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成立于1963年,是香港第二所公立大学。经过60年发展,已成为香港学术最响亮的名片之一。但在“修例风波”期间,包括一些学生在内的黑衣暴徒占领学校,把校园当作“战场”,一系列极端事件暴露出学校管治架构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近段时间以来,香港立法会正审议修改香港中文大学校董会组成方案,以期通过改革校董会,加强社会问责和监督,提升学校管治水平,维护良好学术地位和社会形象。
文 | 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香港中文大学校董 邓家彪
香港中文大学(以下简称“中大”)是香港的镀金名片,是一道连系著世界与中国的学术接口。过去60年来,有不少全球顶尖华人学者一起建立了中大,著名科学家——诺贝尔奖得主高锟教授正是其中一任校长。中大培养了超过26万名学子,成为社会各界栋梁。例如今届特区政府问责官员中,便有一名司长、六名局长从中大毕业,十数名当届立法会议员在中大完成本科或硕士课程。最重要的是,中大校训“博文约礼”承载著对中华古典价值的弘扬和复兴,肩负著推动中国迈向现代化的重要使命。创校校长李卓敏教授提出中大办学方向“结合传统与现代,融会中国与西方”,至今实践不变,使命仍在。
“修例风波”阵痛后必须改革中大管治架构
笔者是中大旧生,对中大感情深厚,但2019年中大的暴力事件至今让人难以释怀。2019年11月11日晚上,中大被暴徒占领,堵塞吐露港公路和东铁,新界东陷入瘫痪和恐慌。我当时就困在吐露港公路的车上,但没有下车,怕被暴徒认出施以暴力,我目睹有不少坐巴士回家的工友困在车上两个多小时后,疲惫地离开车厢,沿科学园步行返大埔。但有一些目的地在北区的巴士,即使第二天清晨,该批乘客仍呆坐车上,乾等转车。我当时悲愤地想,为何山清水秀、关社认祖、风气厚重的中大成为暴动基地?我在中大度过六年寒暑,当中三年住在新亚书院的宿舍,更代表中大在城门河上与其他院校竞技划艇,为校争胜争光,对中大归属感深厚。2019年11月11日的悲痛,实在难以言传。整个社会在想,中大必须改革,摆脱阴霾。
现时,香港社会正是推动各项改革的“窗口期”。随著香港国安法生效和完善选举制度,香港社会已拨乱反正,各界齐心努力实践“由治及兴”新阶段,对于“应做而未做”的中大管治架构改革,可谓正合其时。为何中大管治改革“应做而未做”呢?早在2002年3月,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发表题为《香港高等教育》的报告书(又称《宋达能报告书》),明确提出香港的资助高等院校须朝著国际型大学发展,前提是建立一套符合提高公众问责性和透明度的原则,并在维系学术自由之间取得平衡,在管治层面(而非管理层面)包括规模、成份、决策方式等由院校自行作出检讨。引述报告内容如下:“各大学的管治组织对大学的管治和管理架构进行检讨,以确定有关架构是否切合所需;该检讨工作必须包括对有关法例的检讨,以及在适当情况下提出修订建议。”中大校董会过去三次成立专责小组,可惜头两次皆功败垂成。教资会秘书长邓特抗教授在今年7月27日立法会上便指出,“根据改善大学管治审视有关报告,教资会认为多间大学都有适当跟进改善措施,唯中大未有跟进有关改善工作”。中大校董会副主席陈德霖在同一场合更直指,“中大改革延误多时”。因此,中大改革应抓紧时机,尽快完成。
中大管治架构现存三大问题
中大管治架构现况脱离社会对良好管治的期望。中大校董会是依法最高管治架构,根据香港法例第1109章《香港中文大学条例》规程11,校董会成员有11种来源,包括校内受薪职员的校长、副校长、学院及研究院院长、教务会三名代表、三所原有书院和逸夫书院院长及院务委员会代表,校外非受薪成员包括监督委任六名成员、立法会三名议员、校友评议会最多三名代表、校董会选任的六名成员、三所原有书院和逸夫书院的各两名校董会代表,以及校董会委任的终身校董。校董会人数众多,看似有其多元性和历史性,但是有关结构及运行未能符合今日对公共机构良好管治的期望,也与《宋达能报告书》要求大学检视的方向和原则存在巨大落差。在此,有三大架构问题必须指出:
