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屠海鸣
12月10日区议会选举日临近,选举的气氛也愈来愈浓。笔者看到,港、九、新界各区候选人都拿出看家本领,向市民宣介自己的政纲;特区政府以多种方式呼吁选民参与投票;行政长官李家超日前公开表示,公务员应以身作则,履行公民责任,在区议会选举中投票;民青局局长麦美娟带领工作人员“洗街市”,呼吁选民齐投票,她还用8种语言向市民喊话;还有许多同乡社团呼吁在内地的港人“12.10回港投票”。
然而,本港也有一些令人不爽的现象。比如有人隔空喊话,呼吁市民“12.10深圳消费”、“12.10家中坐”。这其中,心里最纠结的当属昔日的“泛民”粉丝们。以往,他们投票支持泛民候选人,这一次,399名候选人当中,泛民踪影难觅,还要不要参与投票呢?一些人犹豫不决。
共建美好家园 岂能变“角斗场”
其实,解开这个心结并不难,关键要打开视野看问题,客观理性做选择。
过往,泛民粉丝们对区选热情比较高,一方面是看到区选的对抗性很强,气氛激烈,认为这才是真正的民主氛围;另一方面,部分泛民候选人抛出的出格言论,很吸引眼球,容易造成轰动效应。在泛民粉丝们看来,本次区议会候选人几乎是“清一色”的建制派,缺少对抗性,是“民主的倒退”,没有必要参与投票。
持这种态度的人,其实陷入了自己制造的逻辑误区:凡是对抗激烈,则是“真正民主”。那么,不妨问几个问题:其一,泛民抛售的“民主理念”行得通吗?其二,泛民议员为市民办实事的成效如何呢?其三,泛民把社区变成“角斗场”对市民有何益处?
泛民抛售的“民主理念”,有的与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相悖,根本不可能实现;有的逢特区政府必反,令全港毫无宁日;有的华而不实,不过是忽悠人的“自我包装”;有的诋毁他人,逞一时“口舌之快”,实则经不起推敲。这些“政治理念”容易让涉世不深的年轻人热血沸腾,但很不靠谱。
泛民议员为市民办实事的成效,可以一分为二地看待。过往,确有部分泛民议员偶而也深耕社区,为社区居民办了一些实事;但近年来这样的泛民议员愈来愈少,几乎难觅踪迹,特别是本届区议会,由于部分议员违背“拥护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的要求,试图以辞职避免被追讨薪津,早已与“为市民服务”分道扬镳,令区议会长期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
社区是市民的家园,家园应让人感到温暖和清净,人们相互关爱、和谐共处。然而,不少泛民区议员把社区变成了“角斗场”。比如,有一名区议员在办事处门口张贴告示“蓝丝与狗不得入内”,并称“本办事处不为任何蓝丝服务”。当政治上脑,高于为民服务,社区的氛围注定乌烟瘴气、鸡犬不宁、混乱不堪,对社会、对市民毫无益处。
2019年的区议会选举是在恐怖恐惧气氛中进行的。麦美娟回忆当年的经历时这样写到:“当时差不多所有建制派候选人的办事处都被暴徒毁坏、纵火,家人和义工都被起底甚至被袭击。在最混乱的时候,我都不敢与义工和支持者合照,工作照也会为相中人打码,以防他们被起底骚扰。”麦美娟所言,正是所谓“民主氛围”的真实写照,那一幕不应忘记。
凡事物极必反。正是认识到区议会选举陷入混乱的巨大危害,特区政府决定依法重塑区议会。如果说过去曾试图在区议会进行民主探索的话,那么当其演变成“乱港平台”,从中央到香港管治团队都强烈地意识到,纠错纠偏刻不容缓!
