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14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台办副主任潘贤掌,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和福建省委副书记罗东川介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并答记者问。
潘贤掌介绍了意见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他表示,福建与台湾隔海相望,地相近、人相亲,对台工作具有独特优势和良好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高度重视发挥福建在对台工作全局中的独特作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将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作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夯实和平统一基础”的重大举措。
潘贤掌表示,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提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夯实和平统一基础”等重大政策主张。2019年3月和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对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福建在推动两岸融合发展上作出示范。2021年3月,在福建考察时明确指出,福建“要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继续致力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
潘贤掌说,中央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福建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十四五”规划纲要有关部署,从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推进祖国统一进程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准确把握福建对台独特优势和先行先试要求,研究制定了这份意见。
潘贤掌指出,意见的制定明确了福建在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总体方略中的定位、使命和任务,顺应了两岸要和平、要发展、要交流、要合作的主流民意。目标是在福建全省域基本建成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充分显现福建作为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效应。重点是支持福建充分发挥对台独特优势和先行先试作用,不断完善促进闽台融合发展政策措施,率先落实台胞台企同等待遇,持续增进台湾同胞福祉,让台湾同胞充分感受到“融合有好处、闽台亲上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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