认同《基本法》23条立法不会影响媒体正常编采工作
针对媒体的正常编采工作,有61.2%受访市民表示赞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并不会带来影响,另外有27.0%则表示倾向不赞成(见表7)。结果反映市民倾向认同新闻自由并不能凌驾于国家安全之上,《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也只是针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一般正常的编采工作将一如以往,不受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