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屠海鸣
特区立法会上周四举行“立法会行政长官互动交流答问会”。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23条立法”进入最后准备阶段,已在冲线直路,“立法早一日得一日”。很多议员表达希望政府尽快完成立法,实践26年未履行的宪制责任。
在“爱国者治港”原则得到全面落实的背景下,相信立法会将全力支持“23条立法”。在经历了“修例风波”、亲身感受到缺少“国安屏障”的切肤之痛后,市民对“23条立法”早有预期,凝聚共识的难度应不会太大。现在,最重要的是,在外围环境对港不利的大背景下,“23条立法”会对投资者信心造成负面影响。李家超特别指出,要向国际社会讲好“23条立法”,这应是解说的重点方向。
“23条立法”是中国内政不容干涉
李家超提及2003年推动“23条立法”失败的原因时指出,由于香港人“太君子”,没有意识到“豺狼当道”。此语直指要害,一针见血。
经过时间的沉淀,当年的真实情况愈来愈清晰。比起现在很多外国的同类条例,那时提交的条例草案内容非常温和。一开始挺顺利,但后来舆论环境愈发恶劣,极少支持政府,全是一边倒的声音,草案最终以“撤回”告终。究其原因反对派政客和一些媒体制造了很多假消息,将官员的话歪曲,令不少市民感到恐惧,而这些媒体的背后,往往有十分复杂的背景。
现在,香港的政治生态变好了,传媒的生态也大大改观,但国际舆论的主导权仍然掌握在美西方手中,无论香港做得多么好,都会有人以种种借口指摘香港。因此,我们应从法理的角度向国际社会讲好“23条立法”。
我们应告诉国际社会,维护国家安全是主权国家的权力。美国是世界第一强国,按说最不用担心别国危害其国家安全,但美国是国家安全立法最多的国家之一,目前,至少有20部国安法,包括《煽动叛乱法》、《间谍法》、《敌对外侨法》、《国家安全法》、《中央情报局法》、《保护美国法》、《外国情报侦察法》、《反经济间谍法》、《国土安全法》等,范围涵盖政治、经济等各个领域。美国国安立法这么多,中国就国安立法为什么要受到指摘?
我们要告诉国际社会,“23条立法”是香港的宪制责任。世界上无论是单一制国家还是联邦制国家,在涉及国家安全的问题上,只有国家立法机关拥有立法权。考虑到“一国两制”的特殊性,中央透过基本法23条授权香港自行立法维护国家安全。全文如下:“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这里“自行立法”的前面是“应”,而不是“可”,这就清晰地表明,立法不是“可立、可不立”的“选择题”,而是必须做的“必答题”。
近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国别人权审议)工作组会议在日内瓦举行,香港特区政务司司长陈国基代表中国政府发言,坚决驳斥了部分西方国家对香港国安法的抹黑和“废除”呼吁。陈国基表示,香港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不容任何外部势力干涉。
陈国基此次担任中国代表团副团长,连同香港特区政府官员以中国代表团成员身份出席会议。陈国基义正词严的发言,赢得了与会绝大多数国家的坚定支持。时下,我们应在各种国际场合,向国际社会讲解一个道理:无论是中央制定香港国安法,还是香港特区落实“23条立法”,都属于中国内政,任何国家无权干涉。
“23条立法”无损香港国际地位
李家超在与议员交流时表示,应尽早完成“23条立法”,国家安全风险被排除了,香港就可以更加速向前迈进,无后顾之忧,全心全意、集中精力去拚经济及发展,解决民生问题。
李家超所言,是站在全局高度做出的论断。过往,由于国家安全“大门洞开”,香港不得安宁,完成“23条立法”后,香港国安法与香港本地法律“无缝衔接”,以法律形式明确“红线”,也就不存在“模糊地带”,可以打消某些人、某些势力浑水摸鱼的念头,有利于香港社会稳定,也更加有利于香港保持国际城市的地位。基于此,我们应当从以下三个角度,向国际社会讲好“23条立法”:
第一,“自由港”的优势是香港的生存之基,不会改变。现在,一些投资者担心“23条立法”后,香港的社会管治更加严厉,导致香港的“自由收窄”,在香港做生意的风险变大。其实,这是一种错觉。香港之兴,得益于高度自由的营商环境,货币自由兑换、自由进出,贸易实行“零关税”,企业和个人实行简单税制及低税率,等等。如果丢弃了这些优势,香港对投资者毫无吸引力,岂不是自掘根基!
