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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岛南区水域现鲸踪 渔护署吁勿追鲸
渔农自然护理署与相关部门和海洋公园保育基金前往港岛南区水域巡查,在特区政府飞行服务队协助下,11日傍晚曾在相关水域发现鲸鱼,鲸鱼其后失去踪影。署方提醒市民不要追踪鲸鱼,以免违法。
署方连同水警和海事处已加强在曾发现鲸鱼的海域巡逻,在场特区政府人员会指示接近鲸鱼的船只离开,并对拒绝合作人士采取执法行动,以确保鲸鱼不受船只滋扰。
渔护署呼吁市民不要乘船出海观看或追踪在香港水域出没的鲸鱼;市民如在海上发现鲸鱼出没,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距离,减慢船速尽快离开,否则特区政府人员可能采取执法行动。
鲸豚动物受《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保护,不负责任的观鲸行为可能构成故意干扰受保护野生动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一年及罚款十万元。
渔护署会继续连同相关部门和海洋公园保育基金巡查有关水域,以确定该鲸鱼的位置、品种、健康状况等,并密切监察其情况。署方与本地和海外专家正商讨保护鲸鱼的合适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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