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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论|朱新胜:支持特区政府就“港独”歌曲禁制令提出上诉
文|朱新胜
近日,香港高等法院拒绝批出律政司就“港独”歌曲申请的禁制令,香港山东社团总会同仁一致认为高等法院的决定并未充分考虑到事实理据,也不符合维护国家安全和法治原则,裁决理由明显值得商榷,坚决支持政府提出上诉。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多次指出,香港虽然总体上恢复了平静,但仍有部分分裂势力,通过网络、媒体、文化、艺术等渠道,不断地以“软对抗”传播著分裂的声音,挑拨矛盾。“港独”歌曲作为“软对抗”的代表,具有强烈的煽动性和误导性,不仅被“港独”势力放在首位,更在国际运动比赛中被当作“国歌”错误播放。此类歌曲的存在是对香港乃至中国社会的稳定和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和伤害。因此,特区政府提出的禁制令,无论是从法律上,还是从情理上,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本次对“港独”歌曲的坚决说不,是香港经历由乱到治,由治到兴的又一次需要我们打赢的战役,不单是为了我们自己,更是为了我们的青年人,让他们能够在繁荣安定的社会中成长成为爱国爱港的栋梁之材。众所周知,从先秦儒学对“乐教”的“善民心”和“移风易俗”的论述,到现在各地将音乐列为学校教育的必修课,音乐因其强大的艺术魅力所具的教化作用,其影响是无法衡量的。
司法机关理应果断出手,依法制乱,运用各种法律工具以应对不同领域的对抗行为,维护国家安全。虽然香港目前还沿用著普通法系,但无论是实行普通法还是大陆法,维护国家安全都是首要任务,只要有维护“一国”的决心,普通法也能够很好地运行。
这次的判定也给我们提出警示,香港法院是香港司法系统的核心机构,作为香港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香港高等法院的职责是保障法治,维护公正,确保香港社会的稳定和繁荣。特区政府仍须尽快推进落实本地第二十三条立法,彻底堵塞漏洞,全面保护香港安全、保护国家安全,切实履行特区政府宪制责任。使命在肩,唯有筑牢国家安全之盾,才能真正让“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才能让香港迎来更好的明天。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山东社团总会会长,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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