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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受贿罪,北京市国资委原主任张贵林一审获刑11年
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12月29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张贵林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张贵林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张贵林受贿犯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来源:中国新闻网
https://res.youuu.com/zjres/2023/12/29/oOXoWjzR57ZlWff1TNfIn9UN9paIQOYmrLk.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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