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屠海鸣
近日立法会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讨论公务员编制等问题,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表示,政府雇员当中有535人拒绝宣誓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政府,现在均已离开岗位。
特区政府是依据基本法成立的,特区政府是雇主,若雇员不愿拥护基本法,不愿效忠雇主,这样的雇员是不合格的,政府将其解聘,或自己主动辞职,都是合乎情理的事情。这个道理并不复杂,但在香港,这件事却一直被复杂化,演变成政治话题,甚至有人以此为依据,炒作公务员的“政治中立”原则,从而延伸“香港政治气氛紧张”等话题。
那么,535名政府雇员因拒绝宣誓效忠而离岗,给人们甚么启示呢?笔者认为,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深思。
公务员“政治中立” 不符港情
部分政府雇员(包括公务员和非公务员雇员)拒绝宣誓效忠,其认知根源在于“政治中立”原则。但“政治中立”原则并不符合香港实际。
西方国家推崇的“政治中立”原则,是指公务员在不同政党之间保持政治“中立”,不会偏袒某一政党,更不允许向反对党或在野政党效忠。
这个原则是基于政党轮替执政的现实,不同政党通过法定程序(选举或竞争)轮流上台执政。公务员的效忠对象,是那个合法取得管治国家资格的政党所领导的政府。若执政党出现改变,公务员必须对新执政党领导的政府效忠。
确立“政治中立”原则,可避免公务员队伍沦为某一政党的附庸,破坏民主制度。在西方政治体制下,“政治中立”原则是行得通、靠得住的。
然而,香港政治体制与西方不同。香港基本法明确了“三权分置,行政主导,司法独立,行政长官代表特区向中央总负责”的政治制度。香港不存在不同政党轮流上台执政的情况,公务员队伍也就不存在偏袒某个政党、从而导致不公平隐忧,故“政治中立”原则并符合香港实际。
香港公务员长期奉行的“政治中立”原则源于港英时代。英国人在统治香港的156年间,军政大权于港督一身,公务员效忠港英政府和港督,港英政府和港督则效忠于英国国王这个政治规矩一直未变。
直到上世纪80年代初,英国人看到香港回归中国已是大势所趋,不可逆转,末代总督彭定康大力推进“政治改革”,称“还权于民”。从那时起,港英政府高调宣传公务员“政治中立”原则。其实,所谓“还权于民”,是为了“延续大英帝国对香港的影响力”,而公务员“政治中立”则为回归后的香港留下管治隐患。
政治中立原则被异化 危害大
回归后,从香港平稳过渡的大局考虑,特区政府基本上延续港英政府的架构,公务员管理也延续港英政府的管理规则。因此,公务员守则中的“政治中立”原则并未删除,也没有对此进行深入辨析。
本港2019年发生“修例风波”,政府雇员出现许多事情令人惊异。比如,有公务员向反中乱港势力“送情报”,提供一线警员个人信息、甚至警方布防情况;有公务员公然支持“港独”分子的立场,拒不听从特区政府指令;有公务员公开反对警队依法执法,叫嚷甚么“要调查警队”;还有公立学校的“黄师”,公开欺凌警察子女,煽动暴力和仇恨。
到了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当香港市民急需医护人员提供公共服务时,竟出现“医护罢工”事件,其中许多人是公立医院医护人员,他们以“请假”等各种名义拒绝返工,被市民斥为“临阵脱逃”、“香港医护史上的耻辱”。
除了关键时刻个别政府雇员的不良表现外,部分政府雇员还把一些分内之事视为“政治工作”,基于保持“政治中立”而不愿意去做。比如,向市民宣介政府有关政策、呼吁市民支持政府;推广宪法和基本法教育,提升市民的法治意识;进行国家安全教育,提升市民国安意识等。
以上现象的“理论依据”正是被异化了的“政治中立”。按照这个“理论”,政府雇员毋须对特区政府效忠,可根据自己政治信念和道德标准违抗特区政府的指令。
那么,“自己政治信念和道德标准”是甚么呢?一千个人会有一千个答案,这岂不是乱了套?事实上,所谓“政治信念和道德标准”很容易被某些别有用心之人定义,政府雇员很容易被政治势力操纵,成为反政府力量。
拿着雇主薪水,却可拒绝执行雇主的指令,“身在政府反政府”,天下哪有这样的咄咄怪事!在私营企业中,也不允许这样现象存在,更何况承担着公共服务职能的政府。由此可见,政府管治团队的漏洞不小!
