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司司长陈国基昨日(日内瓦时间1月23日)在瑞士日内瓦出席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会议,担任中国代表团副团长,联同香港特区政府官员以中国代表团成员身分出席会议。除开场发言外,他亦积极回应各方有关香港特区人权状况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严正驳斥少数国家的无理失实言论。特区政府会继续全力配合国家参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的工作,有理有据、有力有节地向国际社会讲好香港特区人权故事。
陈国基首先提出,会议提出关于香港的意见和关注,部分显然源于对香港实际情况的观念错误和了解不足,他就此进行了解说。
陈国基说,没有国家会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袖手旁观。对于怀疑是否有必要订立香港国安法的人,回顾2019年香港最黑暗的时期。当时街道出现前所未见的暴力和随意袭击,暴徒投掷数千枚汽油弹、破坏公共设施、严重堵塞交通、恶意袭击执法人员,致使社会严重受创。激进分子更明目张胆鼓吹“港独”、寻求外国干预,严重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制定香港国安法正旨在应对有关情况,让社会回复稳定安全,亦让香港市民重获在“黑暴”期间被夺去的权利和自由。实施香港国安法对香港市民回复安定繁荣的生活,至关重要。
陈国基进一步阐释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基本法在宪制层面保障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言论和新闻自由等重要。香港国安法第四条明确订明,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根据香港国安法采取的措施和执法行动必须遵守此原则。很多权利和自由并非绝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明确指出必要时可通过法律予以限制,以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又或保障他人权利和自由。事实上,香港完全符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他相关国际公约的适用条文。本港所有执法行动均严格依法进行,当中包括有关保障基本权利的规定。该等行动完全根据证据和适用法律采取,与相关人士的背景、职业或政治立场无关。
他表示,每个国家都会制定维护国家安全法律,这既是主权国家的固有权利和责任,也是国际惯例。事实上,就维护国家安全进行本地立法是我们的宪制责任。进行立法工作时会兼顾基本法条文,包括有关保障人权的条文。香港特区政府一如既往,坚定不移保障人权,并按照本港实际情况力臻完善。既把支援妇女、儿童、长者、弱势社群、少数族裔以至所输入劳工等人士的工作,做得更到位;亦经受考验,转危为机,变得更强大。凭藉国家坚实支持,继续在由治及兴的新征程上更好发挥自身的独特制度优势。
陈国基说,自香港特区一九九七年成立以来,“一国两制”方针一直是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重要基石。此成功国策确保香港维持独特优势,符合国家根本利益。随着香港国安法贯彻落实和选举制度经过完善,在动乱中惶恐度日已成过去,社会治安稳定得以回复,香港重回正轨。在国家宪法、基本法以及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有关规定的保证下,香港市民可以继续享有合法权利和自由。
他又指,法治是香港赖以成功的基石和核心价值。香港在基本法保障下实施普通法制度,司法权亦独立行使,本港司法机构广受国际认同。香港既是高度市场化、开放和国际化的经济体,亦坚守法治,集作为国际都会成功元素于一身。特区政府竭诚为广大市民建设香港成为更美好的城市。通过在房屋、儿童和青年发展、医疗、经济发展等不同范畴推行针对性政策,致力促进社会关爱共融、经济蓬勃发展。凭藉国家坚实支持和“一国两制”此独特安排,香港作为世上唯一兼享全球优势和中国优势的城市,将继续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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