区会功能回归本位 不可逆转
区议会回归本位,有坚实的法律依据。香港基本法并没有提及“区议会”3个字,区议会并不是政权组织。基本法第5节是“区域组织”,第97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可设立非政权性的区域组织,接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有关地区管理和其他事务的咨询,或负责提供文化、康乐、环境卫生等服务。”
正是依据基本法第97条,成立于港英政府时代的区议会得以延续。但根据《区议会条例》,香港的区议会并不具备现代议会的两个主要主要功能:立法和审批政府公共开支的权力。因此,区议会虽然有“议会”之名,但与西方国家的议会有本质的区别。香港的区议会回归咨询和服务功能,是依据基本法行事,无可挑剔。
时至今日,昔日的泛民粉丝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区议会回归基本法规定的属性,这是不可逆转的。区议员候选人必须符合“爱国爱港”要求,这是铁定的标准。以往那些激进的泛民人士还想“入闸”是不可能的。还是放弃幻想、正视现实吧!
客观理性看待 弃投票非好事
部分泛民粉丝不愿意投票,是看到候选人当中没有泛民的身影,感到失望和不满。其实,人不能总是被情绪所左右,客观理性地看待问题,才是正确选择。
其一,泛民政党未能适应区议会改革要求。此次区议会选举须通过严格的资格审查。某些泛民人士自知无法通过审查,没有报名参选;候选人须同时获得来自区内选民以及至少3名“三会”成员的提名,某些泛民人士未能获得提名。这说明,泛民人士对新的选举要求和选举环境还不适应。
其二,泛民粉丝的理念应与时俱进。选举区议员是选“服务员”和“咨询员”,目的是共建美好社区,不是选“政治斗士”。候选人当中没有昔日的泛民人士,难道就无人可选了吗?事实上,399名候选人竞争88个席位,是“4选1”,区区有竞争,好中选优的空间很大。
其三,没有必要放弃自己的民主权利。泛民粉丝当中,有些人是泛民的“铁粉”,估计观念转变尚待时日;也有一些人仅对泛民的部分理念认同,对激进泛民人士那些违背一国两制方针的观点不认同,上届区议会选举投票前也曾犹豫过,但迫于当时的政治氛围,最终把票投给泛民候选人。那么,这部分泛民的粉丝应该好好地想一想:这一次,有必要放弃自己的民主权利吗?
选出办实事者 服务市民最重要
有媒体报道,一位市民讲述了一件身边小事。自己社区有一棵大树,歪歪斜斜,随时有倾倒的危险,每逢刮风下雨,都令人担心,社区的几位老人向一位区议员诉说,请他帮忙修整,但一直未得到回应。后来,向另外一位区议员提出同样请求,很快得到解决。
还有一位候选人坦言,他在过往担任区议员时,争取到本社区附近交通灯的人行绿灯时间多延长了几秒钟,方便了附近居民过街。
这些点滴小事,不算“高大上”,对于社区居民来说却很重要。政府部门有意服务市民,但也有很多“盲区”,需要包括区议员在内的地区人士充分发挥作用,收集民情民意,提出建议意见,大家一起努力,把服务市民的事情办好。
区议会选举就是要选出那些愿意为民办实事的人,哪怕事情看似很小,也愿意全力以赴去办。对于普通市民来说,所谓“幸福”不是“天马行空”,而是“脚踏实地”,正体现在这些身边的小事上。况且,身边的小事是无处不在的。
昔日的泛民粉丝们应该想想,自己需要办实事的区议员吗?如果需要,为甚么不投票呢?岂能为过去的一点执念,束缚了自己的手脚?
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中央港澳办主任夏宝龙十分关心香港的基层治理,他在今年4月来港考察时指出:“我们相信,香港是全体居民的共同家园,每位居民都是这个家园的持份者、建设者、受益者,都会为维护香港和谐稳定出一分力、作一份贡献。”
前不久,夏宝龙在北京会见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叶文娟率领的香港特区政府政治委任官员国家事务研修班全体成员时表示,希望每一位市民履行公民责任,选出做实事、专心地区事务的区议员。
作为香港这个家园的持份者、建设者、受益者,昔日的泛民粉丝们不应放弃自己的投票权。“爱国爱港”是底色,“办实事”是重点。把票投给这样的人,对社会、对家人、对自己,有甚么不好呢?