宣誓效忠 有坚实法理基础
宣誓或签署声明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这是对政府雇员最基本的政治及法律要求。因为其背后有坚实的法理基础。
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的宪制秩序。香港特别行政区之所以能够存在,是因为宪法签发“准生证”;特区政府之所以可依法施政,是因香港基本法订明“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并对中央和香港特区的关系、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香港政治体制等作出规定。
基本法在“政治体制”一章中,对行政长官、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区域组织、公务人员均做出详细规定。其中第99条订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各部门任职的公务人员必须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公务人员必须尽忠职守,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
由此可见,若公务员不宣誓拥护基本法和效忠特区政府,就意味不认同基本法所订明的以上内容,不能做到服从政府的指令,这样的人显然不适合担任政府雇员。
事实上,世界各国对公职人员都有“忠诚”要求。例如美国法律明确规定对国家不忠诚的人不能在政府内任职,而英国要求议员忠实地为国家利益服务。香港特区政府对雇员的“忠诚”要求,既有坚实法理基础,也接轨国际惯例。没有甚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在公布宣誓效忠要求时,就有特区政府官员指,宣誓或签署声明是公务员宪制责任,拒不履行这一责任,可被视为对其政治忠诚的怀疑。如公务员有不当并违反誓言或声明的行为,特区政府会视个案实际情况,按现有机制就有关不当行为采取相应的纪律行动。
特区政府作为雇主,有权对雇员提要求,且这个要求与“一国两制”方针、与基本法的要求完全脗合,“小规矩”完全符合“大规矩”,这有甚么可争议的呢?但仍有一部分人对此难以接受,称其为“人人过关”、“政治审查”。其实宣誓效忠属于“职业底线”问题,人人过关、政治审查并无不妥。
由于被异化的“政治中立”原则在某些人头脑中根深蒂固,令正本清源变得艰难。这也提示人们,尽管特区政府的要求是正确的,但政治认同还需要较长时间,特区管治团队的政治建设还在路上。
管治团队政治建设 还在路上
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中央港澳办主任夏宝龙今年4月来港考察调研,他在香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23”开幕典礼上致辞中指出:“我们相信,特别行政区政府及其管治团队一定能够担起治理香港的主体责任。香港18万公务员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骨干力量,应当齐心协力、担当实干、忠诚履职,以兑现自己的誓言,用实际行动换来香港安定繁荣,得到人民的褒奖。”
前天,夏宝龙在北京会见特首办主任叶文娟率领的香港特区政府政治委任官员国家事务研修班一行。夏宝龙指出,特区政府政治委任官员是特区管治团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特区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希望大家忠实履行誓言,以实实在在行动爱国爱港,持续加强学习和历练,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全力支持配合行政长官依法施政,为实现香港由治及兴、推动“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作出更大贡献。
535名政府雇员离岗,这仅是拨乱反正的第一步。对照夏宝龙这两次讲话,打造一支“能够担起治理香港的主体责任”的管治团队,还要继续努力。
(作者系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暨南大学“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长、客座教授,本文原刊于香港经济日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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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屠海鸣
近日立法会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讨论公务员编制等问题,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表示,政府雇员当中有535人拒绝宣誓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政府,现在均已离开岗位。
特区政府是依据基本法成立的,特区政府是雇主,若雇员不愿拥护基本法,不愿效忠雇主,这样的雇员是不合格的,政府将其解聘,或自己主动辞职,都是合乎情理的事情。这个道理并不复杂,但在香港,这件事却一直被复杂化,演变成政治话题,甚至有人以此为依据,炒作公务员的“政治中立”原则,从而延伸“香港政治气氛紧张”等话题。
那么,535名政府雇员因拒绝宣誓效忠而离岗,给人们甚么启示呢?笔者认为,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深思。
公务员“政治中立” 不符港情
部分政府雇员(包括公务员和非公务员雇员)拒绝宣誓效忠,其认知根源在于“政治中立”原则。但“政治中立”原则并不符合香港实际。
西方国家推崇的“政治中立”原则,是指公务员在不同政党之间保持政治“中立”,不会偏袒某一政党,更不允许向反对党或在野政党效忠。
这个原则是基于政党轮替执政的现实,不同政党通过法定程序(选举或竞争)轮流上台执政。公务员的效忠对象,是那个合法取得管治国家资格的政党所领导的政府。若执政党出现改变,公务员必须对新执政党领导的政府效忠。
确立“政治中立”原则,可避免公务员队伍沦为某一政党的附庸,破坏民主制度。在西方政治体制下,“政治中立”原则是行得通、靠得住的。
然而,香港政治体制与西方不同。香港基本法明确了“三权分置,行政主导,司法独立,行政长官代表特区向中央总负责”的政治制度。香港不存在不同政党轮流上台执政的情况,公务员队伍也就不存在偏袒某个政党、从而导致不公平隐忧,故“政治中立”原则并符合香港实际。
