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屠海鸣
虽然已过了不少日子,可“黄大仙欢送晚宴”的话题,还是一些市民茶余饭后的焦点。不久前,行政长官李家超回应这一事件时称,该活动“引起负面观感,应以此为鉴”。他并指出,外界可透过多种方式鼓励官员,不必大摆宴席。他续指,事件反映出另一层次问题,过往曾出现多名司局长出席同一活动,未来会采取新安排,避免太多高官出席同一活动。
黄大仙民政专员黄智华本月赴京进修一年,赴京前夕,黄大仙地区团体设晚宴欢送,现场约500人出席,料最少花费17万元,引来舆论批评。事后,黄智华透过民政事务总署facebook发声明表达歉意。
本港官场送往迎来之风盛行久矣,过往3年因疫情原因,酒会宴席之类聚会骤减。今年疫情结束,此类活动再度兴起,早前有多名政府官员离职时,就有人大摆宴席,只不过动静不大,这一次因“事情小,排场大”而“一举成名”。
香港是一个社团社会。据统计,目前香港获准注册和豁免注册的社团超过5万个,涵盖同乡、工商、文化、教育、慈善、青年、妇女、联谊等不同领域,从事社团工作的专职人员数以万计。
政府官员与社团“打成一片”是可以理解的,但政府官员掌握着公权力,在与社团组织相处时,既要“亲”,又要“清”,把握好“热”与“冷”的关系,在为民做事上“热起来”,在吃吃喝喝上“冷下来”。
为民做事须“热起来”
政府官员到底应该做甚么工作?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对港澳地区的全国政协委员讲话中,代表中央提出了“四点希望”:坚定维护国家安全,让“港澳之治”更稳固;齐心协力谋发展,让“港澳之兴”更强劲;支持特区政府排解民生忧难,让“港澳之和”更浓厚;多做思想引领、凝聚共识的工作,让拥护“一国两制”的“同心圆”更大更圆。其实这“四点希望”不仅仅针对政协委员,对于两个特区的政府官员亦有极大启示。联系香港实际,特区政府官员与社团组织应在以下4个方面“热起来”。
其一,共守稳定之基。香港的长期稳定需要社团组织与政府携手合作,提升治理水平。以基层治理为例,区议会改革后,将形成地区“三会”、区议会和政府民政专员有机衔接、相互配合的格局。民政专员任区议会主席,权力扩大,责任更重,应感到自己的能力和新岗位、新职责之间还有巨大差距,由此认识到“赴京深造”并非“赴京领奖”,应有紧迫感、危机感,而不是优越感、自豪感,岂能飘飘然!
其二,共谋发展良策。香港社团组织众多,遍布各行各业,都希望得到政府的支持。以政府官员“站台”为例,有政府官员坦言,有时候一天之内在会展中心出席好几个活动,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其实,推动香港发展,更多需要做“幕后工作”,而非“前台工作”。政府官员和社团组织都应该一起多到一线调研,共谋发展良策,那些大轰大嗡的活动,还是少一些为好。
其三,共解民生忧难。香港的民生难题很多;解决民生难题,政府肩负着主体责任,社团组织的作用也不可忽视。政府部门和社团组织应多搞一些便捷、节俭的活动,以沟通交流、汇聚共识、凝聚合力,而不应在“大型活动”上耗费过多时间。
其四,共襄“一国两制”。社团组织和政府共襄“一国两制”伟业,在适当时间节点需要做一些活动,但更多的时间应研究和解决具体问题,体现在平日里点点滴滴的事情当中。“爱国爱港”不能形式大于内容,“润物细无声”的做法更应倡导和推广。
大摆排场须“冷下来”
李家超在回应“黄大仙宴请”事件时,也认识到政府官员过多精力被牵扯到社团活动中,希望社会形成“新共识”,政府支持某个社团,并不是出席活动的官员数目愈多愈好。
其实,不仅政府应加强统筹,对各社团的活动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进行区分,按照分工不同安排相关的官员出席,而且主办方也需要革新“主礼文化”,删繁就简,令活动更有意义、更具有实效。
比如,许多活动都设置了大型木制背景板,供嘉宾签名;许多活动也准备了留言册,供嘉宾签名留言。这不仅拉长了活动时间,而且活动结束,这些东西就不知所终,也是对嘉宾的不尊重。
又比如,许多活动当中,司仪主动发表“高见”,不仅有喧宾夺主之感,而且有些话与活动主题不太脗合,讲得不够精确、不合时宜。有些摄影师不停鼓动大家摆动作、喊口号,令人感觉整个活动作秀的成分很浓,原本是一个非常重要且严肃的主题,却给人以“戏说”之感。
至于有些活动以宴会的形式出现,现场的局面就更易失控。比如,此次“黄大仙宴会”上,众人给民政专员黄智华的祝福五花八门。有人祝他“学成归来做局长,之后做政务司司长,再之后做行政长官”,黄智华不时站起来作揖,竖起大拇指致意,实在是失态之举!
官员离任,地区人士集体送别,说明在任期间的工作得到了“认可”,但大摆筵席,则容易令事情“变味”。古时候,地方官离任,百姓送别的方式很多。比如,如果是“清官”,百姓会端上一碗清水相送;如果是“昏官”,百姓则端上一碗米汤相送。今天,市民要褒扬官员,也可采用多种简洁的方式,何必要如此兴师动众呢?
值得注意的是,大摆筵席、送往迎来,是官场陋习,必须革除积弊,政府官员根本是不应接受,也不应参与。庆国庆、庆回归、庆中秋、慈善筹款等活动则属于公益性质,对于这类活动,政府官员应该参与,只是出席官员的人数、级别应该视具体情况而定,而不应禁绝。二者性质不同,不可混为一谈!
内地做法可资借鉴
今年通关后,来港参加社团活动的内地官员愈来愈多。有内地官员出席香港某些社团的活动,眼花撩乱、纷繁芜杂,惊叹“仪式感很强”,言外之意也是认为活动规模庞大、形式繁硕,往往用时很长。这说明,香港在这方面与内地已经形成了强烈反差。
中共十八大后,中共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各地依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了整治“四风”(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相关规定。这些年来,内地整治“四风”卓有成效,许多做法可资借鉴。
比如,对于官员出席社会活动,包括民营企业的庆典之类的活动,各地政府都有详细规定,一般是由政府统一安排,与之有工作联系的官员出席,相关官员确有原因不能出席的,才会安排其他官员“替补”。
又比如,官员不得举办或参加为其本人举行的祝贺升迁、祝寿等宴会;官员举办婚宴,或为子女举办婚宴,不得邀请下属、服务对象等;官员参加他人举办的婚礼时,不能当“主婚人”,不得作为嘉宾现场致辞等等。在合乎以上基本规定的前提下举办的宴会,也需要提前向上级部门报备,说明宴会的时间、地点以及桌数、人数,不得超标,不得“化整为零”,把同一宴会分为多次举办,或同一时间在多个地点举办等等。
笔者多年来往于内地和香港之间,参加内地政经各界朋友的聚会活动不少,深感十八大后整治“四风”的成效很大。香港作为一个现代文明的城市,历来有海纳百川的胸怀,政府应该借鉴内地的做法,社会各界也应跟进,彻底改变大摆排场、只讲排场的社会风气。
香港由治及兴需要踏踏实实做事的风气,在“做事上热起来”,在“作秀上冷下来”,香港才有希望。这需要政府官员和本港社团一起努力!
(作者系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暨南大学“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长、客座教授,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原刊于香港《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