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屠海鸣
特区立法会上周四上午举行“立法会行政长官互动交流答问会”。行政长官李家超与立法会议员们围绕“基本法第23条立法”等议题,现场互动交流、探讨共识。
李家超表示,向市民做好解说工作是很重要的。特区政府会系统性建设23条解说工作,将分为核心和支援队伍,设立几个专队,由他本人、律政司司长及保安局局长作为主要解说员,其他政策局也会一同参与推广与解说,政务司司长及财政司司长也会参与协调。李家超亦指,将设“应变反驳队”,针对社交媒体出现、来自敌对势力网上文宣。
由此看来,李家超对23条立法的解说工作已经有系统筹划、统筹推进。视野开阔、经验丰富的他,不仅对立法工作深入思考、了然于胸,而且对社会各领域、全过程了解立法、赞同立法、支持立法,提出的具体工作举措,有很强的前瞻性、指导性、可操作性。特区政府对立法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高度重视,确保万无一失,这体现出务实、求真、贴地的工作作风。
立法解说为甚么重要?
李家超在交流会上表示,基本法第23条立法是香港特区的宪制责任,惟香港回归26年多仍未履行。今年内要完成23条立法,尽快履行宪制责任。他说,不能忘记2019年黑暴带来的惨痛经历,国家安全风险是真实存在,敌对力量正虎视眈眈,威胁随时出现,风险严峻,所以必须尽快立法,“早一日得一日”。
基本法第23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基本法具有宪制地位,香港必须履行基本法订明的宪制责任。但香港回归26年多,至今未完成23条立法,究其原因有二:
第一,从内部看,有部分人认为,香港属于普通法地区,法律体系与内地不同,23条立法涉及的法律问题非常复杂,无法与国家法律衔接。如果“强行衔接”,必然无法保障香港人权。过去多年,在“泛政治化”的背景下,反中乱港势力更是故意放大“23条立法”的难度,并把“23条立法”妖魔化,令香港社会难以形成立法共识,甚至发展到谁提及“23条立法”,就会被扣上“卖港”的帽子,导致此事长期被搁置,这是内因。
第二,从外部看,某些国家并不希望香港与内地在维护国家安全上形成“铁板一块”。李家超在交流会上指出,本港2003年为23条立法失败,因香港人“太君子”,不知“豺狼当道”,亦不知“外国对香港嘅大肥猪肉虎视眈眈”。李家超所言极是,外部势力透过其在香港的代理人“搞局”,掣肘香港“23条立法”,这是外因。
由于反中乱港势力和外部反华势力长期“洗脑”,已令部分市民形成了固有观念,要打破他们的认知,让他们客观、理性、全面、系统地认识“23条立法”涉及的问题,并不容易。因此,必须事先做好解说工作。
再者,2019年的“修例风波”给香港留下了惨痛教训,其中一个失误就是事先向市民解说不足。而反中乱港势力的文宣一开始就占了上风,他们肆意歪曲事实,称一旦“修例”成功,“人人皆可送中”、“满街都是逃犯”,造谣生事,蛊惑公众,煽动市民上街游行示威,然后把游行示威引向为暴乱。
现在,香港社会和谐安定,但不能轻视解说工作,要把立法的道理大声说出来,要让市民的疑惑全部有回应,要找到“最大公约数”,立法过程才会更顺利、更畅通,今后执法的效果也才会更好。
哪些问题是解说重点?