(作者系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暨南大学“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长、客座教授,文章原刊于香港《经济日报》,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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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屠海鸣
12月10日区议会选举日临近,选举的气氛也愈来愈浓。笔者看到,港、九、新界各区候选人都拿出看家本领,向市民宣介自己的政纲;特区政府以多种方式呼吁选民参与投票;行政长官李家超日前公开表示,公务员应以身作则,履行公民责任,在区议会选举中投票;民青局局长麦美娟带领工作人员“洗街市”,呼吁选民齐投票,她还用8种语言向市民喊话;还有许多同乡社团呼吁在内地的港人“12.10回港投票”。
然而,本港也有一些令人不爽的现象。比如有人隔空喊话,呼吁市民“12.10深圳消费”、“12.10家中坐”。这其中,心里最纠结的当属昔日的“泛民”粉丝们。以往,他们投票支持泛民候选人,这一次,399名候选人当中,泛民踪影难觅,还要不要参与投票呢?一些人犹豫不决。
共建美好家园 岂能变“角斗场”
其实,解开这个心结并不难,关键要打开视野看问题,客观理性做选择。
过往,泛民粉丝们对区选热情比较高,一方面是看到区选的对抗性很强,气氛激烈,认为这才是真正的民主氛围;另一方面,部分泛民候选人抛出的出格言论,很吸引眼球,容易造成轰动效应。在泛民粉丝们看来,本次区议会候选人几乎是“清一色”的建制派,缺少对抗性,是“民主的倒退”,没有必要参与投票。
持这种态度的人,其实陷入了自己制造的逻辑误区:凡是对抗激烈,则是“真正民主”。那么,不妨问几个问题:其一,泛民抛售的“民主理念”行得通吗?其二,泛民议员为市民办实事的成效如何呢?其三,泛民把社区变成“角斗场”对市民有何益处?
泛民抛售的“民主理念”,有的与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相悖,根本不可能实现;有的逢特区政府必反,令全港毫无宁日;有的华而不实,不过是忽悠人的“自我包装”;有的诋毁他人,逞一时“口舌之快”,实则经不起推敲。这些“政治理念”容易让涉世不深的年轻人热血沸腾,但很不靠谱。
泛民议员为市民办实事的成效,可以一分为二地看待。过往,确有部分泛民议员偶而也深耕社区,为社区居民办了一些实事;但近年来这样的泛民议员愈来愈少,几乎难觅踪迹,特别是本届区议会,由于部分议员违背“拥护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的要求,试图以辞职避免被追讨薪津,早已与“为市民服务”分道扬镳,令区议会长期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
社区是市民的家园,家园应让人感到温暖和清净,人们相互关爱、和谐共处。然而,不少泛民区议员把社区变成了“角斗场”。比如,有一名区议员在办事处门口张贴告示“蓝丝与狗不得入内”,并称“本办事处不为任何蓝丝服务”。当政治上脑,高于为民服务,社区的氛围注定乌烟瘴气、鸡犬不宁、混乱不堪,对社会、对市民毫无益处。
2019年的区议会选举是在恐怖恐惧气氛中进行的。麦美娟回忆当年的经历时这样写到:“当时差不多所有建制派候选人的办事处都被暴徒毁坏、纵火,家人和义工都被起底甚至被袭击。在最混乱的时候,我都不敢与义工和支持者合照,工作照也会为相中人打码,以防他们被起底骚扰。”麦美娟所言,正是所谓“民主氛围”的真实写照,那一幕不应忘记。
凡事物极必反。正是认识到区议会选举陷入混乱的巨大危害,特区政府决定依法重塑区议会。如果说过去曾试图在区议会进行民主探索的话,那么当其演变成“乱港平台”,从中央到香港管治团队都强烈地意识到,纠错纠偏刻不容缓!
