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顾敏康:法律年度开启礼三点感想
文|顾敏康
香港一年一度的法律年度开启典礼于1月22日举行。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及两个律师组织的主席分别发表致词。为此,笔者发表三点感想如下。
第一是关于《基本法》23条立法的问题。张举能认为23条立法是香港宪制责任,是“一定要立”的。而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表示,23条立法可能受攻击、被人质疑香港不再自由或法治已死,寄语23条立法必须清晰准确,“咨询过程必须透明和彻底,以驳斥任何我们政府对民意充耳不闻的说法”。两者都认同23条立法,但后者显然更加注重立法咨询程序。当然,把23条受攻击或质疑与立法咨询过程相连接是没有必要的。毫无疑问,立法咨询过程必须合理充分,以体现香港民主立法之精髓。但攻击23条立法是西方政客本性与“双重标准”使然,即使23条咨询过程透明和彻底,仍然要被攻击与抹黑。所以,关键是要坚持自信,既要做好本份工作,也要做好必要的反制工作。
第二是关于香港法官执行《香港国安法》的问题。对香港的法官而言,国安法(包括23条立法)仍然属于新的法律领域。根据《香港国安法》第三条规定:司法机构有责任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张举能强调,履行这方面的责任并不代表法官会盲目将所有国安案被告人定罪,或在定罪后判处最高刑罚。因为,法官必须忠于法律,尤其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四及第五条的规定,即必须充分尊重所有基本权利和法治原则。张法官尤其指出法院会按普通法原则处理涉及23条的案件,这当然也应当包括涉及《香港国安法》的案件。笔者曾经撰文指出,香港法院也可解释《香港国安法》。只要法官妥善平衡好《香港国安法》第三条与第四、第五条之间的关系,其作出的判决就应该经得起质疑与挑战。
第三是西方政客对香港法官施加压力的问题。张举能表示,法官履行司法制度,却遭威胁制裁或报复,与法治背道而驰,绝对不能接受。林定国批评西方政客意图污蔑国安法,并向法官及司法人员施压,干预他们审理国安案件,批评有关人士所谓的“关注法治”是伪善。律师会会长陈泽铭批评外部势力威胁制裁法官、检控官及官员,显然是对司法、检察和政府管治诚信的干预,违背法治核心价值。问题是,对于西方政客的这种行径,香港能做什么?林定国强调政府竭尽所能,在能力范围内采取任何措施确保法官能毋惧威吓,履行司法职能。这无疑是一种信心保证,但同时也应当说好香港法官的故事。香港有优秀的法官选拔制度,法官恪守司法誓言,确保司法中立。法官的判决未必令所有当事人接受,但大多数人会表示尊重法院判决,与律师商量后决定是否继续上诉。这说明法官在大众的心目中是正面的、受人尊重的。看一个地区法官的判决质量,不仅要看他们处理国安法案件的质量,更要看他们处理民事、商业案件的质量。诚如张举能所言,香港各级法院每年处理50多万宗案件,国安案占比相当低,因此要向市民与来港营商者多介绍香港法官处理其他民事、商业等案件的实例,让他们了解香港司法制度能够为市民生活和来港营商提供安全保障。
(作者系香江智汇秘书长,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https://res.youuu.com/zjres/2024/1/31/uDRoXJxngAdJZCiHTLzw8fQ8yXbdS9DkTnw.jpg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手机
+关注
Hi, This website does not supports IFr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