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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列明案件将在香港审理 李家超:不会将被捕人送往内地
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30日)上午10时在特区政府总部主持“维护国家安全:基本法第23条立法公众咨询”记者会。他在会上指出,23条立法咨询文件列明案件在香港审理,不会将被捕人送往内地。
李家超表示,23条将新增“境外干预罪”,禁止任何人配合外国势力干预香港选举、立法及司法机关等,另外亦会在不诚实取用电脑的基础上引入新罪行,针对透过电子系统危害国安的行为。
李家超称,香港国安法生效之后,香港有了国家安全工作的实践经验,法庭亦有了审理国家安全案件的经验。此外,外国有大量的法律条文和执行经验可供参考,都罗列在咨询文件中,对市民提供意见方面有很大的帮助。
特区政府今日展开基本法第23条立法公众咨询,咨询文件在保安局网页公布,印制好的文本亦会在指定地点派发给市民取阅。另外,特区政府会举行多场讲解,除向本地市民解说外,亦会针对外国领事、外国商会等做出解说。欢迎市民在咨询期内,即今日起至2月28日提供意见,即咨询期为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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