第二,任何个人和组织只要守法,在香港都不会遇到麻烦。基本法23条提及的7种行为,有两种广受投资者关注:“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有人担心这两条很难界定,容易造成“模糊空间”,影响投资者信心。其实,对于真正的商人来说,一心一意做生意,不涉及政治,“心中无鬼”,何须担忧?立法者会考虑界定的标准,也会透过对执法者的赋权不同,来解决这些问题。
第三,对照“国际惯例”,香港维护国安并无过分之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指出,个人权利和自由并非绝对,在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受威胁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立法限制个人的权利与自由。不少人喜欢把新加坡与香港相提并论,2019年,新加坡《防止网络虚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案》生效,2021年,新加坡《反外国干预法》生效,这两部法律都非常严厉,也赋予政府更大权力。不妨把香港与新加坡对比,便会知道香港“23条立法”并无过分之处。
“23条立法”需要大家“一起讲”
李家超在交流会上表示,会设立几个专队负责“23条立法”的解说工作,包括向商界、传媒、外国总领事、外国商会解说,他还呼吁立法会议员、法律界、商界人士也加入到解说的行列,并提及叶刘淑仪、黎栋国、李慧琼三位议员。他点赞:“我经常看到叶刘淑仪议员向外国传媒解说这方面工作,做得很到位。”
向国际社会讲好“23条立法”,需要多条管道推进。由于每个人的角色不同、解说的角度不同、影响的受众不同,大家“一起讲”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政府官员应重点从“一国两制”的角度讲。香港是中国的香港,香港只有把维护国家安全的事情做好,才能以“中国香港”身份在世界经济舞台上发挥更大作用,也才能为各国投资者提供最佳发展平台。
法律专家应多从立法本意的角度讲。香港是普通法地区,应聚焦国安立法与普通法衔接的问题,从法理上讲清楚“23条立法”兼容香港国安法和香港本地法律,并非排斥香港本地法律。
工商界人士应多从营商环境的角度讲。香港一直是全球最自由、最开放、最公平的经济体,在260多个国际协议和30多个政府间国际组织中拥有成员地位,这是其他任何一个城市都不具备的独特优势,投资者不可“听风便是雨”,应善于“拨开迷雾看真相”。
其他各界人士应多从香港由乱到治的变化讲。过往,在“泛政治化”背景下,香港政治争斗不断;现在,香港专心发展经济。在这样的环境中,商人不用“选边站队”,专心营商,有利于把生意做好。
去年4月15日,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在香港特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23”开幕典礼上的致词指出:“我们相信,香港是孕育机遇与财富的热土和天堂,来自世界各地的投资者在这里创造了一个个奇迹,一个繁荣稳定的香港对大家是最有利的,你们的付出必将得到丰厚回报。”
夏宝龙的这番话,令人对香港的投资环境信心满满。“23条立法”只会筑牢香港繁荣稳定的根基,只会令香港良好的投资环境更好,因此,我们要理直气壮地向国际社会讲好“23条立法”。
(作者系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暨南大学“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长、客座教授,本文原刊于香港《信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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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屠海鸣
特区立法会上周四举行“立法会行政长官互动交流答问会”。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23条立法”进入最后准备阶段,已在冲线直路,“立法早一日得一日”。很多议员表达希望政府尽快完成立法,实践26年未履行的宪制责任。
在“爱国者治港”原则得到全面落实的背景下,相信立法会将全力支持“23条立法”。在经历了“修例风波”、亲身感受到缺少“国安屏障”的切肤之痛后,市民对“23条立法”早有预期,凝聚共识的难度应不会太大。现在,最重要的是,在外围环境对港不利的大背景下,“23条立法”会对投资者信心造成负面影响。李家超特别指出,要向国际社会讲好“23条立法”,这应是解说的重点方向。
“23条立法”是中国内政不容干涉
李家超提及2003年推动“23条立法”失败的原因时指出,由于香港人“太君子”,没有意识到“豺狼当道”。此语直指要害,一针见血。
经过时间的沉淀,当年的真实情况愈来愈清晰。比起现在很多外国的同类条例,那时提交的条例草案内容非常温和。一开始挺顺利,但后来舆论环境愈发恶劣,极少支持政府,全是一边倒的声音,草案最终以“撤回”告终。究其原因反对派政客和一些媒体制造了很多假消息,将官员的话歪曲,令不少市民感到恐惧,而这些媒体的背后,往往有十分复杂的背景。
现在,香港的政治生态变好了,传媒的生态也大大改观,但国际舆论的主导权仍然掌握在美西方手中,无论香港做得多么好,都会有人以种种借口指摘香港。因此,我们应从法理的角度向国际社会讲好“23条立法”。
我们应告诉国际社会,维护国家安全是主权国家的权力。美国是世界第一强国,按说最不用担心别国危害其国家安全,但美国是国家安全立法最多的国家之一,目前,至少有20部国安法,包括《煽动叛乱法》、《间谍法》、《敌对外侨法》、《国家安全法》、《中央情报局法》、《保护美国法》、《外国情报侦察法》、《反经济间谍法》、《国土安全法》等,范围涵盖政治、经济等各个领域。美国国安立法这么多,中国就国安立法为什么要受到指摘?
