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有力支撑了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进入新发展阶段,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更加凸显。新征程上,如何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支撑创新驱动发展,如何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如何保护外资企业知识产权、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针对以上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
文| 本刊记者 冯琳

知识产权大国地位牢固确立
记者: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向知识产权事业未来发展作出的重大顶层设计。截至目前,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了哪些重要成果?下一步还有哪些举措安排?
申长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并亲自部署制定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从建设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等六个方面,绘就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宏伟蓝图。2023年10月31日,国务院以“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为主题,进行第四次专题学习。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密集审议通过了《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等重要文件和法规,对有关工作作出部署,打出了一套知识产权领域的“组合拳”。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国家版权局等部门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有力支撑创新驱动发展。
一是知识产权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新修订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顺利实施。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草案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的专利审查政策标准持续完善。
二是知识产权大国地位牢固确立。截至2023年9月,我国有效发明专利和商标拥有量分别达到480.5万件、4,512.2万件;2022年著作权年登记量达635.3万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4年位居世界第一。我国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的排名达到第12位,拥有的全球百强科技创新集群数量首次跃居世界第一。
三是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持续加强。制定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专利开放许可等制度加快落地。专利密集型产业和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达到12.44% 、7.41%,有力促进了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建立高标准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布局建设了103个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启动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
五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明显提升。启动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专利、商标电子申请率均超99%,作品著作权登记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实现网上办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实现省级层面全覆盖。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实现“应开放尽开放”。
六是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不断深化。推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华设立中国办事处和上海仲裁与调解中心,合作建设101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持续深化“一带一路”、中美欧日韩、金砖国家、中国—东盟、中国—中亚、中非等多双边知识产权合作。推动实现244个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完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知识产权相关内容履约。

下一步,知识产权相关部门将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一是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助力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顺应我国知识产权快速发展需要,加快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包括加快推进商标法新一轮修订,全面落实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加快完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修订,加快建立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二是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梳理盘活高校、科研机构存量专利,打通专利转化运用的关键堵点,推动一批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加快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大力培育以专利为支撑的创新型经济、以商标为支撑的品牌经济、以地理标志为支撑的特色经济和以版权为支撑的文化产业。
三是切实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制定出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持续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效率,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网络,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完善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与响应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现代化、智能化水平。
四是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国际合作,助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建设全国一体化知识产权数字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利企便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平台机制,筹备办好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加快建设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健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网络,妥善应对知识产权国际争端,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提升知识产权整体保护效能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知识产权的全链条保护。具体来看,如何加强全链条保护、提升知识产权整体保护效能?
申长雨: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覆盖领域广、涉及方面多,需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强化系统思维,加强协调联动,推动全链条发力,提升知识产权整体保护效能。

一是持续加强立法修法,强化法治保障。及时修订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填补知识产权立法空白,细化各项制度规定。特别是加快建立面向新领域新业态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为开辟产业发展新赛道奠定坚实制度基础。
二是提升审查质量效率,加强源头保护。提升知识产权授权的及时性和权利的稳定性,夯实知识产权保护的源头基础。目前,我们已经形成一支2万多人的审查员队伍,建成了国际先进的智能审查和检索系统,构建了多种审查模式,专利商标审查周期达到相同审查制度下的国际先进水平,审查质量稳步提升。
三是促进工作衔接配合,加强协同保护。加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执行一致,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既发挥好行政保护便捷、高效、低成本的优势,又发挥好司法保护权威性、终局性作用。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等均建立了协同保护机制,形成了工作合力。
四是压实各方保护责任,强化社会共治。引导行业和企业认真履行知识产权保护社会责任,推动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五是适应侵权新的特点,加强技术支撑。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知识产权审查和保护领域的应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一体推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推动国内国外同等保护。
目前,围绕加强全链条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在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从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出发,强化整体设计,完善大保护工作格局,进一步织牢织密知识产权保护网,助力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共建创新之路造福各国人民
记者:深化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是新时代知识产权发展的必然选择。近年来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情况如何,怎样更大力度地推动知识产权国际合作?
申长雨:知识产权是一项国际规则,是国际贸易的“标配”,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是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和标准,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一是全面深化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推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功设立了中国办事处和上海仲裁与调解中心,以及100多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特别是,2023年是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50周年,我们分别在北京和日内瓦举办了两场重要活动,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发来贺信,李强总理会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邓鸿森一行,丁薛祥副总理出席主场活动并讲话,有力引领和推动了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深入开展。
二是建立和推进“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年来,中国与共建国家专利布局实现双向增长,中国申请人在共建国家的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速达23.8%,共建国家在华的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速达到9.8%。2024年,我们将举办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进一步深化“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这项工作也已经列入了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清单。
三是全面深化周边、小多边和双边知识产权合作。参与完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中欧地理标志协定谈判,并抓好相关任务的落实,深度参与中美欧日韩、金砖国家、中国—东盟、中非等知识产权合作,成功举办首届中国—中亚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我国还与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及国际组织建立了知识产权合作关系,与包括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在内的32个国家建立专利审查高速路(PPH),有力促进了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深化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与交流,共同建设创新之路,更好造福各国人民。
外资企业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稳步上升
记者: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是吸引外商投资的重要因素,中国在保护外资企业知识产权、营造公平竞争营商环境方面有何部署?
申长雨:对外开放是中国的基本国策,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中国政府始终坚持依法严格保护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来华申请专利和转化实施专利。
数据显示,2012年至2023年9月,国外在华发明专利授权量累计达到105.5万件,发明专利有效量达到89.7万件。2023年前7个月,我国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达2,238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3.2%。其中,进口1,751.7亿元,同比增长2.8%。这些数据都充分体现了外资企业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认可。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回应和解决外资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关切与诉求,依法严格保护外资企业知识产权,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我国成为全球企业投资的优选地、前沿技术的首推地和创新产品的首发地。
一是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平台机制。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多边事务,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全面履行国际条约义务。持续推动“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高质量发展。深度参与中美欧日韩、金砖国家、中国—东盟、中国—中亚、中非等知识产权部门合作机制,构建起多边、周边、小多边、双边“四边联动、协调推进”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新格局。
二是积极回应解决外资企业知识产权方面的关切和诉求。2023年以来,我们多次召开外资企业知识产权座谈会,与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国际商标协会、中国欧盟商会等机构代表,以及杜比实验室、特斯拉公司、雀巢集团、耐克公司、高通公司等企业负责人进行面对面深入交流,听取并回应解决他们在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专利恶意无效和商标恶意抢注、网络侵权等方面的关切与诉求。
三是依法严格保护外资企业知识产权。坚持对内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严厉打击侵犯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行为,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侵权案件依法加快办理。2023年以来,相继妥善处理涉及美国、德国、法国、意大利、泰国、丹麦等国家相关企业的多起知识产权纠纷,办结多起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得到勃林格殷格翰制药公司等外资企业的高度评价。同时,在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备案的外资与合资企业超过4,600家。调查显示,这些年外资企业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满意度稳步上升,2022年达到了79.11分。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完善与外资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继续为外资企业提供更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吸引更多外资企业来华投资兴业,分享中国发展红利和超大规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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