香港公务员长期奉行的“政治中立”原则源于港英时代。英国人在统治香港的156年间,军政大权于港督一身,公务员效忠港英政府和港督,港英政府和港督则效忠于英国国王这个政治规矩一直未变。
直到上世纪80年代初,英国人看到香港回归中国已是大势所趋,不可逆转,末代总督彭定康大力推进“政治改革”,称“还权于民”。从那时起,港英政府高调宣传公务员“政治中立”原则。其实,所谓“还权于民”,是为了“延续大英帝国对香港的影响力”,而公务员“政治中立”则为回归后的香港留下管治隐患。
政治中立原则被异化 危害大
回归后,从香港平稳过渡的大局考虑,特区政府基本上延续港英政府的架构,公务员管理也延续港英政府的管理规则。因此,公务员守则中的“政治中立”原则并未删除,也没有对此进行深入辨析。
本港2019年发生“修例风波”,政府雇员出现许多事情令人惊异。比如,有公务员向反中乱港势力“送情报”,提供一线警员个人信息、甚至警方布防情况;有公务员公然支持“港独”分子的立场,拒不听从特区政府指令;有公务员公开反对警队依法执法,叫嚷甚么“要调查警队”;还有公立学校的“黄师”,公开欺凌警察子女,煽动暴力和仇恨。
到了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当香港市民急需医护人员提供公共服务时,竟出现“医护罢工”事件,其中许多人是公立医院医护人员,他们以“请假”等各种名义拒绝返工,被市民斥为“临阵脱逃”、“香港医护史上的耻辱”。
除了关键时刻个别政府雇员的不良表现外,部分政府雇员还把一些分内之事视为“政治工作”,基于保持“政治中立”而不愿意去做。比如,向市民宣介政府有关政策、呼吁市民支持政府;推广宪法和基本法教育,提升市民的法治意识;进行国家安全教育,提升市民国安意识等。
以上现象的“理论依据”正是被异化了的“政治中立”。按照这个“理论”,政府雇员毋须对特区政府效忠,可根据自己政治信念和道德标准违抗特区政府的指令。
那么,“自己政治信念和道德标准”是甚么呢?一千个人会有一千个答案,这岂不是乱了套?事实上,所谓“政治信念和道德标准”很容易被某些别有用心之人定义,政府雇员很容易被政治势力操纵,成为反政府力量。
拿着雇主薪水,却可拒绝执行雇主的指令,“身在政府反政府”,天下哪有这样的咄咄怪事!在私营企业中,也不允许这样现象存在,更何况承担着公共服务职能的政府。由此可见,政府管治团队的漏洞不小!
宣誓效忠 有坚实法理基础
宣誓或签署声明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这是对政府雇员最基本的政治及法律要求。因为其背后有坚实的法理基础。
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的宪制秩序。香港特别行政区之所以能够存在,是因为宪法签发“准生证”;特区政府之所以可依法施政,是因香港基本法订明“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并对中央和香港特区的关系、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香港政治体制等作出规定。
基本法在“政治体制”一章中,对行政长官、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区域组织、公务人员均做出详细规定。其中第99条订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各部门任职的公务人员必须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公务人员必须尽忠职守,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
由此可见,若公务员不宣誓拥护基本法和效忠特区政府,就意味不认同基本法所订明的以上内容,不能做到服从政府的指令,这样的人显然不适合担任政府雇员。
事实上,世界各国对公职人员都有“忠诚”要求。例如美国法律明确规定对国家不忠诚的人不能在政府内任职,而英国要求议员忠实地为国家利益服务。香港特区政府对雇员的“忠诚”要求,既有坚实法理基础,也接轨国际惯例。没有甚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在公布宣誓效忠要求时,就有特区政府官员指,宣誓或签署声明是公务员宪制责任,拒不履行这一责任,可被视为对其政治忠诚的怀疑。如公务员有不当并违反誓言或声明的行为,特区政府会视个案实际情况,按现有机制就有关不当行为采取相应的纪律行动。
特区政府作为雇主,有权对雇员提要求,且这个要求与“一国两制”方针、与基本法的要求完全脗合,“小规矩”完全符合“大规矩”,这有甚么可争议的呢?但仍有一部分人对此难以接受,称其为“人人过关”、“政治审查”。其实宣誓效忠属于“职业底线”问题,人人过关、政治审查并无不妥。
由于被异化的“政治中立”原则在某些人头脑中根深蒂固,令正本清源变得艰难。这也提示人们,尽管特区政府的要求是正确的,但政治认同还需要较长时间,特区管治团队的政治建设还在路上。
管治团队政治建设 还在路上
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中央港澳办主任夏宝龙今年4月来港考察调研,他在香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23”开幕典礼上致辞中指出:“我们相信,特别行政区政府及其管治团队一定能够担起治理香港的主体责任。香港18万公务员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骨干力量,应当齐心协力、担当实干、忠诚履职,以兑现自己的誓言,用实际行动换来香港安定繁荣,得到人民的褒奖。”
前天,夏宝龙在北京会见特首办主任叶文娟率领的香港特区政府政治委任官员国家事务研修班一行。夏宝龙指出,特区政府政治委任官员是特区管治团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特区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希望大家忠实履行誓言,以实实在在行动爱国爱港,持续加强学习和历练,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全力支持配合行政长官依法施政,为实现香港由治及兴、推动“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作出更大贡献。
535名政府雇员离岗,这仅是拨乱反正的第一步。对照夏宝龙这两次讲话,打造一支“能够担起治理香港的主体责任”的管治团队,还要继续努力。
(作者系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暨南大学“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长、客座教授,本文原刊于香港经济日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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