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紫荆杂志社和天大研究院主办的“第八届‘一国两制’与香港基本法研讨会”11月23日在香港举行,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全国港澳研究会以及高校系统、研究机构的13位专家学者分别发表演讲。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秘书长王松苗出席并发表开幕致辞,以下为全文:
首先,我代表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对第八届“一国两制”与香港基本法研讨会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祝贺!
去年“七一”,习近平主席亲临香港视察并发表重要讲话,宣告香港进入从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的新阶段,期待香港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大进程中作出更大贡献。一年多来,新一届特区政府奋发有为,团结带领社会各界健步迈上由治及兴新征程。本届研讨会以“开启由治及兴新阶段、激发香港发展新动能”为主题,邀请各界人士激荡思想、共商未来,正当其势、恰逢其时!
众所周知,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法治既是香港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重要基石,也是香港走好由治及兴新征程、激发自身发展新动能的坚实保证。坚定不移守护法治,依靠法治由治及兴,是大家共同的心声。在这里,与大家分享四点体会。
第一,贯彻一个方针,即“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一国两制”是中国的一个伟大创举,凝结了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中国智慧,为国际社会解决不同社会制度下的地区治理问题提供了一个新思路新方案,具有法理上的创新性。这就是以宪法拟制的方式,确立了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架构和制度体系,明确“一国两制”的根本宗旨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香港回归以来,不仅保留了原有的社会制度,甚至连香港居民的生活方式不变都明白无误地写进了法律。基本法160条,条条都照顾到历史和现实,照顾各方面的利益,折射了方针决策者自始至终为香港好、让香港居民放心的良苦用心和法治取态。实践证明,这个方针是对头的,是行得通、办得到、得人心的,这样的好制度,没有任何理由改变,必须长期坚持。
第二,维护一种秩序,即坚定维护宪法、基本法确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法律渊源。基本法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法律化、制度化。宪法、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区政权架构、政治运作、社会治理体系的宪制基础。自香港回归祖国、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以来,为建立起以“一国两制”方针为根本遵循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中央始终坚持依照宪法和基本法管治香港,充分发挥宪法根本保障、基本法具体保障的功能作用,引领“一国两制”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回归26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多次从宪制层面解决了一系列特区自身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有力保障和支持了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即使面对“修例风波”中“黑暴”横行的严峻局面,中央依然坚守法治精神不动摇,审慎运用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权力,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修改完善香港选举制度,贯彻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推动香港实现了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开启了由治及兴新篇章。
第三,坚持两权统一,即坚持中央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相统一。中央全面管治权既包括中央直接行使的权力,又包括授权特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的权力,两者之间是“源”与“流”的关系;同时,中央对特区高度自治权具有监督权力;中央充分尊重和坚定维护特别行政区依法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坚定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履行香港当家人和治理香港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与保持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是统一衔接的,特别行政区行政、立法、司法机关都要坚持基本法确立的行政主导体制,加强配合与制衡,确保各项权力依法正确规范行使,通过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增强治理效能,团结一切积极力量,共同把香港建设好、发展好。
第四,发挥独特优势,保持和发展香港普通法制度。香港自由开放雄冠全球,营商环境世界一流,普通法制度功不可没。保持普通法制度既是长期坚持“一国两制”方针的应有之义,也是在由治及兴新征程上保持香港独特地位和优势的重要内容。作为国家唯一实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辖区,香港普通法以广泛适用性、普遍认受性和市场适应性的特点,为广大市民和商事主体提供了一套调适经济关系、强化权利保障、稳定发展预期的法律规则。与香港规则对接,常常就能与世界规则衔接。关心香港的朋友都注意到,香港法律人才济济,法治资源丰厚,不仅云集了近1.5万名本地法律执业者和来自全球33个司法管辖区的1400多名海外注册律师,而且香港的国际仲裁受到140多个国家认可、名列全球五大首选仲裁地,超过260项多边条约适用于香港,“香港法治指数”排名一直位居第一方阵。这些法治优势使得市场主体更自由、营商环境更开放、商业行为更规范,也必将为香港建设“八大中心”、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提供制度支撑和保障。当前,香港正在着力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也落户香港,这些都将进一步擦亮香港法治的“金字招牌”,成为香港由治及兴的独特优势、强劲动能!
