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吴志斌
7月3日,警方国安处全球通缉八名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并潜逃海外的人,警方并向每名被通缉人士悬红一百万元赏格,呼吁市民就有关人士或相关案件提供消息。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强调,此次悬红通缉“绝对不是在搞任何表演或散布任何恐怖”,而是希望将危害国安之人绳之于法,还给香港市民和社会应有公正和交代,并重申“如果有一日可以拘捕到相关人士,一定会将他们送上法庭。”
香港国安法自2020年6月30日颁布实施以来,一共有260人被逮捕,年龄介乎15岁至90岁,其中有161人和5间公司已经被检控,又有79人已经被定罪或在等候判刑。
7月4日,行政长官李家超强调,追捕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政府会用尽一切合法手段,竭尽所能,追究到底,将会终身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无论他们逃到天涯海角,政府都会终身追捕这些罪犯。通缉人要终结被通缉的生涯,只有一个方法,就是自首。否则他会是终身被通缉,日日担心被拘捕,在惶恐中度日。
彰显清算“暗独”的决心
面对香港国安处发出的悬红通缉令,美、英、澳等西方国家不出所料地发表所谓的声明,继续抹黑攻击香港国安法和特区政府。例如,美国国务院声称全球通缉设下危险的先例,威胁全球人民的人权与基本自由云云。澳洲外交部长黄英贤(Penny Wong)在推特上发文指出,澳洲政府对香港国安处所发出的通缉令“深感关切”。英国外相詹姆斯.克莱弗利(James Cleverly)更是藉机诬蔑中国政府。
为何一份悬红缉捕香港国安疑犯的通缉令,会动了这些西方国家的“奶酪”,一个个都“气急败坏”地包庇这些潜逃海外的人?有人认为,对反中乱港势力还有外国势力来说,他们无法接受国安法颁布实施后,香港再也无法成为颠覆国家根本制度的基地和“颜色革命”的策源地,所以他们持续对香港国安法进行“污名化”和抵制,甚至威胁制裁香港法官。
然而,在欧美霸权采取“以港遏华”战略和根深蒂固的意识形态偏见来审视这一份国安通缉令之际,我们也应该重新来看待警方国安处是次海外追捕行动的深层意义。
一方面,从空间的角度来看,这份全球通缉令的落地与香港国安法第三十八条的保护性管辖有关,即“不具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针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本法规定的犯罪的,适用本法。”该条规定实际上是对欧美国家的反华政客以及为反中乱港分子“输血”的境外组织的一个正面有力的回应──维护香港国安是没有国界之分的,任何国家都无法成为妄图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反中乱港分子的“保护伞”。
另一方面,从时间的角度来看,这份通缉令也彰显了特区政府清算“暗独”的决心。7月5日,警方国安处拘捕四名营运“惩罚Mee”网购平台的人,四人均为反中乱港组织前“香港众志”的成员,他们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九(四)条“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及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条例》第九及十条“串谋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
23条立法刻不容缓
据悉,被捕人透过营运公司、社交平台及手机应用程式,从中收取资金,支援窜逃海外人士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包括被国安处悬红通缉的罗冠聪等人。被捕人亦多次透过相关的社交平台,持续发布具有煽动意图的信息,包括涉及煽动他人引起对中央及香港特区政府的憎恨、支持“港独”的帖文。
诸如“惩罚Mee”等“暗独”势力依旧在香港角落潜伏,暗地里继续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实际上也证明了2019年的黑暴残留势力并未彻底清除乾净,甚至有可能死灰复燃。所以,从时间意义上来看,对此八人的终身追捕,本质上就是对2019年黑暴的彻底追责,也是清除恶势力、“独”势力这些妨碍香港繁荣稳定的绊脚石的关键一环。
作为一种应急式的立法,香港国安法的出台实施,实际上是对2019年前香港社会关于自由和维护国家安全天秤严重失衡的一次及时拨正,也是对当年反中乱港势力种种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行径作出一次紧急补救。如今国安处发出全球通缉令,大有彰显通缉无国界,维护国安无止境的魄力和姿态。但在清算潜逃海外的国安疑犯之余,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本地立法也是刻不容缓,愈快完成立法就能愈早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屏障。
(作者系中国侨联委员、资深评论员,文章原刊于《大公报》,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