李家超在交流会上表示,完成23条立法是将困扰香港多年的问题写上句号,国家安全风险被排除了,香港就可以更加速向前迈进,无后顾之忧,可以全力拼经济,扩大市场,开拓商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23条立法”搁置了这么多年,共识难以形成,说明有很多难点,这些难点正是需要解说的重点。笔者认为,至少以下问题应重点解说:
第一,有了香港国安法,为何还要推进“23条立法”?部分市民认为,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港独”势力土崩瓦解,已经形成了足够的威慑力,“23条立法”似乎没有必要了。现在向市民解说时,应把国安法涉及的4项罪行,与基本法23条涉及的7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进行对比,指出国安法并未涵盖所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且基本法规定的宪制责任必须履行,因此,必须完成“23条立法”。
第二,“23条立法”会损害香港人权吗?英国人统治香港长达150多年,由于香港长期处于国家治理体系之外,部分市民的国家观念不强,对人权的认识比较偏颇,甚至有“人权大于主权”的观念。现在向市民解说时,首先应讲清楚所谓“香港人权”,必须是基本法订明的人权,而不是超出基本法规定的人权,不能无限放大“人权”概念;其次应针对市民普遍关注的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等,条分缕析,深入分析,引导市民认识清楚,当这些“自由”与“国家安全”发生冲突时,二者的边界在哪里?从而消除人们的疑虑。
第三,“23条立法”会损害香港营商环境吗?现在,香港社会有一种看法,认为维护国家安全损害了香港的营商环境,令外资感到恐慌,导致了部分外资撤离香港。现在向市民解说时,应讲清楚“国安家好”的道理。“一国”的根基稳固了,香港才会长治久安,这是根本。如果在维护国家安全上时紧时松,香港的“乱源”无法清除,社会动乱的隐患还在,无论多么优越的营商环境,也如同海市蜃楼,顷刻间就会崩塌,2019年“黑暴”期间,投资者不敢来香港,就是例证。我们不能被眼前暂时的困难吓倒,要看到社会稳定才是最重要的营商环境,不可舍本求末。
李家超在交流会上表示,他本人、保安局局长及律政司司长作为主要解说员,其他政策局也会一同参与推广与解说,政府会与商界、媒体及外国总领事等进行解说,区议会及关爱队也会在地区层面推动解说工作。
李家超透露的做好解说工作的想法,说明特区政府对此已有初步方案。笔者认为,解说工作要达到预期效果,应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怎样解说 效果才会好?
第一,注重专业性。对于普通市民来说,法律问题艰涩难懂,特别是“23条立法”涉及到香港本地法律与国家法律之间的衔接,专业性非常强,要把法律问题讲明白并不是容易的事,应组织一批法律专业人士,对立法涉及的关键环节进行剖析,事先拿出通俗易懂的解读方案,再进行统一讲解。
第二,注重互动性。解读工作不能搞成简单地照本宣科,你讲你的,我说我的,如果官员和市民的思维不在一个频道,解说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解读除了“单向输出”,还需要“双向互动”,对市民提出的疑问,应该多做解答,在交流中凝聚共识。
第三,注重广泛性。解读的范围应尽可能宽一些,覆盖社会各个阶层,特别是向青年人解说,赢得他们的理解支持。去年区议会选举前,民青局局长麦美娟起早贪黑,带领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到地铁站、街市、商场商舖发放宣传资料,深入细致地向市民宣介区选,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这一次,负责立法解说的官员及工作人员,也应拿出麦美娟那样的劲头,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做好解说。
第四,注重前瞻性。市民对“23条立法”会有哪些不同看法?解说前应该做出预判,针对这些不同看法,有的放矢地做好解说,可以提升解说的效果。
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在全国港澳研究会成立十周年庆祝大会致辞中指出:“当前,维护国家安全就是要进一步筑牢安全稳定的屏障,确保香港由治及兴进程不被中断,使香港更安全、更稳定、更开放、更包容。”
推进“23条立法”,正是“筑牢安全屏障”之举,立法的解说工作做得愈好,立法工作就会推进愈顺利,“磨刀不误砍柴工”,如今香港特区的“当家人”、“第一责任人”李家超巳经坐筹帷幄、运筹决策,政府团队、专家学者、两级议员、关爱队员也应该群策群力、知行合一,在解说工作上多下一番功夫,赢得市民最广泛的认同和支持。
(作者系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暨南大学“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长、客座教授,本文原刊于香港《经济日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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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屠海鸣
特区立法会上周四上午举行“立法会行政长官互动交流答问会”。行政长官李家超与立法会议员们围绕“基本法第23条立法”等议题,现场互动交流、探讨共识。
李家超表示,向市民做好解说工作是很重要的。特区政府会系统性建设23条解说工作,将分为核心和支援队伍,设立几个专队,由他本人、律政司司长及保安局局长作为主要解说员,其他政策局也会一同参与推广与解说,政务司司长及财政司司长也会参与协调。李家超亦指,将设“应变反驳队”,针对社交媒体出现、来自敌对势力网上文宣。
由此看来,李家超对23条立法的解说工作已经有系统筹划、统筹推进。视野开阔、经验丰富的他,不仅对立法工作深入思考、了然于胸,而且对社会各领域、全过程了解立法、赞同立法、支持立法,提出的具体工作举措,有很强的前瞻性、指导性、可操作性。特区政府对立法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高度重视,确保万无一失,这体现出务实、求真、贴地的工作作风。
立法解说为甚么重要?