各位朋友!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作为中央政府设在香港的“超级联络员”“超级服务员”,将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定维护宪法、基本法确定的特区宪制秩序,全力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全力支持香港坚守法治精神、维护法治环境、护航经济发展,推动香港把握中国式现代化机遇、在新起点上铸造新的辉煌!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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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紫荆杂志社和天大研究院主办的“第八届‘一国两制’与香港基本法研讨会”11月23日在香港举行,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全国港澳研究会以及高校系统、研究机构的13位专家学者分别发表演讲。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秘书长王松苗出席并发表开幕致辞,以下为全文:
首先,我代表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对第八届“一国两制”与香港基本法研讨会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祝贺!
去年“七一”,习近平主席亲临香港视察并发表重要讲话,宣告香港进入从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的新阶段,期待香港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大进程中作出更大贡献。一年多来,新一届特区政府奋发有为,团结带领社会各界健步迈上由治及兴新征程。本届研讨会以“开启由治及兴新阶段、激发香港发展新动能”为主题,邀请各界人士激荡思想、共商未来,正当其势、恰逢其时!
众所周知,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法治既是香港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重要基石,也是香港走好由治及兴新征程、激发自身发展新动能的坚实保证。坚定不移守护法治,依靠法治由治及兴,是大家共同的心声。在这里,与大家分享四点体会。
第一,贯彻一个方针,即“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一国两制”是中国的一个伟大创举,凝结了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中国智慧,为国际社会解决不同社会制度下的地区治理问题提供了一个新思路新方案,具有法理上的创新性。这就是以宪法拟制的方式,确立了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架构和制度体系,明确“一国两制”的根本宗旨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香港回归以来,不仅保留了原有的社会制度,甚至连香港居民的生活方式不变都明白无误地写进了法律。基本法160条,条条都照顾到历史和现实,照顾各方面的利益,折射了方针决策者自始至终为香港好、让香港居民放心的良苦用心和法治取态。实践证明,这个方针是对头的,是行得通、办得到、得人心的,这样的好制度,没有任何理由改变,必须长期坚持。
第二,维护一种秩序,即坚定维护宪法、基本法确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法律渊源。基本法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法律化、制度化。宪法、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区政权架构、政治运作、社会治理体系的宪制基础。自香港回归祖国、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以来,为建立起以“一国两制”方针为根本遵循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中央始终坚持依照宪法和基本法管治香港,充分发挥宪法根本保障、基本法具体保障的功能作用,引领“一国两制”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回归26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多次从宪制层面解决了一系列特区自身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有力保障和支持了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即使面对“修例风波”中“黑暴”横行的严峻局面,中央依然坚守法治精神不动摇,审慎运用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权力,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修改完善香港选举制度,贯彻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推动香港实现了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开启了由治及兴新篇章。
第三,坚持两权统一,即坚持中央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相统一。中央全面管治权既包括中央直接行使的权力,又包括授权特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的权力,两者之间是“源”与“流”的关系;同时,中央对特区高度自治权具有监督权力;中央充分尊重和坚定维护特别行政区依法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坚定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履行香港当家人和治理香港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与保持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是统一衔接的,特别行政区行政、立法、司法机关都要坚持基本法确立的行政主导体制,加强配合与制衡,确保各项权力依法正确规范行使,通过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增强治理效能,团结一切积极力量,共同把香港建设好、发展好。
第四,发挥独特优势,保持和发展香港普通法制度。香港自由开放雄冠全球,营商环境世界一流,普通法制度功不可没。保持普通法制度既是长期坚持“一国两制”方针的应有之义,也是在由治及兴新征程上保持香港独特地位和优势的重要内容。作为国家唯一实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辖区,香港普通法以广泛适用性、普遍认受性和市场适应性的特点,为广大市民和商事主体提供了一套调适经济关系、强化权利保障、稳定发展预期的法律规则。与香港规则对接,常常就能与世界规则衔接。关心香港的朋友都注意到,香港法律人才济济,法治资源丰厚,不仅云集了近1.5万名本地法律执业者和来自全球33个司法管辖区的1400多名海外注册律师,而且香港的国际仲裁受到140多个国家认可、名列全球五大首选仲裁地,超过260项多边条约适用于香港,“香港法治指数”排名一直位居第一方阵。这些法治优势使得市场主体更自由、营商环境更开放、商业行为更规范,也必将为香港建设“八大中心”、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提供制度支撑和保障。当前,香港正在着力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也落户香港,这些都将进一步擦亮香港法治的“金字招牌”,成为香港由治及兴的独特优势、强劲动能!
各位朋友!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作为中央政府设在香港的“超级联络员”“超级服务员”,将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定维护宪法、基本法确定的特区宪制秩序,全力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全力支持香港坚守法治精神、维护法治环境、护航经济发展,推动香港把握中国式现代化机遇、在新起点上铸造新的辉煌!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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