第一,中大校董会总人数现时是55人,作为决策而非咨询架构,明显人数过多,难以有效运作。香港大学(以下简称“港大”)校董会人数近百人,但已在早年进行改革,设立成员共25人的“校务委员会”作为真正的管治架构,负责港大的财务、人力资源以及规划大学的未来发展路向;港大校董会定位则是全校规模最大的监督及立法机关。依据《香港中文大学条例》第7条,中大校董会是管治及行政机构,须管理和控制学校的事务、方针及职能,须控制及管理学校的财产及财政事务、须为学校作出其认为适当的委任或聘任。毋庸置疑,中大校董会是真正管治架构,但人数过多,而且成员总数屡屡浮动变化,校董会成员总数历年曾在53至58人之间,视乎各种任命途径和校方管理层数量。简而言之,校董会规模过大难言有效运作。
第二,中大校董会组成未能与时俱进,排斥各重要持份者参与。现时中大校董会人数众多,看似兼容各方参与,事实上却与现代管治著重的多方参与有所违背。在55名校董会成员中,有27名属受薪管理层,但是没有本科生及研究生的学生代表,也没有经互选产生的全校教职员及非教务职员代表,所谓校内委员著实只有校方高层的声音——而音量非常巨大。另外,比较少人讨论的是,即使现时校内校董人数有16名与中大书院制有直接关系,传统四间书院即崇基、新亚、联合和逸夫各有四名书院代表进入校董会,当中包括两名受薪及两名非受薪代表。但中大过去十年,另有五所新成立的书院稳定发展,包括晨兴、善衡、敬文、伍宜孙及和声;至今,五所新书院并未有任何途径进入校董会。中大推崇书院制,但未有在架构上贯彻其道。
第三,以校方受薪职员为多数的校董会远离良好公共管治标准。香港的资助大学受巨额公共资源补助,由恒常拨款(通常拨款占大学经费达八成)到免费拨地,大学管治理应有透明度和问责性,秉持公正廉洁,符合大学、学生、社会长远利益行事,由具多元背景的校外校董主导的校董会必然有助达到上述原则,并增加公众信心。今日中大校董会虽然对外表示共55人,但是有两名德高望重的校外校董更多属于荣誉性质,不会参与校董会事务。因此,实情是53名校董会成员,而校方受薪高层有27人,占有多数,社会单纯采用信任制度,信任校长及其核心管治团队行事,而无须受制约监督,实在是远远未能达到今天良好管治的标准。
中大条例草案对管治架构进行大幅改革
立法会议员代表公众利益,提出草案改革中大管治,体现履职尽责。根据现行《香港中文大学条例》,三位立法会议员代表立法会成为中大校董会成员,议员校董毋庸置疑是向立法会负责,代表公众参与中大管治。但校董会对大学管治可以有多大参与和监督呢?如前所述,则视乎校方管理层的配合和互动。举例,去年10月“中大校徽窜改”一事,校方的花费无须得到校董会支持,校方选用的“新校徽”更无咨询校董会便直接宣布,一众校董只能在报章上首次见到“新校徽”。见微知著,校方与校董会关系并非良性互动,甚至决策与监督关系不清不楚,中大校董会运作和架构十分不理想。
现时条例草案已经完成法案委员会阶段,并预计于11月内交付立法会大会三读审议,中大改革有望圆梦。法案主要内容既经过中大校董会成立第三次专责小组审视和支持,更得到议会四次充分讨论和认同,主要内容如下:精简校董会规模 (55人缩减至34人),强化公共管治 (34人中有23人属校外人士),保留书院制度 (34人中占8名与书院相关,并让5所新书院有途径参与),创造多元参与 (经互选产生学生、职员代表)。另一方面,为了加强校长任命的公信力和认受性,法案内容是把对校长任命由现时“简单多数”提升为“四分之三”的校董会成员通过。上述的法案内容,既有源于过去三次中大校董会专责小组的建议,也有就近年社会变化和中大情况而作出有力的改革,情理兼备,稳妥中道。
热爱中大的朋友冀望中大改革后,中大未来犹如校徽上的凤凰,经得起风雨,仍庄严屹立在传统与现代、中国与世界之学术大门。
(本文发布于《紫荆》杂志2023年9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