区会功能回归本位 不可逆转
区议会回归本位,有坚实的法律依据。香港基本法并没有提及“区议会”3个字,区议会并不是政权组织。基本法第5节是“区域组织”,第97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可设立非政权性的区域组织,接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有关地区管理和其他事务的咨询,或负责提供文化、康乐、环境卫生等服务。”
正是依据基本法第97条,成立于港英政府时代的区议会得以延续。但根据《区议会条例》,香港的区议会并不具备现代议会的两个主要主要功能:立法和审批政府公共开支的权力。因此,区议会虽然有“议会”之名,但与西方国家的议会有本质的区别。香港的区议会回归咨询和服务功能,是依据基本法行事,无可挑剔。
时至今日,昔日的泛民粉丝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区议会回归基本法规定的属性,这是不可逆转的。区议员候选人必须符合“爱国爱港”要求,这是铁定的标准。以往那些激进的泛民人士还想“入闸”是不可能的。还是放弃幻想、正视现实吧!
客观理性看待 弃投票非好事
部分泛民粉丝不愿意投票,是看到候选人当中没有泛民的身影,感到失望和不满。其实,人不能总是被情绪所左右,客观理性地看待问题,才是正确选择。
其一,泛民政党未能适应区议会改革要求。此次区议会选举须通过严格的资格审查。某些泛民人士自知无法通过审查,没有报名参选;候选人须同时获得来自区内选民以及至少3名“三会”成员的提名,某些泛民人士未能获得提名。这说明,泛民人士对新的选举要求和选举环境还不适应。
其二,泛民粉丝的理念应与时俱进。选举区议员是选“服务员”和“咨询员”,目的是共建美好社区,不是选“政治斗士”。候选人当中没有昔日的泛民人士,难道就无人可选了吗?事实上,399名候选人竞争88个席位,是“4选1”,区区有竞争,好中选优的空间很大。
其三,没有必要放弃自己的民主权利。泛民粉丝当中,有些人是泛民的“铁粉”,估计观念转变尚待时日;也有一些人仅对泛民的部分理念认同,对激进泛民人士那些违背一国两制方针的观点不认同,上届区议会选举投票前也曾犹豫过,但迫于当时的政治氛围,最终把票投给泛民候选人。那么,这部分泛民的粉丝应该好好地想一想:这一次,有必要放弃自己的民主权利吗?
选出办实事者 服务市民最重要
有媒体报道,一位市民讲述了一件身边小事。自己社区有一棵大树,歪歪斜斜,随时有倾倒的危险,每逢刮风下雨,都令人担心,社区的几位老人向一位区议员诉说,请他帮忙修整,但一直未得到回应。后来,向另外一位区议员提出同样请求,很快得到解决。
还有一位候选人坦言,他在过往担任区议员时,争取到本社区附近交通灯的人行绿灯时间多延长了几秒钟,方便了附近居民过街。
这些点滴小事,不算“高大上”,对于社区居民来说却很重要。政府部门有意服务市民,但也有很多“盲区”,需要包括区议员在内的地区人士充分发挥作用,收集民情民意,提出建议意见,大家一起努力,把服务市民的事情办好。
区议会选举就是要选出那些愿意为民办实事的人,哪怕事情看似很小,也愿意全力以赴去办。对于普通市民来说,所谓“幸福”不是“天马行空”,而是“脚踏实地”,正体现在这些身边的小事上。况且,身边的小事是无处不在的。
昔日的泛民粉丝们应该想想,自己需要办实事的区议员吗?如果需要,为甚么不投票呢?岂能为过去的一点执念,束缚了自己的手脚?
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中央港澳办主任夏宝龙十分关心香港的基层治理,他在今年4月来港考察时指出:“我们相信,香港是全体居民的共同家园,每位居民都是这个家园的持份者、建设者、受益者,都会为维护香港和谐稳定出一分力、作一份贡献。”
前不久,夏宝龙在北京会见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叶文娟率领的香港特区政府政治委任官员国家事务研修班全体成员时表示,希望每一位市民履行公民责任,选出做实事、专心地区事务的区议员。
作为香港这个家园的持份者、建设者、受益者,昔日的泛民粉丝们不应放弃自己的投票权。“爱国爱港”是底色,“办实事”是重点。把票投给这样的人,对社会、对家人、对自己,有甚么不好呢?
(作者系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暨南大学“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长、客座教授,文章原刊于香港《经济日报》,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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