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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曼琪:本地法律应“去殖民化”
文|陈曼琪
笔者于今日(11月22日)在立法会会议《2023年施政报告》议案辩论中发言,并对施政报告表示支持、肯定和认同。以下是笔者的发言全文,共有三个重点。
首先,笔者多谢政府采纳笔者提出成立“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定期举办法律实务课程的建议,发挥香港普通法的独特优势。
1.关于本地法律“去殖民化”
现香港本地法例仍残留有关“女皇陛下”及“国务大臣”等带有殖民性质的字眼。自2015年至今,笔者一直坚持争取本地法律“去殖化”。但直至今日,该类条文仍未删去。笔者希望,部分条文的“去殖民化”工作可以先行处理。举例来说,《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第5条“袭击女皇”罪,可以直接独立删除。
2.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笔者感谢政府采纳笔者提出的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建议。笔者建议在中华文化节中,举办“香港华服日”、“香港青少年武术节”及“香港校际武术节”年度盛事;笔者认为“香港华服日”,可借鉴香港“公益金便服日”模式,鼓励市民包括公务员在“香港华服日”穿著华服。政府亦可举办华服表演比赛等;相关部门可向国家提出借展中国历代传统服饰请求。笔者亦建议香港联动大湾区各市“华服”和“武术”,举办“大湾区华服中小学汇演”、“大湾区中小学武术汇演比赛”等。
3.向东江纵队港九独立大队老游击战士补发保卫香港《荣誉证书》
笔者建议特区政府尽快为东江纵队港九独立大队老游击战士补发《荣誉证书》,以及为东江纵队港九独立大队的烈士颁发《烈士证书》。
(作者系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妇联执委、香港立法会议员、香港中律协创会会长,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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