李家超在交流会上表示,基本法第23条立法是香港特区的宪制责任,惟香港回归26年多仍未履行。今年内要完成23条立法,尽快履行宪制责任。他说,不能忘记2019年黑暴带来的惨痛经历,国家安全风险是真实存在,敌对力量正虎视眈眈,威胁随时出现,风险严峻,所以必须尽快立法,“早一日得一日”。
基本法第23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基本法具有宪制地位,香港必须履行基本法订明的宪制责任。但香港回归26年多,至今未完成23条立法,究其原因有二:
第一,从内部看,有部分人认为,香港属于普通法地区,法律体系与内地不同,23条立法涉及的法律问题非常复杂,无法与国家法律衔接。如果“强行衔接”,必然无法保障香港人权。过去多年,在“泛政治化”的背景下,反中乱港势力更是故意放大“23条立法”的难度,并把“23条立法”妖魔化,令香港社会难以形成立法共识,甚至发展到谁提及“23条立法”,就会被扣上“卖港”的帽子,导致此事长期被搁置,这是内因。
第二,从外部看,某些国家并不希望香港与内地在维护国家安全上形成“铁板一块”。李家超在交流会上指出,本港2003年为23条立法失败,因香港人“太君子”,不知“豺狼当道”,亦不知“外国对香港嘅大肥猪肉虎视眈眈”。李家超所言极是,外部势力透过其在香港的代理人“搞局”,掣肘香港“23条立法”,这是外因。
由于反中乱港势力和外部反华势力长期“洗脑”,已令部分市民形成了固有观念,要打破他们的认知,让他们客观、理性、全面、系统地认识“23条立法”涉及的问题,并不容易。因此,必须事先做好解说工作。
再者,2019年的“修例风波”给香港留下了惨痛教训,其中一个失误就是事先向市民解说不足。而反中乱港势力的文宣一开始就占了上风,他们肆意歪曲事实,称一旦“修例”成功,“人人皆可送中”、“满街都是逃犯”,造谣生事,蛊惑公众,煽动市民上街游行示威,然后把游行示威引向为暴乱。
现在,香港社会和谐安定,但不能轻视解说工作,要把立法的道理大声说出来,要让市民的疑惑全部有回应,要找到“最大公约数”,立法过程才会更顺利、更畅通,今后执法的效果也才会更好。
哪些问题是解说重点?
