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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洁凝:囚徒困境戏码上演 联合国也被编剧配上角色
文|姚洁凝
黎汉奸涉嫌触犯《香港国安法》的案件又被提升至国际舆论级别,控方指黎汉奸组织了一个名为“重光团队”的小组,小组成员有陈梓华、李宇轩、刘祖廸等人。黎汉奸先垫支了510万的登报费,要他们在美国、英国和日本等地发起“全球登报”行动,请世界各国向中国施压并制裁中国和香港的官员。团队其后在3次众筹获得约 2450 万元,随后便归还510万予黎。控方的开案陈词指李宇轩曾向美国政客展示277枚弹壳,指称弹壳与“警暴”有关。黎汉奸与李宇轩等人,现在正处于“囚徒困境”的状态,警方拘捕很多涉案的嫌疑犯,但各嫌疑犯均是在隔离下录取口供。每位嫌疑犯在录口供时,均不知道其他嫌疑犯有否认罪。
本来若果各嫌疑犯都互不认罪,守口如瓶,控方是难以入罪的。但各嫌疑犯内心只会盘算对自身最有利的情况,因为只有他们愿意认罪,供出其他罪犯,法官判刑时就会扣减三份之一。在狱期间行为良好,惩教署又会再扣减多三份一的刑期,最后囚犯只须被囚禁余下三份一的刑期便重获自由,出狱后又是一条好汉。各嫌疑犯在这种“囚徒困境”的心理博弈下,各自都为了个人私利,而做出对团队不利的行为,导致大家都没好处。黎汉奸的国际律师团队深明,李宇轩的口供对黎非常不利,因此便要打击李宇轩口供的可信性和合法性。黎的国际律师团在上月已使出“制造假新闻”的招数,舖排透过《华盛顿邮报》报道,李宇轩等12名偷渡港人被送往深圳盐田看守所羁押的情况。
《华盛顿邮报》绘形绘声地报道,李宇轩等12名偷渡港人是各自被单独囚禁,虽然他们没有受到肉体上的伤害,但李宇轩的囚室经常传出“尖叫声”,报导指来自7名知悉狱中情况的人士“怀疑”李宇轩遭受酷刑虐待。黎的国际律师团就基于《华盛顿邮报》的片面之词,向联合国提出紧急申诉,指李宇轩偷渡至内地被拘捕及囚禁期间,遭到“严刑迫供”,因此其口供并不能被法庭采纳。只要细心看报导内容,就会找出问题的真相。首先,究竟那“7名知悉狱中情况的人”是谁呢? 为何黎的国际或香港律师团队,不传召这“7名知悉狱中情况的人”来作为辩方证人呢? 还有,李宇轩在内地所犯的是“偷越边境罪”,内地执法部门只能就偷渡罪来落口供,其口供并不能在香港法庭呈堂。
李宇轩在深圳服刑7个月后才被移送返港,香港警方即以“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的罪名羁押他和落口供。他在内地囚室的“尖叫声”,与他在香港就控罪落案的供词是两回事。为了要榨取黎汉奸最后的“剩余价值”,黎的国际律师团糊里糊涂地说李宇轩被“严刑迫供”,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并无权力驾驭世界各地的司法机构,黎的香港律师团队若要推翻李宇轩供词的可信性和合法性,就必须要证明李宇轩是在香港遭遇酷刑虐待下才作出供词。再者,黎的本地法律团队与国际法律团队早前已分别表明互无关联,即是香港法庭无须要理会黎的国际律师团队。黎的国际律师团队“滥用”联合国机制、干预别国的司法程序,以促使黎逃避司法审判,是破坏法治的行为。香港所有人均受基本法和人权法保障,法庭审讯公平公开公正,黎的国际律师团队把联合国也拉进这场政治秀内,实在是造谣生事,还有可能被视为藐视法庭或妨碍司法公正罪,何苦呢?
(作者系中观研究所副所长、香港抗战历史研究会高级研究员,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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