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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曼琪:争取更大支援和推动本地中小型律师行发展
立法会议员陈曼琪在今日(27日)立法会“2022年拨款条例草案”上发言支持财政预算案,并向特区政府争取更大支援和推动本地中小型律师行发展及加快法律科技在法庭应用、香港女性全面发展以及宪法和基本法教育。
文|陈曼琪
一、推动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发展及加快法律科技在法庭应用香港中小型律师行一直是香港法律业界的中坚力量和根基,在香港本地律师行的数目中占约9成,可惜在财政预算案及特区政府对本人提问的回复中均无体现协助香港本地中小型律师行发展的针对性措施。2020年特区政府首次推出“法律科技基金”,我们法律界反应非常热烈,令一大批本地中小型律师行受惠,帮助及鼓励本地中小型律师行高质量发展,提升自己,惟特区政府没有再推新一轮“法律科技基金”。另一方面,香港本地中小型律师行一般是以合伙形式成立,是否符合资格申请创新科技署的科技劵计划并不清晰,特区政府亦无针对本地中小型律师行作推广,本地中小型律师行要数码转型,谈何容易。现时法律界请人难,经营难,往往一个诉讼在法庭要经历数年才能进入正式审讯,在此情况下,试问本地中小型律师行如何提升竞争力在国际上与国际大型律师行竞争?加快法律科技在法庭应用非常重要,在司法机构回复本人的提问中,于去年5月推出的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iCMS),已登记法庭使用者仅102名,透过综合系统提起的新案约有9300宗,看似不少,但只占同期相关新案总数约14%。使用者中包括律师行,但上述律师行的数目只占本地律师行约5.9%,比例实在太低。建议司法机构应订立KPI关键绩效指标,增加资源透过在业界多样化、多形式加大力度宣传和使用教学法律科技应用,多举办线上线下导赏团给业界,让业界掌握及善用系统简化流程。此外,司法机构在回复本人有关加快法律科技在法庭应用的提问中表示“正考虑制定目标时间表”,而非决心制定,本人认为司法机构应决心尽快制定目标时间表。
二、推动香港女性全面发展财政预算案特别预留1亿元款项作妇女发展用途,我们妇女界的姐妹们对此表示非常欢迎、非常高兴及非常鼓舞。反映出财政司司长在制定和汇聚民意的时候,除了爱护和了解他太太的需要,亦清楚妇女界现时的需要,在家庭和在职期间面对的困难和所需的支援,对我们妇女界和地区妇女团体有很大的鼓舞。在民青局回复本人的提问中,表示这1亿元会进一步增加“妇女自强基金”拨款至每年2,000万元,令“妇女自强基金”的运作能够有6年。本人感谢特区政府对妇女发展的支持,建议特区政府投入更多资源,因妇女占香港整体人口超过一半,但现时只有1亿,本人期望未来有更多的款项投入到各式各样的服务中,例如托儿服务,让妇女既可以照顾家庭、子女和长者,又有机会外出工作。本人的具体建议如下:1.增加托儿服务资源:积极扩充托儿服务名额,研究投放更多资源到学校发展学童课余托管服务,由特区政府资助学校增加幼儿课后托管服务,让家长可以安心把孩子托管于熟悉的环境;
2.在十八区增设托儿中心:支援更多地区妇女团体营运,释放基层妇女劳动力;
3.扩大邻里支援幼儿照顾计划(即社区保姆计划);
4.增拨资源及人手,支援妇女事务委员会更好推动“妇女自强基金”。三、建议开设“宪法和基本法推广专员”一职,监督落实宪法及基本法的教育推广在特区政府回复本人的提问中,可见特区政府今年各部门积极推广宪法及基本法教育、国民国安教育,当中包括律政司、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教育局及保安局。本人对特区政府各部门加强推广宪法及基本法教育表示肯定和支持。本人亦感谢特区政府去年接纳本人建议,把“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改名为“宪法和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本人自2020年一直提倡开设“宪法和基本法推广专员”一职,负责协调、审核和监督宪法及基本法教育在香港的宣传和推动,协调凝聚特区政府各部门及社会持份者推广宪法及基本法教育的力量。本人建议在开设“宪法和基本法推广专员”一职后,需每年拟备宪法及基本法推广教育年报,协调特区政府各部门所有的资源,做好落实政策、执行宪法及基本法推广教育工作。(作者系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妇联执委、香港立法会议员、港区妇联代表联谊会会长、香港中律协创会会长,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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