李家超在交流会上表示,完成23条立法是将困扰香港多年的问题写上句号,国家安全风险被排除了,香港就可以更加速向前迈进,无后顾之忧,可以全力拼经济,扩大市场,开拓商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23条立法”搁置了这么多年,共识难以形成,说明有很多难点,这些难点正是需要解说的重点。笔者认为,至少以下问题应重点解说:
第一,有了香港国安法,为何还要推进“23条立法”?部分市民认为,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港独”势力土崩瓦解,已经形成了足够的威慑力,“23条立法”似乎没有必要了。现在向市民解说时,应把国安法涉及的4项罪行,与基本法23条涉及的7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进行对比,指出国安法并未涵盖所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且基本法规定的宪制责任必须履行,因此,必须完成“23条立法”。
第二,“23条立法”会损害香港人权吗?英国人统治香港长达150多年,由于香港长期处于国家治理体系之外,部分市民的国家观念不强,对人权的认识比较偏颇,甚至有“人权大于主权”的观念。现在向市民解说时,首先应讲清楚所谓“香港人权”,必须是基本法订明的人权,而不是超出基本法规定的人权,不能无限放大“人权”概念;其次应针对市民普遍关注的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等,条分缕析,深入分析,引导市民认识清楚,当这些“自由”与“国家安全”发生冲突时,二者的边界在哪里?从而消除人们的疑虑。
第三,“23条立法”会损害香港营商环境吗?现在,香港社会有一种看法,认为维护国家安全损害了香港的营商环境,令外资感到恐慌,导致了部分外资撤离香港。现在向市民解说时,应讲清楚“国安家好”的道理。“一国”的根基稳固了,香港才会长治久安,这是根本。如果在维护国家安全上时紧时松,香港的“乱源”无法清除,社会动乱的隐患还在,无论多么优越的营商环境,也如同海市蜃楼,顷刻间就会崩塌,2019年“黑暴”期间,投资者不敢来香港,就是例证。我们不能被眼前暂时的困难吓倒,要看到社会稳定才是最重要的营商环境,不可舍本求末。
李家超在交流会上表示,他本人、保安局局长及律政司司长作为主要解说员,其他政策局也会一同参与推广与解说,政府会与商界、媒体及外国总领事等进行解说,区议会及关爱队也会在地区层面推动解说工作。
李家超透露的做好解说工作的想法,说明特区政府对此已有初步方案。笔者认为,解说工作要达到预期效果,应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怎样解说 效果才会好?
第一,注重专业性。对于普通市民来说,法律问题艰涩难懂,特别是“23条立法”涉及到香港本地法律与国家法律之间的衔接,专业性非常强,要把法律问题讲明白并不是容易的事,应组织一批法律专业人士,对立法涉及的关键环节进行剖析,事先拿出通俗易懂的解读方案,再进行统一讲解。
第二,注重互动性。解读工作不能搞成简单地照本宣科,你讲你的,我说我的,如果官员和市民的思维不在一个频道,解说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解读除了“单向输出”,还需要“双向互动”,对市民提出的疑问,应该多做解答,在交流中凝聚共识。
第三,注重广泛性。解读的范围应尽可能宽一些,覆盖社会各个阶层,特别是向青年人解说,赢得他们的理解支持。去年区议会选举前,民青局局长麦美娟起早贪黑,带领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到地铁站、街市、商场商舖发放宣传资料,深入细致地向市民宣介区选,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这一次,负责立法解说的官员及工作人员,也应拿出麦美娟那样的劲头,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做好解说。
第四,注重前瞻性。市民对“23条立法”会有哪些不同看法?解说前应该做出预判,针对这些不同看法,有的放矢地做好解说,可以提升解说的效果。
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在全国港澳研究会成立十周年庆祝大会致辞中指出:“当前,维护国家安全就是要进一步筑牢安全稳定的屏障,确保香港由治及兴进程不被中断,使香港更安全、更稳定、更开放、更包容。”
推进“23条立法”,正是“筑牢安全屏障”之举,立法的解说工作做得愈好,立法工作就会推进愈顺利,“磨刀不误砍柴工”,如今香港特区的“当家人”、“第一责任人”李家超巳经坐筹帷幄、运筹决策,政府团队、专家学者、两级议员、关爱队员也应该群策群力、知行合一,在解说工作上多下一番功夫,赢得市民最广泛的认同和支持。
(作者系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暨南大学“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长、客座教授,本文原刊于香港《经济日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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