我们要告诉国际社会,“23条立法”是香港的宪制责任。世界上无论是单一制国家还是联邦制国家,在涉及国家安全的问题上,只有国家立法机关拥有立法权。考虑到“一国两制”的特殊性,中央透过基本法23条授权香港自行立法维护国家安全。全文如下:“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这里“自行立法”的前面是“应”,而不是“可”,这就清晰地表明,立法不是“可立、可不立”的“选择题”,而是必须做的“必答题”。
近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国别人权审议)工作组会议在日内瓦举行,香港特区政务司司长陈国基代表中国政府发言,坚决驳斥了部分西方国家对香港国安法的抹黑和“废除”呼吁。陈国基表示,香港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不容任何外部势力干涉。
陈国基此次担任中国代表团副团长,连同香港特区政府官员以中国代表团成员身份出席会议。陈国基义正词严的发言,赢得了与会绝大多数国家的坚定支持。时下,我们应在各种国际场合,向国际社会讲解一个道理:无论是中央制定香港国安法,还是香港特区落实“23条立法”,都属于中国内政,任何国家无权干涉。
“23条立法”无损香港国际地位
李家超在与议员交流时表示,应尽早完成“23条立法”,国家安全风险被排除了,香港就可以更加速向前迈进,无后顾之忧,全心全意、集中精力去拚经济及发展,解决民生问题。
李家超所言,是站在全局高度做出的论断。过往,由于国家安全“大门洞开”,香港不得安宁,完成“23条立法”后,香港国安法与香港本地法律“无缝衔接”,以法律形式明确“红线”,也就不存在“模糊地带”,可以打消某些人、某些势力浑水摸鱼的念头,有利于香港社会稳定,也更加有利于香港保持国际城市的地位。基于此,我们应当从以下三个角度,向国际社会讲好“23条立法”:
第一,“自由港”的优势是香港的生存之基,不会改变。现在,一些投资者担心“23条立法”后,香港的社会管治更加严厉,导致香港的“自由收窄”,在香港做生意的风险变大。其实,这是一种错觉。香港之兴,得益于高度自由的营商环境,货币自由兑换、自由进出,贸易实行“零关税”,企业和个人实行简单税制及低税率,等等。如果丢弃了这些优势,香港对投资者毫无吸引力,岂不是自掘根基!
第二,任何个人和组织只要守法,在香港都不会遇到麻烦。基本法23条提及的7种行为,有两种广受投资者关注:“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有人担心这两条很难界定,容易造成“模糊空间”,影响投资者信心。其实,对于真正的商人来说,一心一意做生意,不涉及政治,“心中无鬼”,何须担忧?立法者会考虑界定的标准,也会透过对执法者的赋权不同,来解决这些问题。
第三,对照“国际惯例”,香港维护国安并无过分之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指出,个人权利和自由并非绝对,在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受威胁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立法限制个人的权利与自由。不少人喜欢把新加坡与香港相提并论,2019年,新加坡《防止网络虚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案》生效,2021年,新加坡《反外国干预法》生效,这两部法律都非常严厉,也赋予政府更大权力。不妨把香港与新加坡对比,便会知道香港“23条立法”并无过分之处。
“23条立法”需要大家“一起讲”
李家超在交流会上表示,会设立几个专队负责“23条立法”的解说工作,包括向商界、传媒、外国总领事、外国商会解说,他还呼吁立法会议员、法律界、商界人士也加入到解说的行列,并提及叶刘淑仪、黎栋国、李慧琼三位议员。他点赞:“我经常看到叶刘淑仪议员向外国传媒解说这方面工作,做得很到位。”
向国际社会讲好“23条立法”,需要多条管道推进。由于每个人的角色不同、解说的角度不同、影响的受众不同,大家“一起讲”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政府官员应重点从“一国两制”的角度讲。香港是中国的香港,香港只有把维护国家安全的事情做好,才能以“中国香港”身份在世界经济舞台上发挥更大作用,也才能为各国投资者提供最佳发展平台。
法律专家应多从立法本意的角度讲。香港是普通法地区,应聚焦国安立法与普通法衔接的问题,从法理上讲清楚“23条立法”兼容香港国安法和香港本地法律,并非排斥香港本地法律。
工商界人士应多从营商环境的角度讲。香港一直是全球最自由、最开放、最公平的经济体,在260多个国际协议和30多个政府间国际组织中拥有成员地位,这是其他任何一个城市都不具备的独特优势,投资者不可“听风便是雨”,应善于“拨开迷雾看真相”。
其他各界人士应多从香港由乱到治的变化讲。过往,在“泛政治化”背景下,香港政治争斗不断;现在,香港专心发展经济。在这样的环境中,商人不用“选边站队”,专心营商,有利于把生意做好。
去年4月15日,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在香港特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23”开幕典礼上的致词指出:“我们相信,香港是孕育机遇与财富的热土和天堂,来自世界各地的投资者在这里创造了一个个奇迹,一个繁荣稳定的香港对大家是最有利的,你们的付出必将得到丰厚回报。”
夏宝龙的这番话,令人对香港的投资环境信心满满。“23条立法”只会筑牢香港繁荣稳定的根基,只会令香港良好的投资环境更好,因此,我们要理直气壮地向国际社会讲好“23条立法”。
(作者系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暨南大学“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长、客座教授,本文原刊于香港《信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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